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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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职学院。它的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怀柔分院,2002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北京郊区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荣膺“生态福地、京郊明珠、中国影城、国际会都”美誉的怀柔城区,周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风景名胜聚集,是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学院占地186亩,建筑面积62159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700多人;拥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123人,共中双师型教师占78%,硕士以上学历占68%以上,高级职称占31%以上。
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立足怀柔,面向首都,服务社会,开放办学,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紧贴经济发展办学,按市场需求育人”的办学特色。
学院经过30年的高等教育办学积淀,现设有四系三中心: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体育艺术与健康系、实训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开设了建筑、汽车、经济、电子、旅游、影视、幼教、护理八大类15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和旅游管理专业是北京市重点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和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我院现有校内实训室36个,校外实训基地59个,职业资格鉴定工种10个。已经发展成为以建筑系为特色,以机电系、管理系和体育艺术与健康系为支撑的多种专业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始终致力于探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走内涵式、精品化的发展道路,为社会输送了几万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在北京地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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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院经过30年的高等教育办学积淀,现设有四系三中心: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体育艺术与健康系、实训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开设了建筑、汽车、经济、电子、旅游、影视、幼教、护理八大类15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和旅游管理专业是北京市重点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和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我院现有校内实训室36个,校外实训基地59个,职业资格鉴定工种10个。已经发展成为以建筑系为特色,以机电系、管理系和体育艺术与健康系为支撑的多种专业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重点实验室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是北京市示范性实训基地。
重点学科
建筑工程技术和旅游管理专业是北京市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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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学前教育
会 计
护理专业
护理专业(涉外方向)
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舞台影视技术方向)
社区康复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方向)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电子商务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特色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从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程管理和概预算等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二、学习形式及修业年限
全日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历层次:高职(大专)
四、主干课程名称
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制图、建筑AutoCAD、建筑材料与检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地基与基础、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结构抗震原理、建设法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材料检测、资料管理、施工安全、概预算、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技术和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事业单位的基建和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六、资格证书要求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2.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
3.取得土建施工员、土建质检员、资料员、土建造价员和监理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中的一种或两种。
七、专业特色
本专业实行“岗位主导式”人才培养模式,瞄准职业岗位确定教学内容、围绕岗位能力组织实施教学,实现专业教育与行业教育、岗位教育的有机结合,学生与行业、岗位、社会的“零距离”接触,切实培养“懂设计、精施工、善管理”的专业人才。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建立了工地建在学校;工程师走上讲台;学生走出教室的工学结合模式。本着工程实践三年不断线的原则,建立了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立体化工程实践体系,通过工程意识、工程思维的训练和工程实践,培养学生的工程师素质。
本专业实现了双证书就业,学生毕业时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对口就业率85%以上,毕业生具有较好的上岗能力和工作潜力,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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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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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主管部门
学院全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院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审议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协调招生工作;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院高考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院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分配原则: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往年计划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分配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并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2.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学院使用考生生源省市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批次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加分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和规则,接受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4.选科要求: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特殊相关规定的,3+3模式不提科目要求;3+1+2模式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5. 考生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和建议的依照生源省市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无,学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无单科成绩要求。
3.体检要求:相关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护理和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检无色盲、色弱。
4.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护理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男生900元/学年,女生12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3.学院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要求
持学院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院请假,未经学院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成立由新生入学审查人、新生入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的“三级审签”工作小组。新生入学时,审查人员要对新生报到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考生名册等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再次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和各招生考试机构核对存疑信息。查实违规的新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681662、89682407
学院网址:www.jbzy.com.cn
咨询邮箱:jbzyzs@***
第十八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解释部门为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