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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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2012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学院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全国十大品牌独立院校”、“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南湖公园,依山望水,环境优美。学院分为绵阳校区、梓潼校区,占地1157.16亩,总建筑面积39.16万平方米。
学院设置有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开设32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拥有一支近800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在校学生10000余名。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已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各类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院与中国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有8000平米的集收藏、展览、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功能的王蒙文学艺术馆。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艺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全院建立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与国内外1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项目;与世界各国30多所大学建立教学科研合作项目;加入国际设计师协会、欧洲文化艺术联盟;承接文化部多个全国性的培训项目,承担文化艺术类国家课题研究;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与绵阳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建立了文化科技产业园。
学院聘请前文化部部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四川省原省政协副主席冯崇泰先生,原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志宏先生等为名誉院长;美国特里夫卡拿撒勒大学副院长Stephen Pusey博士,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副院长朱华宇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院顾问。
学院建设中的“四川梓潼实践实训校区暨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总用地2775亩,正致力于打造成集教学、实践实训、表演、博览、创作、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学院代码:4151014043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机场东路83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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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数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心理与教育学院、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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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表演(影视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学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 录音艺术 书法学 绘画 摄影 雕塑 美术学 艺术与科技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设计学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音乐学 舞蹈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 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广播电视工程 会展经济与管理 物流管理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文化产业管理 市场营销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 民族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金融工程 艺术教育 风景园林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应用心理学 休闲体育 舞蹈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艺术设计 家具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影视编导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中文 数字媒体技术 休闲体育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广州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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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五、院校类型
应用技术类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学院将参考各省份参加高考的人数及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人数,并结合招生计划出省规模编制招生计划,同时将总计划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进行使用,预留计划主要用于优质生源较多的相关省份的相关专业。
学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
七、培养目标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办学精神,坚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综合性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课堂与工作室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生入学后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民族传统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休闲体育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游戏艺术设计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从事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从事数据科学与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八、外语语种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有关补充规定。
十一、录取规则
(一)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仅招理科(首选科目为物理,其中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需要次选化学)考生,民族学仅招文科(首选科目为历史)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首选科目为历史)、理(首选科目为物理)兼收。
(二)录取办法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体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4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若计划仍有缺额,接收第二轮投档志愿考生,若已满额,不再接收第二轮志愿考生。
(四)加分政策
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五)专业成绩认定
艺术类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十二、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二)资助政策:
学生进校后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一)普通类本科及艺体类本科
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
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修完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规定学分后可获得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四年到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术学院学习并修完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术学院规定学分后可获得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专升本政策
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学院将根据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
绵阳校区: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
十七、网址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
十八、网络咨询
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十九、新媒体咨询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二十、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