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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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2002年由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核准的事业法人单位。学院属于国有资产办学,目前总资产8.018亿元,自有教育用地832.9亩,教学行政用房6.7万平方米,学生公寓面积4.1万平方米。为祖国经济建设、特别是首都经济建设培养了9届10770名合格毕业生。就业率不断增长,近三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高达99.6%。
建院以来,在北京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学院依托北京大学百年文化底蕴和方正集团雄厚经济实力,将方正集团“方方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和“持续创新”的企业文化引进校园、融入课堂,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办学、追求卓越、持续发展”的办学方针,积极探索企业集团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果。2009年,学院被北京市商务委、北京市教委联合批准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并纳入到“千百十工程”系统之内;2011年学院被北京市教委和财政局联合批准为“北京市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软件技术专业负责单位”,被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为“网络传媒设计专业自学考试主考院校”,2012年学院正式通过北京市教委验收,成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被北京市教委批准成为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院校。学院“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通信与三网融合”实训基地先后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北京市示范性实训基地。
目前,学院设软件工程分院、网络工程分院、传媒艺术分院、电子工程分院、财经管理分院、国际商务分院、卫生分院、继续教育分院和基础教学部,共开设21个专业。在专业和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学院紧紧围绕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网络传播与电子出版、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及专业群,立足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依托方正集团强大的行业实力,与其众多下属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通过“企业办学校、学校办企业”的方式实现“校企融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力图使办学者既是教育家又是企业家,教学者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求学者既是学生又是员工。学院在与方正集团下属企业密切合作同时,直接管辖方正数字科技公司、方正数字艺术公司、北大方正培训中心、方正智成管理顾问公司等校办企业。各公司直接服务于社会,为师生提供大量实习、实训机会。通过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创业孵化、职业认证与培训等多种方式,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高职人才培养。
学院长期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学历水平和年龄结构合理,一线教师学历均为硕士以上,双师素质教师超过半数。涌现了一批优秀教师,并取得骄人的教学成果。已累计获得5门市级精品课程,2门北京市精品教材,由各重点专业开发的73门自主知识产权课程,被全国很多同类院校采用。
随着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的快速发展,学院已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更高的奋斗目标,即以服务首都经济建设为目标,以政府支持为依托,以方正集团产业为支撑,以软件学院平谷科教园建设为契机,以云计算智慧校园为平台,以专业建设为重点,通过“企业办学校、学校办企业”,深化“校企融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成为全国企业办学的成功典范,成为全国最具特色的高职院校。
为此,在北京市教委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学院已购买平谷马昌营镇748亩地用于建设学院平谷科教园。方正集团将斥资14个亿,打造一个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产学训一体化”的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新型科教园。
同时,以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为基础,北大方正教育集团依托方正IT、医药医疗、金融和房地产四大产业,抓住首都世界城市建设和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出台的历史机遇,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为构建满足首都社会经济建设人才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做出持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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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软件工程分院
网络工程分院
电子工程分院
传媒艺术分院
卫生分院
财经管理分院
国际商务分院
民用航空技术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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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医疗)、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太阳能发电)、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护理、社区康复(健康管理)、动漫制作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工学结合班)、证券与期货(方正证券订单班)、应用英语(幼儿英语教育)、民航运输、民航运输(航空服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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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另设有学院特等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学院二等奖学金、学院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院突出贡献奖、游学奖励金、优秀实习生等多种类型的学生奖学金。
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提供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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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依据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全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代码:12564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及证书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实施机构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的招生战略和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合规法务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校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3、平行志愿,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顺序志愿,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4、往届生录取同样遵照以上录取规则。
5、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
6、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4)身体裸露处不能有明显纹身;
(5)无心理、精神疾病,无癫痫病史。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学年)
1
510203
软件技术
19800
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9800
3
510205
大数据技术
19800
4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9800
5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19800
6
560105
数字出版
19800
7
560215
传播与策划
19800
8
520201
护理
19800
9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19800
10
570102K
学前教育
19800
11
540201
餐饮智能管理
19800
住宿费 368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的经济资助,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学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另设有方正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学校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校突出贡献奖、优秀实习生等多种类型的学生奖学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来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10-62570808、010-62570807、010-62570567;
传真:010-62570561;
网址:https://www.pfc.edu.cn;
E-mail:zb@***;
招生监督电话:010-62570799。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如遇教育部及各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