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丽江教育学院和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于2001年组建的丽江教育学院。原丽江教育学院始于1978年,原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始于1906年,经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传承与融合,2006年组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师范教育的积淀,卅年专科办学的实践,学校形成了“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服务地方重点产业、服务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特色和优势,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丽江、迪庆、怒江“中小幼教师人才辈出的摇篮”。学校坚持植根滇西北,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立足丽江、服务滇西北、面向云南的应用型地方院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学校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坚持培养“品德好、专业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形成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教育设施的现代化。
学校占地1148.0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7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5459.1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6.50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359人,在职教职员工430人,专任教师3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01人(其中博士10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12人(其中教授19人),“双师型”教师159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有来自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教师165人;开设52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建有101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有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实习实训基地6个。拥有2项国家级(子项目)、64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连续两届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近三年学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近四年连续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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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10个教学实体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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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小学教育 英语 生物科学 园艺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旅游管理 现代教育技术 小学教育 休闲体育 艺术设计 新闻采编与制作 小学数学教育 电子商务 应用英语 小学科学教育 工艺美术品设计 运动训练 供用电技术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小学英语教育 广告艺术设计 现代文秘 音乐表演 歌舞表演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大数据与会计 学前教育 小学语文教育
奖励资助
(一)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
学校每年为近百位同学专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还通过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内外的各类资助
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等每年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奖学金制度
按年度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五年一贯制大专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的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元。
2.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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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一)全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三)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四)办学类型: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部标代码为14015。
(五)学历证书:合格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的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各专业的学费标准请在报考志愿前参看我校2021年的招生简章或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查阅。教材费实行先代收再按实际支出结算后多退少补。
三、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布信息为准。
四、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入学后的教学中涉及外语时均使用英语。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
2. 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再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意愿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4. 志愿调剂或退档处理办法,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 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 严格落实上级奖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二)学校负责助学贷款审核及毕业确认工作。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边境县就业且符合相关资助规定的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三)学校开展校级资助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冬季御寒补助、校级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六、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政编码:674199
联系电话:0888—3196076(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我校承诺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一切责任由我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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