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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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国家公办,隶属于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学院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在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校区分布及功能】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17年,地处四川省成都市,设温江、草堂、罗家碾以及青峰岭教学电厂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43亩。温江校区是学院主要教学校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教学及生活设施一流,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于一体,现已建设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一流的电力类技术技能实训基地;草堂校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8号,毗邻诗圣故居杜甫草堂,罗家碾校区位于成都市清江东路39号,两校区紧邻,主要承担四川省电力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的培训任务;青峰岭教学电厂位于成都崇州市境内,是由学院自主设计及独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融“产学研”于一体的生产型教学水电站,装机容量3×1250KW,是学院电力类及其配套专业学生顶岗实习重要基地。学校还拥有国内最先进的输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实训基地、国际一流的特高压仿真实训基地、全国首座实训用110kV智能变电站、变电检修实训基地、电力营销实训基地、调度自动化主站实训及电力通信实训基地。【办学实力与学科建设】
学院固定资产总值4.21亿元,建筑面积22.81万平方米。设有涵盖电力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及与人才市场相适应的4个系27个专科专业。其中“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重点专业,“供用电技术”是教育部“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是四川省“省级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自主建设重点专业。近年来,学院紧紧依托四川省电力公司,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突出电力特色,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实践性环节教学,压缩招生规模,走精品办学的路子,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稳定、就业质量高。【办学特色与师资队伍】
近百年的教育实践中,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凝炼出 “植根电力,与光明同行”的办学理念,确定了“培养电力行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引入ISO9001、ISO10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教育TAFE理念,努力践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全面推行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能力素质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构建“校企互动、人才互用”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工总数554人,专任教师159名, “双师型”或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80%,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超过41%,享受政府津贴专家1人,教授7人,副教授81人。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承“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以 “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社会满意、党和政府满意”为核心内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五满意工程”,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做实就业指导,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大力实施顶岗实习,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核心竞争力。学院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5%左右,专业对口率保持在80%以上,连续多年荣获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院系设置
电气工程系
动力工程系
水利水电与建筑工程系
经济管理与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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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电气工程系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专)、供用电技术(专)、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
动力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水电站动力设备(专)
水利水电与建筑工程系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建筑工程技术(专)、工程造价(专)
经济管理与信息工程系
会计电算化(专)、计算机网络技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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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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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六、学院隶属单位:
隶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七、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及其具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十、外语语种:
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三、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四、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时到达学校。新生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48543、82614666
学院网址:http://www.scd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cd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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