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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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西工商学院由牛三平院长创办。牛三平院长有着三十多年的民办教育办学经验。2004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西工商职业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山西省第一所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自办学以来,始终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开放办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兢兢业业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宗旨,恪守“诚信、奉献、拼搏、争先”的校训,践行“锲而不舍顽强拼搏的拓荒牛、友善宽容敬业奉献的孺子牛、勤奋自信争先创新的领墒牛”的三牛精神,确立“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发展目标,努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声誉。
学校现有龙城、北格两个校区,共有在校生17000余人,下设12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及3个专业方向,初步形成了以管理学为主,工学、艺术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其中工商管理学科入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舞蹈编导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入选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多万册;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和旅游管理综合模拟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业园被山西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学校被评为山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0年,我校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多年来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二级单位金融学院被人社部、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校党委被省委统战部评为“双强六好 省级示范”党组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山西省优秀民办高校”“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校园文化工作创新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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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商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三牛学院、护理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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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旅游管理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工程造价 会计学 学前教育 金融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审计学 学前教育(少儿推拿保健方向) 食品质量与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方向)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摄影与制作 音乐表演 舞蹈编导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商务英语 汉语国际教育 文化产业管理 表演 互联网金融 酒店管理 翻译 人力资源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运动康复 烹饪与营养教育 助产学 护理学 跨境电子商务 艺术教育 电影制作 体育经济与管理 家政学 人工智能 医学信息工程
(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院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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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西工商学院二〇二一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1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报考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三)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一)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等实际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三)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3.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双C,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投档分数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时,按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表演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
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9.同分艺术考生按以下办法排序录取:
(1)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2)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3)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六)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七)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八)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九)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十)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我院投档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十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牛三平,职务:院长。
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院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
第九条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205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
(一)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生在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
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7965790/7965792/7965795
传 真:0351-2531099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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