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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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原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杨汝岱、马万祺担任学院总顾问。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万国权担任学院名誉院长。一百多位著名艺术家、院士和专家学者担任学院顾问。
学院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以德治教、育人为本”。学院以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艺术表演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和敬业精神的高等艺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在北京地区的民办高校中具有“窗口”和示范作用的人民满意的大学。
由于办学业绩较为突出,学院被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评为“先进民间组织”、“北京市自律诚信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学院党组织被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教育工委三次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团委得到了共青团北京市委授予的“以德治教、育人为本”荣誉称号,还被海淀区团委评为“海淀区教育系统先进团委”、“校园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团委”等。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院党总支被评为“海淀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在建国60周年大庆中,我院师生因参与由北京市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委员会群众游行指挥部组织的群众游行活动中表现出色,获得了“首都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优秀组织奖”。
学院成立前后一直坚持公益办学,曾多次组织北京市优秀师资赴革命老区义务讲学,培养教师,资助失学儿童少年,组织资助老区中学与北京市重点中学结成友好学校。二十多年来,学院资助了陕西、延安、山东临沂等几十个革命老区、西藏等边疆地区、其他贫困地区上千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以及减免本院学生学费近万人次,总金额上千万元。学院“扶贫助教 济困助学”的义举和“平民化”的办学思想,得到了党和政府各级领导、艺术界、科教界知名人士以及社会其他各界的大力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共有专兼职教师400余名,他们大多来自北京地区重点大学和艺术院团。这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为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校内各班配有专职辅导员,辅导员全部住校,与学生接触时间长,和学生感情融洽,并随堂听课,是学院良好学风建设和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保证。学院还聘请校外专家、教授组建了教学专家咨询组,体现了重视教育家办学的思想。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始终保持同类院校中的领先水平。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是学院不懈的追求,有力推动了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和学业素养的双提高双丰收。2008年5月30日,申永磊、严中利两名学生党员通过新华网向全国大学生倡议:“自信、自立、自强,做敢于承担的一代”。短短三天时间,新华网发展论坛有关公开信的留言达5000多条,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众多网友留言和评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被称为新时期年轻一代的《自强宣言》。2009年6月,《中国教育报》报道学院办学成果的文章《以德治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立即引起全国有关媒体强烈反响。学院每年都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和教学工作会,在北京地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也不多见。学院常年开设国学系列课,使学生受到了极好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教育,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学院坚持开展“大学生与艺术家面对面”、"大学生与科学家面对面"活动,数百位著名艺术家、一百余位两院院士与学生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和讲学活动;在2002年北京市大学生科普演讲比赛中,学院学生表现出色,包揽一、二等奖,在首都高校引起强烈反响。此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业成绩优秀者经评定发给奖学金,为学生专心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毕业以后,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特长推荐到有关单位就业。由于学院在平时十分注重学生的品德培养,通过各种培训,又极大提高了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因此我院学生在实习中和就业后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学院还同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人事局、中国人才网,北京市各大企业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还组织企事业单位来校招聘。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大多数在北京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工作,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
学院有良好的艺术教学、实践和组织艺术性社会活动的传统。2002年,学院和人民政协报社联合在中国历史博物馆(现国家博物馆)举办“《诗经•风•雅•颂》书画艺术展”,全国政协副主席万国权、马万祺、杨汝岱、张思卿,著名书画家张仃、王学仲、钱绍武、沈鹏、刘炳森等一百多位先生为学院书写《诗经》305首诗篇,展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2011年7月,学院和民建中央画院、北京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在民族文化宫举办《江山多娇•民族团结》大型书画展,著名画家苗再新创作的描绘56个民族的56幅巨幅人物生活场景组画《民族之光》、著名书画家欧阳中石、陈昔未、赵刚先生等创作的描绘祖国大好河山的《黄河滔滔》、《巍巍长城》、《大江东去》等巨幅山水画等引起轰动。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参观书画展并给予高度评价。此次展览还得到权希军、佟韦、刘艺、沈鹏、赵长青、旭宇、朱关田、邵秉仁、张飙、申万胜、张改琴、陈振濂、王家新等多位书法家的大力支持,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先生兴致盎然,为表示祝贺,他欣然为此次画展题下了“民族之花多姿多彩”,在场师生无不赞叹刘主席的书法造诣。
2013年初,为适应北京市教委调整和优化北京高等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需要,立足学院的办学优势和实际,学院向市教委递交了关于更名为艺术类职业学院的请示。经评估和审核,2013年12月2日,学院接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变更校名的批复》(京教函【2013】589号),同意学院更名为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创办艺术教育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古人云:“德不孤,必有邻”。由于学院办学公益性十分突出,许多著名书画艺术家包括启功、关山月、白雪石、罗工柳、田世光、张仃、黄永玉、陈昔未、钱绍武、欧阳中石、沈鹏、刘炳森、范曾、张海、刘大为、苗再新等多年来以实际行动倾情支持学院办学。一大批艺术大师向学院捐赠艺术品力作,许多已成为绝唱。中国广播艺术团等一批艺术团体以及著名表演艺术家姜昆、冯巩、李金斗、黄宏、郭冬临、巩汉林、袁阔成、吴琼、郑绪岚等多次来学院慰问演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王梓坤、姜伯驹、王元等上百位院士鼎力支持学院办学,这些都是学院独家享有的顶级艺术、教育、科研资源,在同类院校中是不多见的。
为了使学院学生能学习到一流艺术家的表演技艺,学院对组建艺术专业协会提前做了充分准备。截至目前,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音乐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电影家协会、舞蹈家协会等都与学院达成了挂钩合作意向,一批艺术团体也与学院达成了作为学生实训基地的合作意向,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将来进入专业协会及各机构学习、实习和工作开启了方便之门。
学院已建立了多个专用画室和艺术工作室,建成了宽敞的大学生文化素养教育中心,即将建设大型排练场、戏剧场等,以满足艺术教育教学的需要.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致力于精深、前沿和富有创造性的艺术、传媒教育教学和实践。立足北京,面向全国,胸怀世界,学院全体师生正以昂扬的斗志,为争取把学院建设成为艺术与传媒并举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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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舞蹈学院
音乐学院
电影学院
美术学院
书法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设计学院
传媒学院
国画研究院
书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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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目前学院建设有四个学科群、14个专业:
表演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美术学:美术(国画方向)、艺术教育(书法方向)、文物修复与保护(书画鉴定方向)
设计学: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
传媒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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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员设立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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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均以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名称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我校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
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
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志愿录取额满且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3、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专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艺术类考生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学费(元/每学年):舞蹈表演23400元/每学年、音乐表演23400元/每学年、戏剧影视表演23400元/每学年;影视编导23400元/每学年、新闻采编与制作20000元/每学年、播音与主持24800元/每学年、摄影摄像技术24800元/每学年;书画艺术(国画方向)21600元/每学年、文物修复与保护(书画鉴定方向)20000元/每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23400元/每学年、艺术设计20000元/每学年、广告艺术设计20000元/每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3400元/每学年、动漫制作技术21600元/每学年、会展策划与管理20000元/每学年。
住宿费:3500元/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贫困的学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贫困证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好的贫困生,第二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报到由本人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等相关证件材料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按照录取系统的新生录取名册信息核查考生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jamu.cn
电子邮箱:bycm2021@163.com
咨询电话:010—62406668;62406669
传 真:010—662407073
联系部门: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无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4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