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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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1.学校概况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1958年建校,是北京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是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之一,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畔,占地807亩。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基础设置,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确立了“立足开发区,面向首都经济,融入京津冀,走出环渤海,与区域经济联动互动、融合发展,培养适应国际化大型企业和现代高端产业集群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
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9066人,教职工992人,其中专任老师564人,教授30人,博士44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学术创新团队和专业创新团队8个;全国优秀教师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1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职教名师14人。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电信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机械与数控、汽车与交通、自控与电气、电子与信息、食品与生物、艺术与设计、经济与管理7大类52个高职专业,所设专业覆盖了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各个支柱产业。建校以来,学校已累计为北京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校多次荣获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和2014年两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0年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同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近几年来,学校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2014年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近5年来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和三大检索上发表、收录论文728篇,正式出版著作、教材300部,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10项,软件著作权11项。学校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市教委科研项目等共计76项,承担来自企业和社会的横向课题191项。学校努力实现科技为社会服务,不断完善横向课题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科技服务流程,积极培育科研团队,凭借专业优势,先后为126家企业开发新型产品,攻克技术难关。
学校正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校师生员工正致力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快内涵建设与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前列、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而奋斗!
2.人才培养
学校积极探索了“产学一体、实境再现、能力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上突出“高端”和“创新”,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工学结合的教学体系模型,系统设计课程体系,实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提高了学生的职业能力。
学校构建基于职业技术技能和能力目标的课程体系,从职业出发,系统设计“平台递进、模块并行、通识贯通、工作导向”的课程结构,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基于职业技术技能能力目标的课程体系,实现职业素养、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全程并重培养。整个课程体系呈现“1贯通、4迭代、1全程”的逻辑关系。“1贯通”是通识课程,贯通文化知识素养培养;“4迭代”是通用技术平台、专业技术平台、专业技术和专业方向课程,实现迭代递进的技术应用能力培养;“1全程”是专业实践与创新实践环节,全程蕴含综合素养、职业软技能和“一技之长”的培养。
3.教育改革
2015年,学校利用良好的办学基础,成为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的主力军。面对重大改革任务,全校上下解放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贯通培养改革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与创新能力、健康体魄、健全人格、阳光心态和国际视野,着力提升学生的基础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和职业素养,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4.实训基地
学校构建了“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综合技能和专业生产技能”三层级实训体系。学校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6个,市级实训基地2个。已在243家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业合作新建、改建34个实训室,建成20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
5.校企合作
学校立足开发区,面向首都区域经济,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搭建了“政校行企”共享资源、共育人才、共谋发展、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平台。面向北京市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组建了北京现代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园等知名企业合作组建校企合作联合体十余个,实现学校、园区、企业三方联动互动,产学研一体融合发展。与戴姆勒、奔驰汽车、捷豹路虎、SMC、天坛生物、北一大隈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工学结合课程及教材,共同培训师资建设教学团队,共建互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合作建立培训基地、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北京奔驰、北京地铁、大唐电信、招商局物流集团等企业单位建立订单班,订单培养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已经达到44%。
学校聘请行业企业大师和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为企业订单培养学生,为企业培训员工,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在学校投入设备和研发服务经费,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
6.技能竞赛
学校高度重视技能训练,把技能竞赛与教学相结合,积极开展校、市、国家三层级技能竞赛活动,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技能竞赛。2008年以来,我校学生共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一等奖23项、二等奖27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5项。获得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一等奖51项、二等奖37项,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19项、二等奖36项,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0项、二等奖18项。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二等奖1项。
7.素质教育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了“求实作风强、创新能力强、个人品德强、专业技能强”的“四强职业人”教育理念,加强教育、规范管理、注重服务,注重学生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创新及就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兼收并蓄、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追求卓越、崇尚创新的技能竞赛,朝气蓬勃、异彩纷呈的文体活动,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学生社团,既是学生提升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又是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
8.社会服务
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质教育资源,借助校企合作优势,发挥示范校建设及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成果的辐射作用,主动与区域经济发展对接,积极开展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承接政府外包服务项目,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亦庄开发区建设及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实现了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自2011年以来,学校开展的技能类、文化类、管理类社会培训已达十万人次,其中为企业培训员工三万人次,为其它职业院校培训师资7300多人次。学校已获批准4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工种达到57个。
9.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与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新西兰、韩国、芬兰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及100多所学校、企业和机构开展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德国、英国合作,组建了“中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英国汽车行业学会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彩尔工业切削技术中国培训中心”“德国汽车专业技术行会北京汽车学院”和“电子信息技术考试中心”,搭建了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职业教育培训平台。引进IMI、IHK等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项目,构建了数控技术、汽车技术与维修等专业新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体系,形成了五位一体行动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近几年来,共派出30余批230多次教师出国(境)培训进修,200多名学生出国(境)接受职业教育;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引进国外课程和教材20余门。学校与戴姆勒公司、奔驰公司、雪铁龙公司、宝马公司、SMC、诺基亚等国际知名企业合办技术中心,用先进理念和技术合作培养高技能型人才。
五年来,学校共接待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176个团组、1000多人次的来访,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在学校师生中持续开展“境外学习经历分享课堂”、“青年教师英语沙龙”等活动,从多方面推进校园国际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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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电信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机械与数控、汽车与交通、自控与电气、电子与信息、食品与生物、艺术与设计、经济与管理7大类52个高职专业,所设专业覆盖了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各个支柱产业。建校以来,学校已累计为北京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重点学科
学校目前已经构建起了“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主干专业、紧缺专业”的专业结构及科学合理的专业体系。兼顾市场需求的针对性和专业的稳定性,鼓励相近专业的调整与合并,实行“共平台,多方向”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2013年全校招生专业由48个调整为36个,2014年调整为33个,2015年调整为31个。“长、短、热、特”不同类型的专业相互依存,分布在7大专业群中。其中“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与北京奔驰汽车、德国戴姆勒、捷豹路虎、德国西门子、北京地铁、大唐电信、天坛生物、招商局物流集团、北一大隈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与国际高端企业融合办学,领跑七大专业群健康特色发展,服务产业发展,办学水平稳居国内一流。“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通信技术”专业为校级重点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等特色专业及“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人才紧缺专业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高端技能型人力资源基础支持作用。近两年学校为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新定位,适时申办“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艺术设计”等新专业,更好的与区域经济联动互动,融合发展。
师资力量
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9066人,教职工992人,其中专任老师564人,教授30人,博士44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学术创新团队和专业创新团队8个;全国优秀教师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1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职教名师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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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经济管理学院:文秘、会计、导游、金融保险、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生物工程学院: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电信工程学院:软件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机械工程学院: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安全技术管理、自动化工程学院:工程监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业网络技术
汽车工程学院: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艺术设计学院:钢琴调律、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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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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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关于同分我校执行“总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分数高者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语种要求: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本校高职期
间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3. 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第十六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