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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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东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开展高职专科教育;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东软学院,成为四川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5年通过新建本科院校学士学位评估;2016年成为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单位;2021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为四川省第一所通过该项评估的民办高校。
学校位于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都江堰和青城山国家5A级景区,占地面积52.85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目前有28个本科专业,含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5大学科门类,专业涉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医学工程等,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已获批7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省级立项专业22个,其中包括四川省应用型示范专业6项、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项。
学校秉承“教育创造学生价值”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服务IT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实施TOPCARES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万余名毕业生。近三年累计1400余人次获省级以上奖项,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4.5%,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于2004年成立了大学生创业中心(Student Office & Venture Office,简称 SOVO),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面向未来,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深化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发扬自强不息、勇于奉献、敢于创新的精神,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流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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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数字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健康医疗科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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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网络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虚拟现实技术 软件工程(对口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供应链管理 日语 英语 商务英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对口本科) 工业设计 信息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健康服务与管理 医学影像技术 智能医学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与设计类) 艺术与科技(美术与设计类) 动画(美术与设计类) 软件技术
学校为在校生提供以下几种奖、助学金:
东软华天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东软控股奖学金 1000-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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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成都东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成都东软学院
2.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3.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4.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5.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6.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部,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3.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1.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
普通类:计算机类(包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商务英语、英语、日语、医学信息工程、健康服务与管理、智能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
美术与设计类: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学校2024年专科招生专业:
普通类:软件技术
美术与设计类:影视动画
2.学校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根据教育部与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为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录取原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高考日语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大学公共外语课可以申请修读大学日语课程。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6.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分、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8.对于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对于部分无法按照专业志愿录取的省份,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9.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影视动画专业仅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对于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排序规则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批次投档规则相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对于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总学分要求者,经全面鉴定,德智体美劳合格,准予毕业,由成都东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成都东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报考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为在校生提供以下几种奖、助学金:
华 天 奖 学 金 10000元/人·年
东软教育奖学金 一等奖5000元/人·年
二等奖2000元/人·年
三等奖1000元/人·年
国 家 奖 学 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国 家 助 学 金 2100-4500元/人·年
八、转专业政策
新生入校后可按照《成都东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经考核、审批通过后调整专业,不另收费。
九、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原则
计算机类(包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生入学不分专业,一年级结束后,尊重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结合学业测评进行专业分流。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8-64888001、64888002、64888003
传真:028-6488800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E-mail:edu@ns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su.edu.cn
学校招生微网:http://m.zs.nsu.edu.cn
十一、本章程由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