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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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文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始建于2004年,由1999年建立的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四川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合并而成,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独立学院。2014年初,顺应国家要求,经专家考察、教育部正式批准,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更名为成都文理学院。学院现有洪河、金堂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78亩,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书香、墨香、花香”,是一所现代化的园林式大学。
学院秉承“博文、明理、弘毅、笃行”的校训和“文以养德、理以求真、兼容并包、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奉行“创办学生满意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的办学宗旨;恪守“是否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以陶行知先生的格言“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为教职员工的行为规范;通过自主自治的管理机制、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以生为本的评价机制、自上而下的服务机制、先支持后规范的创新激励机制、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教师成长机制、同发展共分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七大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以浸润式人文养成模式为依托,借鉴吸收国内外优质办学资源,培养文理会通、思想自由、求真向善、德才兼备、开放包容,具有幸福感的现代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过多年办学探索和实践,学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教学理念,走出了一条“面向学生、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办学道路。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者型、专家型、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在1119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2.8%,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67.1%,同时拥有多名省级教学名师和多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近五年,学院先后承担了教育部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省厅级课题等各级各类课题89项,获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55个,省级精品、示范课程及特色专业15个,出版专(译)著、教材51部,发表学术论文483篇,获科研成果奖36项,其中教育部科研成果奖3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中外优秀文化传播社科普及基地”、“书法艺术社科普及基地”落户学院。
学院紧密结合四川省乃至西部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努力培养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职业素养并举,知识、能力、素质同步提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已形成本科、专科2个办学层次,51个专业,以本科为主,涵盖文、经、管、法、理、工、艺、教等8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终身教育和国际合作交流的办学格局,设有17个教学单位和7个科研机构,建有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实验实训中心,216个各类实验、实训场所,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10个校外合作与实习实践基地,并在“跨界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学院与包括“思科公司(CISCO SYSTEMS)”、“威普罗(Wipro)”、“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中粮集团有限公司(COFCO)”、“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China Mobile Communications)”等1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国内外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了深度校企合作战略协议。与包括中央电视台、峨嵋电影集团等在内的多家文化传媒单位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共同探讨传媒艺术人才培养的道路。与《星星》诗刊、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四川省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与“思科公司(CISCOSYSTEMS)”、“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普华永道(PWC)、“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花园酒店等共建了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了学院“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前店后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
学院承担了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是以学生成长发展为核心,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以党的力量凝聚青年学生”,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提升素质教育。2012年,学院党建工作研究成果获教育部二等奖。学院党委先后获得四川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等表彰。二是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实施素质教育。学院建有学生社团108个,通过构建校园科技文化、社团文化、美育文化、文学艺术文化、媒介文化、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多渠道、多层次地创建了学校环境文化体系。三是构建素质教育教学体系,以课程建设为突破,推进素质教育。学院编写了素质教育教材(《大学生科学技术通论》、《中西文化概论》、《大学生职业素养与人生规划》、《经典选读》,其中,《大学生科学技术通论》、《中西文化概论》评为四川省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推荐申报全国规划教材。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多年来,学院普通招生类的录取分数线均位居四川省独立学院录取分数线前三名,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并多次荣获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目前,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实干的精神,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需要、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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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建筑学院、传媒与演艺学院、艺术学院、体育与大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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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休闲体育 运动康复 体育教育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绘画 书法学 旅游管理 建筑学 风景园林 工程造价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应用心理学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科学教育 艺术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商务 法学 会计学 审计学 工商管理 财务会计教育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经济学 数字经济 英语(师范类) 护理学 思想政治教育 金融科技 护理 社会体育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学前教育 早期教育 电子商务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商务英语 中文 建设工程管理 动漫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广告艺术设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云计算技术应用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大数据与审计 金融服务与管理 文化创意与策划 城乡规划
奖励资助
奖学金制度
学院设有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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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成都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
第三条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 学制:本科四年(建筑学为五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第七条 成都文理学院始建于1999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学校设有文、经、管、法、理、工、艺、教8大学科门类,下设11个二级学院,多个科研机构。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优势显著,全面构建起“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国际教育”相互交融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为学生打通本硕、专硕、专本硕的国内外纵横多向的人生发展通道。2023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学校获批四川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第八条 成都文理学院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招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相关招生政策,审议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
第十条 成都文理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按普通类录取原则进行,非艺术类考生亦可填报。
对文化、专业双上线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使用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仍相同,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承认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投档录取原则的,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符合的对应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市、区)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学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并报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条 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进校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成都文理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学习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还设立有社会工作、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人),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000元/年·人)。
第七章 就业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坚持“以生为本”,抓牢“服务指导与精准帮扶”,为学生实习就业、升学深造搭建起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知名企业等校政企合作交流平台,助推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多次荣获“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八条 成都文理学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热线:028-61560112、61560115、61560116、61560113、68406715、68406716、68406717、68406718、68406720
2.传真电话:028-61560114
3.网址:https://www.cdcas.edu.cn(学校官网)
https://zsw.cdcas.edu.cn(学校招生网)
4.E-mail:wenlizhaosheng@163.com
5.招生微信公众号: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