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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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创建于2002年4月,原名为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200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独立学院),2006年3月,教育部同意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现任董事长为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伍先华编审。
学院位于南宁市鹏飞北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已建成的校园建筑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完备,拥有多媒体教室76间、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15间、计算机公共实验室4间,专业实验室54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8个,教学仪器设备3600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586台,图书馆藏书71.42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1万册,学院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田径运动场1个,网球场3个,室外篮球场若干,室内篮球场一个、室内羽毛球场12个、文化广场一个),种类齐全,设施先进。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充分利用其所依托的广西民族大学已经形成的东盟国家语言专业优势,借助于广西民族大学与东南亚国家高校之间多年来建立的交流渠道,致力于培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急需的各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学院现设8个系,开设35个本科专业。截至2015年9月,有来自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8155人。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有聘期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72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261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403人。2011年以来,学院专任教师获国家级科研立项2项,省部级科研立项63项,厅级科研立项54项,出版专著(含教材)27部,发表论文76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1篇。共有获奖科研成果及专利13项,其中教育部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省级期刊论文一等奖1项,广西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图书奖优秀教材奖1项。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先后获得广西第二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广西高校2008-2011年度后勤工作先进院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艇与龙舟运动优秀院校、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2014年“创青春”广西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2014全国全民建设操舞大赛总决赛推广领导奖等奖项和称号。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类比赛奖项200多项,其中学生制作的课件获得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工科组三等奖;学生参加2014年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全国特等奖,参加201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获二等奖,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越南语口语大赛三等奖,第六届广西翻译大赛一等奖,微电影作品《Knowledge makes life》入围第二十二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暨第十六届原创影片大赛剧情片单元,学生参加第二届广西“名嘴群星,声动八桂”节目主持人大赛获一等奖等,学生啦啦操队参加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普通院校组第一名等等。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将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以及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和新枢纽的历史机遇,加强学院内涵式建设,加快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使学生真正适应国际化、市场化的发展环境,提升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和就业能力,努力将学院发展成为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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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理工学院、商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金融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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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印度尼西亚语 英语 越南语 泰语 安全工程 烹饪与营养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软件工程(越、泰、缅、印尼语方向)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 区块链工程 法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 物流管理 供应链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 税收学 金融工程 金融科技 投资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网络与新媒体 跨境电子商务 艺术教育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舞蹈表演
奖励资助
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相思湖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4个级别)等奖学金。
我院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助学金。另外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每年划出学费的5%作为学院贫困生资助基金,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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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科招收对象是:参加2021年7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我校成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九条 2021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50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实行学年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学费为:
法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学、审计学、金融工程、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专业为13500元/年/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英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专业为14500元/年/生。
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为15000元/年/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170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10% 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原则上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优先录取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相思湖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北段1号。七坡林场校区: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营盘站南侧。招生联系电话:0771-3262025,学校网址:http://www.xsh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