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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协和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山东财政支持的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创建于1993年,坐落于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校园占地1480亩。
学校设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汽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普通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科专业40个,形成了工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一、地理环境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人文教育资源
山东,古为齐鲁之地,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风光秀丽,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是我国的经济文化大省。经济始终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国民生产总值(GDP)达5.94万亿元,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省份前三位。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孔孟之邦、礼仪之乡。
济南是山东省会、山东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军事文化工业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济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有4600余年的建城史,有“天下泉城”、“世界泉水之都”美誉,有大明湖、趵突泉、千佛山等名胜;是象征中华文明起源的龙山文化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软件名城。济南地处南北东西交通枢纽,登泰山、上京津、游青岛、访孔府,皆可实现1-3小时之内抵达。
省会济南是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地,蕴含丰厚的办学优质资源。便于学校利用这一优势,获得信息咨询、开拓交流渠道、争取上级支持,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济南拥有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知名高校,便于学校利用这一地缘优势,聘请从知名高校退休的专家教授学者来校工作,引进和聘用知名高校高水平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学习吸收知名高校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济南是全省新文化传播的首选之地,是各种思想文化交汇融合的广阔平台,其厚重的文化积淀、浓厚的文化氛围,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便于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注重实践育人,使学生在文化环境中受到感染熏陶,提高全面素质。山东协和学院依托这些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实现了内涵建设的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清晰,形成鲜明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做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确立“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专家治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凝练“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形成“和合”向上的校园文化。
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定位:教学型高等院校。办学层次定位: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以技能型高职教育为辅,积极发展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定位:以工学为主体,以医学为特色,工、医、管、文、教育等多学科相互渗透、互为支撑、协调发展。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济南,面向山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办学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民办高校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质量为关键,以就业为目的,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育教学改革为着力点,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投入为支撑,以管理为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主动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完善,教学改革领先,教学质量高,学科专业优势突出,以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居于全省民办高校领先地位,跨入全国民办高校先进行列,在省内有较高声誉,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民办大学。
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诚信办学,开展社会服务,树立良好社会信誉;坚持开放办学,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坚持质量立校,遵循“两个规律”,取得丰硕教学成果;坚持专家治校,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构筑“宝塔型”体;坚持人才强校,建设“三支队伍”,凝聚高素质人才;坚持特色兴校,培育核心竞争力,打造学科专业优势;坚持产学研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应用型人才;坚持素质教育,推行“和合”文化,构建和谐校园。
三、办学条件完善,具备本科教育现代化基础设施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2万余册,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书馆示范单位”。实验室、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齐全。
学校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汽车实验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9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医护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山东省重点建设实训基地。目前,正在按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标准改建提升。
四、师资力量雄厚,聚集大批教学科研管理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以师资队伍为发展关键、管理队伍为发展基础,走人才强校之路,实施名师化、双师化、硕士化“三化”人才工程。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36.5%;现有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得者4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5人,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3人;有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
学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均是多年从事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专家。院长盛振文教授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山东省政协常委、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党委书记王桂云教授是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3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并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表彰为全国“最美女性”。
五、学科设置合理,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性需求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强化工学等主体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医学等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扶持建成时间较短、基础较弱的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植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争取创建新兴学科专业。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考核评估制度,适时增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学科新专业,调整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学科和专业,使学科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医学为特色,工学、教育学、医学、管理学、文学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和资源配置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发展格局。
目前,学校拥有18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财政支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在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5中国大学本科专业评价报告》中,学校护理专业(本科)全国排名第十位,评为五星级、中国民办大学一流专业。根据就业跟踪调查反馈的信息,我校专业均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2014年就业率达到98.71%,有些专业甚至出现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
六、坚持质量立校,取得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促教学。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高等专科教育评估,成为山东省第一所通过两部委评估的高职院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4月,顺利通过了全国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考察,实现了由专科向本科院校的历史性跨越。
建成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5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主持承担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10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1项,承担省、厅级科研课题133项,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奖68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荣获中国解剖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为先导,在行业、企业的参与支持下,在专业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为依据,从调研结果和职业岗位群分析入手,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企业文化的融合,构建注重理论教学、强化实践环节、突出创新创业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136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近两年,涌现省级先进班集体15个,省级优秀学生3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0名,1名学生获得“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
七、真诚服务学生,努力培植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学校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形成并实施具有“协和”特色的“11611”就业工程。
第一个“1”,是以实施“一把手”工程为统领,强化就业组织领导。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主要领导为就业第一责任人,落实目标责任制,实施全程领导监管。
第二个“1”,是以落实就业“一对一”指导为抓手,实现全员参与就业指导。推行就业导师制,遴选有经验的教职工及校企合作单位相关人员、校外专家、社会成功人士等担任专兼职就业导师,形成以教职员工为主体、校外人士为补充的就业导师队伍,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始终有导师提供就业指导帮助。
“6”,就是以推行“六个结合”为载体,打造学生就业广阔平台。强化“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理念,针对学生就业需求,形成了各项工作立足学生就业、服务学生就业的“六结合”工作局面。
一是专业建设与就业结合。按照经济社会需求,采取“关停并转”措施,灵活调整专业结构,提高就业专业对口率。
二是教学改革与就业结合。适应社会用人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健全创业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是校企合作与就业结合。形成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学校与行业、专业与产业、课程与高新技术、师资与企业技术人员、就业与企业的结合。
