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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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右翼前旗,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革命老区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高校。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8133人,学院占地面积1515.2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81万元,生均图书188.5册。 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自治区级示范校,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乡村振兴培训基地。
办学理念
学院以“4321”办学理念为引领,坚持服务地方发展办学不动摇、坚持校企合作办学不动摇、坚持特色办学不动摇、坚持开放办学不动摇;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服务兴安盟支柱产业、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基地;建设一所新农科专业优势彰显、“一老一小”专业特色鲜明、现代服务专业打造品牌、新能源新产业专业适度超前布局、理工农医协调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职业技术大学。
学科专业
学院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紧扣兴安盟四大产业,专业涵盖农林牧、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医药卫生、旅游、资源环境、教育与体育等12个专业大类31个专业。建有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6个;建设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建设自治区级特色专业 3个;“1+X”证书试点项目26个。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17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235人,“双师型”教师240人。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6人、教坛新秀6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建有自治区级名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项。
教学工作
学院现有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程13门,立项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 个。近三年,教师在高职院校教学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自治区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9项;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1项,区级奖项50项。
科学研究
坚持走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之路,全力打造“乡村振兴”“智慧生态农业”等13个主攻方向明确的科技创新团队。积极同江南大学、袁隆平院士工作站、水发集团等开展科研合作和项目培育,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成功加入国家一级学会-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成立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近三年获批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3项,结项43项。
社会服务
积极发挥智力引领作用,依托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等4个骨干专业,积极构建乡村养老和托幼专业群,并获批自治区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基地。围绕兴安盟“两米两牛一旅游”特色产业,组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真正将技能培训建在产业链上。依托学院建立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区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基地和兴安盟“乡村振兴学院”,每年承担各级各类农牧民培训任务2万余人。大力推行“双证书”制,每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4000余人。
国际交流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充分发挥向北开放“桥头堡”作用,依托中蒙俄东北亚旅游商务合作学院,举办五届中蒙俄职业院校服务“一带一路”特色畜牧业论坛,开展10余次文化交流活动,有效助力“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校企合作
积极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创新平台,促进产教融合深度发展,探索形成“政、校、行、企”多方联动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想集团、内蒙古森工集团、山东鲁安集团等120余家企业、20家院校及单位开展多元化合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同山东鲁安消防安保有限公司联合创办自治区第一所现代消防产业学院,并获批自治区首批“工匠学院”。联合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森工集团等15家企事业单位牵头成立“内蒙古现代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同时获批自治区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绿色畜牧业生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风光互补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共有各分院系18个,分别为:
成人教育学院
农牧分院
财经分院
医学护理学院
工交分院
蒙古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系
数学系
理化生地系
外语系
政法系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系,体育系,音乐系。三系已经合并)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教系
旅游管理学院
交通与能源学院
农牧分院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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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足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畜牧兽医
园艺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
烹饪工艺与营养等专业
森林资源保护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应用外语
学前教育(蒙授)
环境艺术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
美术教育
音乐 教育
舞蹈表演
会计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语文教育
法律事务
空中乘务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助产
护理
康复治疗技术
药学
学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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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注册代码:12443
学校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永宁社区学院路。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准。
语种要求: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平行分考生录取: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资助政策: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筑梦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助6000元。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482—8529133 8529028
传 真:0482—8529028
电子信箱:nmxzy201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nmx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