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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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昌交通学院(原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学校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与华东交通大学在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会计、翻译五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2020年年底,教育部正式公布,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转设更名为南昌交通学院,是江西省首批成功转设的高校之一。
办学条件:学校南昌黄家湖校区和靖安墨轩湖校区,占地1800余亩。配备有大型电子阅览室、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中心,以及物理、机械、汽车、检测、力学、建筑、电工、电子、通信、单片机、网络、3D打印、物流、摄影、演播等178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建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14.04万元,图书馆收藏纸质图书123.71万余册,电子文献122万余册。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学科部等九院一部。目前开设了41个本科专业(2021年新增机器人工程、物联网工程、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涵盖工、理、管、经、法、文、艺、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其中,工学及管理学类专业有30个,占全部专业的73.1%,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并且在交通工程类专业形成一定特色。近四年,学校共有25个专业参与全省专业综合评价,其中5个排名第一,9个排名第二,总体排名靠前。通信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3个专业被列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控机床与编程》《中级财务会计学》3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高等数学》为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教育教学: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实践性、技术性、应用性”的特点,学校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比重达40%左右。学校还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先后与大唐移动、省建科院、江西中核测绘院、南昌铁路局、江西运通汽车、中铁二十四局等几十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健全了“宽基础、强能力、重应用、善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学校依托铁路系统单位、校企合作单位和江西省浙江总商会的丰富企业资源(在赣企业6万多家,上规模企业1万多家,亿元企业1千多家),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位于江西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考研(含出国留学)、参军入伍、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国企、上市大型企业等人数逐年增加。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屡创新高,三年来共获国家级奖项327项,省级奖项526项。
科研创新: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创新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组建了“能源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所”“信息与控制技术研究所”“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智慧城市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等高水平教研机构,积极开展“产学研用”探索,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三年来,学校获批省级科研立项八十余项,签订横向课题14项;发表高质量论文64篇,其中SCI/EI论文16篇,北大中文核心论文44篇;自编教材35部;专利授权120项,目前1项科技成果获奖正在转化培育;移动通信实验室、5G无线网络优化重点实验室获批南昌市重点实验室,节能与结构实验室获批赣江新区重点实验室,微纳米功能材料团队获批赣江新区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校企合作已略显成效,与23家企业就“教育、科技、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深入合作。
师资队伍:目前,师资力量充足,生师比为17.60:1。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比31.64%;研究生学历占比55.8%;双师型教师占比30%。
开放办学:学校于2016年成立了国际交流中心,历经机构变更,现为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积极秉承“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先后与马来西亚、泰国、加拿大、西班牙、德国、菲律宾等国家的多所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组织出国留学宣讲会,迄今为止已有数百名学生出国深造。2020年学校获批来华留学生招收与培养资质。
党建思政: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初心和使命,把党的建设全方位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彻教育事业,切实以“服务学生成才、服务教师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核心,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领导思政建设、引领校园文化、凝聚智慧力量、推动学院发展”的政治核心作用,取得了一系列党建成果。论文《重大疫情促进大学生自立行为发展的方式研究》荣获2020年度江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活动一等奖;《独立学院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研究与实践》荣获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学生党建中心》获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实践创新成果一等奖;《学生入党公开答辩机制》获江西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成果三等奖;获评江西省高校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一个;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一个。
社会声誉:学校严格规范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凝练办学特色、开拓办学思路,办学水平已位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省内独立学院第一方阵,社会影响力逐年增强。先后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教育总评榜综合实力独立学院20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学校”等5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转设更名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的发展阶段,顺应新的发展趋势,贯彻新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彰显交通特色,为建设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国内高水平一流应用型大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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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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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金融学 会计学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法学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车辆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 电子商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建筑学 交通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物流管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体育教育 自动化 物联网工程 工程造价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智能科学与技术 机器人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铁道工程) 土木工程(工程检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车辆) 通信工程(移动通信) 通信工程(轨道信号)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 英语(翻译) 英语(商务英语) 音乐表演(声乐) 音乐表演(器乐) 音乐表演(钢琴) 播音与主持艺术 交通运输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铁道工程 计算机网络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电子商务 电气自动化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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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南昌交通学院2024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昌交通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413601343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地址:南昌黄家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899号;靖安墨轩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墨轩湖大道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和近年来各地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报考指南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同分排序规则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区)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遵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河南省按“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投档排序成绩。
我校音乐表演(器乐)只招省统考器乐科目为钢琴、古筝的考生。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录取控制线,遵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若所在省(市、区)没有统一投档原则,则按专业成绩投档。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开设英语及日语。软件工程专业对英语有一定要求,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需参加各省(市、区)考试院(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合格(未组织英语口试的省、市、区除外),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其中,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25200元/学年;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216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9800元/学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二十一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交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昌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复查成绩明显低于高考专业测试成绩,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2024级本科生大一至大三在靖安墨轩湖校区就读,大四(建筑学专业大四至大五)在南昌家湖校区。2024级专科生三年均在南昌黄家湖校区就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昌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1-82121208,82121111,82121199(兼传真)
招生网:https://zsb.ncjti.edu.cn
监督部门:南昌交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29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