四是德育教育与就业结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注重显性课程教育,认真落实思政课学时,努力增强其实效性。聘请雷锋生前战友乔安山、周恩来总理的侄女周秉德、周总理的秘书纪东将军、著名书法教育家欧阳中石为我校德育导师,参与编撰《中华传统美德警句名言》,开展优秀中华文化传统进课堂活动。注重搞好隐形教育,把职业素养贯穿于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注重校园文化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感恩、奉献、敬业”精神。注重开展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团队意识,提升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
五是创业教育与就业结合。以创业带动就业,围绕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探索职业规划明确化,专业教育层次化,创业培养精细化,跟踪服务常态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帮助学生合理确定创业方向、创业路径。成立创业学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教育,提供创业条件,拓宽创业平台,组织创业大赛,开展创业培训,使学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这一做法在2013年山东省创业创新工作会议上交流,是全省教育系统进行大会交流的3所高校(另两所是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之一,也是唯一一所民办高校。
六是社会服务与就业结合。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从2005年起义务培训乡村医生,是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10年来,累计培训乡村医生26000余人,使参训地区百姓从中受益。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促进了学校与基层卫生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友好交流,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第三个“1”,是以构建“一整套”服务体系为平台,提供就业立体化保障。构建由就业困难帮扶机制、就业信息咨询机制、就业人才推荐机制、就业单位审查机制、就业发展跟踪机制组成的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队伍、就业指导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就业指导专业化,就业工作制度化、就业推荐规范化、就业信息网络化。
第四个“1”,是以提供终身服务为理念,对学生就业负责一辈子。一次就不了业,学校再推荐;二次就不了业,学校继续推荐;三次就不了业,对工科类、管理类专业学生,利用我校是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OSTA考试中心、中国人文医师协会山东省考试站的资源优势,让其免费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再掌握一门从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对临床医学类学生,实行资格培训,岗位培训,发展培训等“三位”一体的从业培训,确保能上岗,干得好。每年接受召回培训学生300余人,接受岗位提升培训学生500余人,接受岗位提升培训学生呈逐年上升趋势。对于已经就业的学生同样提供跟踪服务,帮助学生提升就业质量。
近3年,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率为98%以上。到解放军总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等大医院和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即被这些单位录用。有些学生在实习期间就拿到月工资1600多元,有的刚参加工作,月工资即达到4600多元。许多学生很快成为业务骨干。
八、文化氛围浓厚,造就以文化育人的优良环境
学校重视文化育人,以培育高素质优秀人才为目的,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建设并初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协和校园文化。
建设积极向上的校园精神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开展“育人工程”,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建设优美高雅的环境文化。合理规划校园整体布局,启动“学院人文景观建设工程”,在校园布置名人雕像、艺术雕塑、格言警句,搞好道路文化、教室文化、寝室文化的设计,培植校园环境的文化内涵。搞好校园绿化建设,校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树成荫,形成了优美的自然景观。大力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建设了学工在线、灯塔——大学生思政教育网、乡村医生培训网等特色鲜明的主题网站,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作用。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制。学校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建设知行合一的行为文化。精心组织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定期举办系列学术论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文艺晚会、运动会、篮球联赛等文体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全省和全国性竞赛,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提高创新能力的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的作用,成立了文学社、艺术团、英语俱乐部、摄影协会等72个学生社团组织,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占80%以上。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做文明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制定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行为考核办法》、《学生文明公约》、《礼仪规范》,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培养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
九、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学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经常举办学术讲座。中国工程院院士张运教授,全国著名教育学家、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陆有铨教授,山东建筑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崇杰教授,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法学专家李玉福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高英茂教授,国家教学名师、济南大学魏琴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山东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张体勤教授等多名专家、学者先后到学校讲学,提升了学校的学术水平。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外高等院校建立了姊妹院校关系,开展了包括合作办学、学者互访、合作科研以及资料互换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与教育交流,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局面。
十、恪守诚信办学,赢得广泛社会声誉
学校把诚信办学当作建校之基、立校之本、兴校之源、强校之魂,真诚服务师生、真诚服务社会,坚持诚信招生,不作虚假宣传、不作虚假承诺,保持民办教育的良好声誉。2007年,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学校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唯一代表作“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经验交流。
学校真诚为学生排忧解难。建立健全了“优、贷、奖、助、补”以及社会资助并举的资助体系,设立了“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可以先注册报到,再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由申请。
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开始连续10年举办127期,为全省免费培训乡村医生26000余人。这一惠民善举,得到国家卫生部和山东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等媒体报道。学校与齐鲁晚报连续9年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大型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320余万套。
学校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中华职业教育社授予“黄炎培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5A”级学校,还先后荣获“全国诚信建设先进院校”“全国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称号。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连续6年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被中国教育协会和中国教育发展促进会评为“全国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 被中国国际教育家协会评为“最具影响力中国10佳职业院校”,被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30佳品牌单位”。被高层科研机构评为全国民办高校2010年度综合实力前10强第4名、专科层次第1名。学校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国第18、21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在中国校友会网《2015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百强中的前8强;在中国医科类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第1名。2015年1月8日,教育部公布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我校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山东省此次获评的3个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实现了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历史性突破。2015年,中国教育部发文公布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我校荣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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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护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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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自动化 土木工程 智能建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 学前教育 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审计学 护理学 助产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康复治疗学 智能影像工程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电子商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中药学 医学影像学 口腔医学 音乐学 金融科技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管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中药学 针灸推拿 中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软件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早期教育 学前教育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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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协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本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范围
第九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招生范围
我校在各省投放的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统考本科合格证。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省外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本科专业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均不能录取,护理学及护理专业无色盲色弱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2.采取按志愿对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
3.山东省普通本专科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报考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据总成绩(投档成绩)依次录取。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对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7.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公布的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本科专业具体选考要求见学校网站或招生简章。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9.内蒙古自治区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之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相应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