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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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传媒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江苏省管理,是江苏省独立建制的传媒艺术类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前身系中国传媒大学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20年3月由教育部正式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转设为南京传媒学院。
【办学声誉】
经过十六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国内传媒艺术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形成了显著的办学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荣获“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教育部学信网评价报告)、全省平安校园、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民办高校党建考核优秀等级等诸多社会荣誉。
【办学理念】
学校以培养创新型行业人才为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院校为办学定位,以“大传播、全媒体、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为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宽厚包容、经世致用、开拓创新”为大学精神,积极培育“青春、向上、求是、尚美”的大学文化,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尊重个性”的育人导向,面向现代传媒与新兴文化创意、艺术传播领域,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全媒体视野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行业人才。
【环境设施】
学校位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京江宁大学城内,倚卧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方山国家地质公园南麓,临近上秦淮湿地生态公园,素有“江苏最美校园”之一的美誉。校园规划用地1600余亩,一期已建设用地1272亩,一期已建校舍39万㎡,二期再建30万㎡以上。建筑风格现代,拥有国内高校面积最大的两万多平方米的观光草坪、规模为四万余平方米的连体图书馆、气势宏大的教学楼群、露天剧场与学生活动中心,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园林式校园。网络系统和信息化设施齐全,影视制作、动画及数字艺术等实践创作设备完备领先。近年来,重点打造了全媒体演播馆、实验剧场、动态摄影棚、数字录音棚、三维动画工作站、影视后期工作站、达芬奇官方认证调色工作站、动漫工作站、短视频创作及音频工作站等围绕媒体融合、网络视听新兴创作领域的全链条前后期制作线和展演空间。
【学科专业】
学校构建了在长三角地区同领域类别较为齐全的学科专业群,围绕“文、艺、工、管、经”相关学科,开设了与文化传媒、艺术业态紧密对接的49个应用型本科专业,有效填补了江苏高校相关学科空白。现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电竞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及思政与基础教学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等机构。其中,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当选中国高校影视学会播音主持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单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该专业领域唯一一个重点建设专业。发起组建了江苏省动画与数字艺术教育专业教指委并成为主任委员单位。2017年,在国内本科高校率先发起开设了电子竞技相关专业方向,同年创办了国内本科院校第一所电竞学院。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重视培育集教学、学术和创作实践三位一体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国内外学界业界专家学者云集。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82.3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3.55%,“双师双能型”教师达到50%以上。此外还建立了380余人高质量的兼职师资库。设立了“特聘教授”“驻校艺术家”等高层次岗位,全职引进了一批具有学界和行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此外,还引聚了日本漫画协会会长千叶彻弥、著名作家梁晓声、曹禺戏剧奖获得者杨利民、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王阿成、国家一级演员陶慧敏、香港英皇娱乐著名经纪人霍汶希、美国迪士尼动画总监黄珉、迪士尼动画制片人霍文东、《狮子王》导演Rob Minkoff等大批学界业界名家作为“驻校艺术家”,指导教学创作。
【培养成果】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万余人。师生创新实践氛围活跃,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交流活动中屡创佳绩,摘获省级以上奖项1000余项。包括Telly国际广告节、戛纳国际电影节短片角、法国飞帕电视节、“五个一”工程奖、中国话剧金狮奖、香港国际电影节、中国纪录片国际选片会、世界小姐大赛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赛事。学校已为行业培养输送了近4万名毕业生。大批优秀校友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央广等国家级媒体及省级媒体、新兴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就业。涌现出一批以央视春晚核心导演黄先飞、央视航拍科科长萧洒、黄石电视台副台长张磊等为代表的主流媒体骨干;以河北电视台新闻主播刘妙然、安徽卫视主持人余声等为代表的当家主持人;以百度全球化事务总监卢超超、央视国际知名记者唐天骄、央视驻中东站首席记者范涛等为代表的国际传播工作者;以知名演员倪妮、白客等为代表的文艺新星;以“福布斯亚洲地区30岁以下商业领袖”郑超为代表的创业明星校友。
【产教融合】
学校坚持植根传媒、开放办学,以产教学研合作推进行业资源整合和社会服务,与香港英皇娱乐、华夏视听环球传媒集团、爱奇艺、香港卫视等几十家国内知名传媒与文化艺术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在华东地区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布局了产教学研合作平台和教学实践基地。设立了日本漫画泰斗千叶彻弥漫画创新研究中心、爱奇艺内容研创中心、戏剧影视研究所、航空摄影研究所、等教学改革及科研机构。成功举办了“大数据时代动画教育论坛” “艺术与科学跨学科论坛” “中国电竞文教产业论坛” “d'Catch泛亚洲国际纪录片挑战赛”“南京(江宁大学城)动漫节”“三七电影节”等多个品牌活动和“歌、剧、美、影”等一批跨学院毕业作品联合展演活动,在校内校外及学界业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
【国际合作】
学校坚持国际化开放办学战略,致力于打造国内传媒艺术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满足师生开拓国际视野、参与学术交流、国际学历提升、海外实践创作的多样化需求。作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战略合作伙伴,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芬兰、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捷克、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获教育部备案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课程学分互认及学术资源交流等多类型合作。境外合作院校均为教育部备案院校和全球传媒与艺术领域知名院校,合作专业已覆盖我校90%的学科专业,合作院校数量和层次保持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短期讲学达300多人次,2200多名学子通过校际合作桥梁出国研修深造。
【社会服务】
学校积极响应并服务于南京市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战略,深入推动校地融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级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建立了校地共建现代文化传媒类产教融合园区合作,致力于打造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标杆。作为国家广电总局行业人才培训基地,为国内十余家媒体培训行业人才千余人。作为江苏省唯一一所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党员干部电教资源建设基地”的本科院校,已累计培训国内党员电教干部2000余人次。
【发展愿景】
在教育部的政策指导下,在中国传媒大学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南京传媒学院,并以转设发展为重大历史机遇,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学校提档升级,实施“一流生源、一流师资、一流课程、一流专业、一流教材设备、一流创研载体、一流国际合作桥梁、一流毕业生、一流校园”的《“九大一流”转型提升计划》,申报面向行业人才急需的应用型专业硕士授予权点,引入优质国际领先传媒教育资源,努力打造现代传媒与创意艺术领域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产教融合及国际化办学标杆的示范大学。学校将立足长三角,植根江苏,面向全国,朝着建设成为一所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鲜明、国内外有影响的一流传媒艺术类应用型大学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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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电竞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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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文化产业管理 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 绘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文学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录音艺术 汉语国际教育 体育经济与管理 影视技术 漫画 新媒体艺术 智能交互设计 虚拟现实技术 音乐教育 数字出版 贸易经济 新闻学 广告学 传播学 网络与新媒体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学 艺术与科技 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时尚传播 国际新闻与传播 跨境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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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南京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省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 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没有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为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
第一款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投档成绩构成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河南省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云南省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云南省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款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三款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普通类批次录取原则
第一款非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二款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按该省相应录取批次投档时同分比较规则依次进行比较,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录取办法执行。
第三款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四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第一款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其中:文科类18200-25300元;理工科类19500-28600元;艺术类21400-31900元,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专业收费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为准,详见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二款 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精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27600元/年。
第三款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标准为1500/年。
第十八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成果奖学金”,奖励在学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门出资设立“华夏学生助学金”“自强学生助学金”“铸梦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或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通过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学校网址:www.cucn.edu.cn
招生网址:zsb.cucn.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南京传媒学院(cucn521)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CUCN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025-8617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