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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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电子信息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是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
学校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中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为国家培养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物联网、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技能型紧缺人才,牵头组建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是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学校与企业共建华为ICT产业学院、无人机产业学院、360产业学院、京东产业学院、退役军人产业学院。学校与华为、新华三、海康威视、中环、双良、鄂尔多斯隆基、京东、蒙牛等知名企业共建订单班、工匠班、冠名班18个,直接为企业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6%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70%以上。学校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引入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顶目(大数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通过引进优质资源,积极选派教师出国研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服务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
学校设有电子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数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5个二级学院,设置32个专业,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专业);
毕业生专升本考入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14所本科院校,2023年成功升学834人,升本率27.3%,2024年专升本上线1028人,上线率37%。
学校总资产13.74亿元,占地面积788亩,建筑面积25.9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5亿元;藏书58.59万册,电子资源69T;数字化教学资源覆盖和无线网络覆盖全校,实现了智慧校园和数字化管理。
学校现有教职工52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3人(二级教授2人),副高级121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285 人,博士研究生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各1人,黄炎培奖5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
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为国家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
院系设置
软件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系
电子工程系
信息管理系
数字媒体与艺术系
财经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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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软件工程(应用本科)
软件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
软件技术专业(云测试方向)
软件技术专业(JAVA工程师方向)
软件外包服务(电商应用方向)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专业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专业
游戏软件(游戏设计与制作方向)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游戏开发工程)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系统维护
计算机信息管理
互联网应用技术
移动通信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通信技术
计算机通信
楼宇智能
汽车电子
机电一体化
生产过程自动化
物联网
电子政务
文秘
环境艺术
园林工程技术
园艺技术
图形图像制作方向
室内设计方向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
多媒体技术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
计算机音乐制作专业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会计电算化专业
营销与策划专业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1. 我院执行自治区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学院设立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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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三、办学性质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2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力光伏发电)、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32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中职的考生依次根据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6)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
13081522173(微信同号)、13081529557(微信同号)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王旭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