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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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昌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二本)高校。1999年5月创建;2001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定名为江西航天科技职业学院;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江西省首批民办本科高校,定名为南昌理工学院;2009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江西省首批民办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是江西省首批第一所一次性通过合格评估的民办高校,专家组一致评价:南昌理工学院是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2016年4月,学校与华东交通大学开始联合培养研究生;2017年4月,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十三五”硕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2月,被教育部命名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8年11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南昌理工学院是全国示范性民办高校,国防教育特色鲜明,军魂育人成效显著。
学校位于江西省英雄城市——南昌,以“航天科教,兴我中华”为办学宗旨,秉承“科学、求实、厚德、创新”的校训,立足江西,面向全球,着眼社会产业结构发展,关注社会人才需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
南昌理工学院占地面积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下设计算机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信息、航天航空、建筑工程、新能源与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经、人文教育、外国语、音乐、美术与设计、传媒、体育、法、医、国际交流、科技等19个教学学院和思政部、公教部、军事教研部等3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
学校总资产达2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8亿元。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3个,建有244个实验室,255个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图书馆总面积为5.3万平方米,其中图文信息中心3万平方米,阅览座位5426席,馆藏图书文献资料305万册,电子图书190万种,有中国知网、超星、万方、Emerald等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6个,图书及数字资源丰富。
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突显特色发展。学校以“科教兴赣、科技强省”为目标,主动对接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学校为了错位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申报了直升机驾驶技术、飞行技术、航空航天工程等航空类专业,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一流特色建设专业;学校为了特色发展,积极申报了一批新兴专业,如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等新工科专业,金融科技、金融工程等新商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新医科专业。目前,学校形成了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和航空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5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学科专业集群。学校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军事法学2个学科被列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
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培养质量。学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加强专业应用技能的培养。构建了“3平台+接口”的培养方案,设计了“课程实验+每学期的集中职业技能实训+教学环节实践+第二课堂实践”的“四实”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校长总管,副校长分管,三线监控,多点支持,基层落实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管、监、评分离的三线质量监控体系”。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和全省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级各类赛事中获奖1060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68项;在世界航天模型锦标赛中,我校师生代表中国队夺得四金一银四铜的好成绩,特别在火箭高度纪录项目和回收项目上,完胜俄罗斯队和美国队,赢得冠军。由于我校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及适应能力强,从事的岗位与所学专业符合度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每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高出全省毕业生就业平均水平,连续5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办学20年来,我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9.8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部分毕业生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员训练中心和华为集团等军事单位和企业工作;学校还培养了江西中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雍芝君董事长,上海赚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其一董事长,维珍天使集团黄平新董事长等一大批资产过亿的优秀创业者。近年来,学校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中间质量有保障”的喜人局面。
大力实施人才兴校工程,彰显强校战略。结合学校战略发展的目标,提出大力实施人才兴校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初步建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够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师资队伍,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学校专任教师近13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学校专任教师中,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0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2人,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专家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15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还聘请了中国探月工程首席科学家、中科院欧阳自远院士为学校荣誉校长,中科院王梓坤院士为学校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
南昌理工学院坚持以专家治校,专家治学,专家治教的理念,学校校领导中,博士8人,教授11人;现任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许基南博士、教授是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校长傅修延教授、博士是原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各专业带头人均为高级职称,具有20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和优秀教学经历者担任。同时,还聘请一批来自行业、企业具有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来校任教,为我校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搭建科研产业对接平台,加强成果转化。近年来,学校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平台,科研水平快速提升,科研能力明显增强,科研成果转化卓有成效,服务地方的能力不断提升。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现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平台,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太阳能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文化艺术科学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江西赣剧音乐研究中心),省级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市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校级研究所(院)20个。特别是江西省太阳能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验收,获得“江西省十佳省级重点实验室”荣誉称号,是全省民办高校零的突破。
