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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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也是呼和浩特市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被誉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师的摇篮”。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多年来,累计培养65000余名应用型人才,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成长为教育、管理、生产、服务一线的骨干,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是自治区“双高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有15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学院占地面积2005.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8.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1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4.93万平方米,馆藏文献折合总量143.6442万册。
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5197人;教职工1122人,其中专任教师844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52%,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8.9%,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占比74.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人。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0个、自治区级教坛新秀9人、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7人、自治区“511人才培养工程”2人,获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人,“草原英才”1人。学院聘请现代产业导师、行业企业一线“兼职教师”共计220人,占专任教师数量的26.07%,兼职教师授课课时占专业课课时25.94%;特聘外籍客座教授10人。近三年师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25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奖20项。在近两届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学院现有招生专业60个。有校内实践教学场所471个、专业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0个、“1+X”技能等级考核实训基地49个、生产性兼技术服务型实训基地4个。与国网蒙东、新特硅、弘远新材料、内蒙古大厦等273家企业实质性运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14项,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9个、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产业学院3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4个、企业职工培训基地2个;与央企、国企、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专业8个,设立订单班24个。学院是6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
2023年,学院毕业生共计4684人。截至2023年9月1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97.42%,其中:在央企、国企和全国500强企业就业、入伍参军、政策性岗位考入、留学等1200余人,比例达25%;专升本1608人,占比33.44%,实现了毕业去向落实率与就业质量的同提高。
近五年来,学院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76项,市级项目103项。教师发表论文共计1396篇,出版著作239部,取得专利159项、软件著作权88项,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111项。2019年至2023年,学院教师与企事业单位共签订横向课题26项,签订合同金额共计146.65万元。其中2023年签订13项,签订合同金额到账105.65万元。
学院设有“一所、两站、二十基地”,承担呼市及周边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近五年共培训106609人次,年均21321.8人次,实现培训收入2845.55万元,年均569.11万元。
学院是陆海新通道职教国际合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和“一带一路”职教联盟成员单位。自2007年以来,先后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国立工业大学合作举办6个专业学历教育项目。2023年,学院被评为自治区“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职业学校”。
学院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和“薪火相传、止于至善”的百年老校精神,一体推进“提质培优”“双高校”“职业本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提档升级,探索建立民族地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打造“三全育人”“三教改革”“产教融合”“双师型教师”“双创育人”示范工程,培育具有行业权威、国际影响的高端学科领军人物以及专业(群)带头人,建设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成为专、本一体高素质技术人才培养的高地,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成特色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院系设置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旅游学院、美术与传媒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师范学院、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马列部、铁道学院、呼市广播电视大学、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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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蒙医学
2013年蒙医教研室申报的《蒙药口溃康丸治疗口腔溃疡的临床研究》获得学院级科研项目。 蒙医教研室一直重视师资队建设工作,特别是合校以来加大投入引进人才和采取措施积极在职培养。目前师资队伍人员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实现完成了老中青人员结构的更替。现有教学科研人员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高级讲师 3人、讲师5人、“双师型”教师5人。
商贸旅游
商贸旅游系实施推行“双证制”,坚持以赛促学:在2012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1人取得酒店管理竞技(中餐宴会摆台)第三名,1人获得优秀奖;在2013年院级创业大赛中取得团体三等奖;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物流师四级通过率达到80%;国家级前厅、餐饮职业资格证书四级通过率达到100%。 商贸旅游系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与企业以“订单班”、“冠名班”的形式合作育人,积极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和方式。目前商旅系与北京首旅建国集团、呼伦贝尔宾馆、满洲里香格里拉大酒店、天骄宾馆、中俄蒙国际汽车产业物流园、友谊集团公司、满洲里产业园区、三家会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开设专业
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生物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方向)、市场营销(连锁经营方向)、法律事务、学前教育、初等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航空服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语文教育、旅游管理、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俄语、航空服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铁道机车车辆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G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云计算方向)、计算机软件技术、数学教育、美术教育、电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新闻采编与制作
所有在校学生按德智体综合测评,均可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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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也是呼和浩特市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被誉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师的摇篮”。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多年来,累计培养65000余名应用型人才,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成长为教育、管理、生产、服务一线的骨干,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是自治区“双高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有15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学院占地面积2005.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8.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1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4.93万平方米,馆藏文献折合总量143.6442万册。
一、学校全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及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校代码:12670(国标)
五、学校地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高职园区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回民果园西路8号(原呼市卫生学校)
六、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七、报考条件: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八、体检标准、性别要求
1.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供用电技术专业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就业单位为呼伦贝尔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兴安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辽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赤峰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新正能网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电工技术服务分公司。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只招收男生。
3.根据行业要求,所有铁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4.铁道供电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九、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内普通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各类别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4.省外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5.单独考试录取按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十、学费标准: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其它科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人民币/学年。出国后,按照国外合作学校的规定收取。新生入学收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规定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给考生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十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学校名称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相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十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十六、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86
纪检监督电话:0471-6586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8:40-12:00、14:30-17:30
咨询地址:招生办公室(乐群楼226),邮编:010070
学院官网:http://www.hhvc.edu.cn/
录取结果请登陆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