近年来,学校科研能力显著提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全国重大研编出版项目1项;江西省“双千计划”长期人才项目1项;获得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0余项,省部级以上立项600余项,国家专利500余项,教师共出版专著和教材160部,发表学术论文2769篇,其中中文核心197篇,被SCI、EI、ISTP和CSSCI收录202篇。2019年,我校邱小林教授和张传军高工共同编著的《嫦娥巡天看中华》科普作品荣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为江西省唯一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民办高校;傅修延校长申报的《The ante-narrative on bronze wares and the Chinese narrative tradition》荣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也是全省唯一获得一等奖的民办高校。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成果和专利的转化,紧紧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机器人、航天食品等重点产业,建设了50余项前沿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成果库。我校研发的通讯通信、音视频系统荣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品定点采购,成为各军种列装的首选品牌及航空航天系统等项目的配套产品;我校研究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石墨烯导电剂浆料项目,获得江西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本项目完成后,将推动石墨烯在国防领域的应用价值;自主研发的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平台和设备,已实现成果转化;研发的光伏电站可调控支架系统设计与开发、光伏电站电路智能检测装备、光伏电站检测漏电设备开发、可清洁防风智能型支架系统设计与开发等太阳能电站装备相关器件已实现转化,我校科研成果和专利不断地转化为生产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创始人邱小林、杨秀英夫妇,两位教授热衷教育,为国担当,倾力办学,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率领全校教职员工,20年齐心协力创造了民办高校的辉煌,为江西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学校的办学成就,受到中央、省部领导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肯定,时任国家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莅校视察,称赞学校办学方向对头、宗旨正确、思路清晰、理念好、特色强、带头人好。时任江西省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朱虹莅校视察,称赞学校有一个好的办学法人、有一个好的办学理念、有一支好的师资队伍、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学校发展得很好、很健康,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好的、新鲜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陈至立莅校视察,称赞学校“神奇美丽,很有特色”,对学校办学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
学校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关心、帮助、支持下,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不忘初心,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航天人精神,不断加强内涵建设,牢记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使命,为每一位南昌理工学院学子厚德成才服务好。南昌理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继续开拓进取,奋发图强,为建成一所有特色、高水平,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民办大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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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传媒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音乐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人文教育学院、财经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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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飞行器制造工程 土木工程 通信工程 飞行技术 网络与新媒体 物联网工程 机器人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子商务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汽车服务工程 软件工程 法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航空航天工程 生物工程 日语 数字经济 建筑学 护理学 康复治疗学 智能制造工程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汉语言文学 金融科技 环境设计 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表演(航空服务方向) 产品设计 公共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学前教育 工程造价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新能源汽车工程 人工智能 小学教育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服装与服饰设计 建筑工程技术 影视编导 广告设计与制作 体育运营与管理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数控技术 市场营销 助产 药品生物技术 工商企业管理 光伏工程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法律事务 商务英语 电气自动化技术 空中乘务 学前教育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护理 金融服务与管理 汽车智能技术 戏剧影视表演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电子商务 工程造价 软件技术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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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南昌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360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和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微信公众号平台、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十条学校面向国内招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培养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立足江西、面向长三角和大湾区、辐射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国外招收来华留学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
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遵照生源省(市、区)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市、区)考生,按照各省(市、区)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执行以下原则录取:
1.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按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排序录取。
2. 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排序录取。
3. 艺术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本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科:体育运营与管理)使用生源地体育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同类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合作院校及培养模式
我校与韩国南部大学(Nambu University Korea)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合作专业:汽车服务工程, 学制四年,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培养模式采取中韩两校教学对接、课程相通、学分互认、共同完成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赴韩国学习一年,符合韩国南部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颁发韩国南部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报考条件
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嗓音音质好,身材匀称,短袖及裙装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脊柱侧弯情况,无O型腿、无X型腿,无纹身,无狐臭等情况。女生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男生身高要求172cm—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2cm—173cm。
第十八条飞行技术专业: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并均取得合格。进档的合格考生,按照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详情见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招飞简章和公告。
第十九条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市、区),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
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而不同,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公示。
1. 学费标准
本科普通文理类:23500元/生/学年(不含飞行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
本科艺术类:28000元/生/学年
本科飞行技术专业:23900元/生/学年
本科市场营销等专业:23000元/生/学年
本科中韩合作班:29000元/生/学年
专科普通文理类:15000元/生/学年
专科艺术类:17000元/生/学年(含空中乘务专业)
2. 住宿费标准
空调6人间2200元/人/学年
空调4人间2600元/人/学年
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高等教育阶段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学校还建立起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南昌理工学院奖学金、南昌理工学院助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一条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八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二条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信访办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
信访电话:13767965849
信访邮箱:NIT@nut.edu.cn
信访平台:http://jb.nut.edu.cn/index.php/letter-post
信访地址:南昌理工学院理工大厦608室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82143608(传真)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电话:0791-82050101、82050180(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83809888
学校网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ut.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nutzsb)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在线(nutzszx)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0791-82137218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