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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大学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传承了百年办学历史,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国家中心城市成都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21年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拥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的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单位、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40年来,学校扎根成都、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紧随国家及区域特别是成都重大发展战略,锐意改革,快速发展。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成大校训,“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成大精神,“雅成大德、恒成大器”的成大校风,围绕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办学定位,实施“人才战略、特色战略和国际化战略”三大发展战略,着力“校城融合、开放协同、区域应用”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已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五余万各类人才。
学科专业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核心素养、科技发展、产业进步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学科专业,不断促进学科专业间融合。现设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医学、理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62个本科专业。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专业学位类别7个,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获批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药学学科2019年入选校友会评选的中国高水平学科,位列全省第二;旅游管理等13个专业2019年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师资队伍 学校以“四有”教师为标准,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弘扬高尚师德,持续激发教师专业发展活力。现有博士生导师30余人,专任教师近1500人,正高职称教师20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500余人,博士教师近700人。学校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樊代明为名誉校长,有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20余人,有“天府万人计划”杰出科学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等50余人,特聘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长江学者、高端外国专家、研究员(副研究员)等140余人。
人才培养 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全面落实四个回归,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开放灵活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94人,留学生694人)。学校生源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2个专业在四川、甘肃、河南、新疆本科一批次招生,94%的文理科新生成绩高于一本线。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1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2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21项;有省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应用型示范专业4个,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7门,应用型示范课程9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一流课程3门;2019年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8项;近五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15项;近两届获得四川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近五年,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057项,省级1578项,学校连续五年获“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优秀组织奖。近五年,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3%,学生公寓工作成果《打造高品质“三室一厅+”,构建“四美”育人体系,建设公寓思政高地》获得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学生事务服务项目140余项,累计服务430余万人次,累计接待400余批次高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来访交流,在全国形成示范。学校建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张澜学院,两届毕业生考研国家线上线率84%;创新创业学院是全国首批“斯坦福创新创业课程实验中心”,获批国家众创空间,入选“全国百家特色空间”。学校位列2019中国高校创业竞争力排行榜第93位。建校至今,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十余万名各类人才,遍布全国各地以及海内外,尤其在成渝地区,成大校友在科技、教育、文化、企业等领域卓有成就,建功立业,为社会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科学研究 学校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特别是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布局,聚焦适应区域产业聚集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持续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和支撑能力。现有科研人员1200余人,建有包括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74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重大专项1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9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19项),国家社科基金29项、国家艺术基金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均位居省内高校前十,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数位居省内高校前三。2019年科研经费2.48亿元,近五年师均科研经费超过10万元。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61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41项。此外,我校教师负责的“超长寿命疲劳裂纹萌生机理与寿命预测”荣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参与的“阿卡波糖原料和制剂生产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负责的《“三礼”名物词研究》入选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得专利授权近1200项。2019年发表SCI408篇,在2020年最新公布的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榜单中,位列在川高校第6位,全国高校第166位,全球高校第823位。多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及热点论文,并先后在《自然微生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柳叶刀》、《德国应用化学》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署名文章,ESI总被引频次超过11000次。王清远教授自2014年以来,连续六年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地方服务 学校对接成都“5+5+1”现代产业体系及功能区建设需求,构建“政校企互动、产学研结合”的生态系统。学校与中国农科院、新华三集团和成都市多个区(市)县及市级部门建立了政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合作建有中国农科院成都研究生分院、新华三IT学院、成都生态文明研究院、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成都新闻学院、天府文化研究院、成都文献中心、成都足球学院、成都研究院、成都市旅游研究院、成都会展经济发展研究院、成都药物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学校建有全国唯一的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近五年,学校定点帮扶甘孜州石渠县、阿坝州九寨沟县和简阳市新市街道石家村、石钟镇民强村,获评四川省“2018年先进定点扶贫单位”,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获评四川省“高校定点扶贫先进单位”,3位扶贫干部获评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国际交流 学校将“高规格实施一流国际化项目”纳入未来五年“六个一流”建设目标,实施一个学院对接一个国际一流学科(大学)工程。学校与35个国家和地区的124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其中包括35所世界知名大学、10所世界知名年轻大学和44所成都国际友城高校。与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和4所孔子课堂,是省内第二所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的高校,荣获2019年度“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累计招收留学生2560人,生源国54个。2020年培养留学生694人(其中学历生494人,含研究生139人、本科生355人,非学历短期生200人)。开展5个本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累计培养学生2163人,项目在校生人数924人。开展40个本硕博多层次海外联合培养项目和42个海外校际交流交换项目,累积参与学生近1000名。设立泰国和新西兰2个海外校友分会。连续5年举办国际交流周,每年举办约6场国际会议,来校外国专家近600人,聘请泰王国诗琳通公主为名誉教授。特聘泰国专家关国兴获得中国政府授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中国政府友谊奖”。目前长期外籍专任教师28人。“四川省泰国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促成成都市与泰国清迈府和新西兰哈密尔顿市建立国际友城关系。牵头成立“成都国际友城高校联盟”并担任联盟秘书处和第一届执行理事长单位。
办学资源 学校位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中国高等教育“西三角”新布局链接点,发展区位条件优势明显。学校毗邻3万余亩青龙湖湿地公园,环境优美,地铁4号线设成都大学站,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73.8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33.5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6亿元,图书馆馆舍面积4.8万平方米,现有阅览座位5000余个,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26.68万册,电子期刊4万余种。拥有三甲综合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大附中、附小、附幼。体育场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正在建设20余万平方米的第31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项目以及18万平米的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新园区。
着眼未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将携手同心,共同奋斗,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加快建设成为成都的创新大学、开放大学、窗口大学,以成大之治成效展示成都之治形象,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而不懈努力!
院系设置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师范学院、医学中心、斯特灵学院、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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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动画
开设专业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药学 药物制剂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环境工程 测绘工程 旅游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酒店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工商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广播电视学 网络与新媒体 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 英语 商务英语 泰语 法学 社会工作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休闲体育 临床医学 护理学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特殊教育 应用心理学 思想政治教育 金融科技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急技术与管理 安全工程 化学 工程造价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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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成都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承办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
第三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都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成都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招生事项。
第七条 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成都大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我校学习四年,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斯特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嘉泉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4年都在我校学习,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韩国嘉泉大学学习经历证明;学生入校后也可选择在我校学习2年,再赴韩国嘉泉大学学习2年,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韩国嘉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岭南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三年。学生入校后在我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
(二)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文科(历史类)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物理类)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不分文科(历史类)、理科(物理类)的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普通类):
(一)艺体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艺术类参照四川省规定执行,体育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二)四川籍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70分(含70分)以上;四川籍艺术及体育类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一)斯特灵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双语教学,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韩双语教学,入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辅修英语。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男、女足球项目中位置为守门员的考生与非守门员的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排序。
(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全部使用全国高考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三)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体类考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向学校提交学费缓交申请,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成都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学校未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咨询电话:028-84616013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4616636
电子邮箱:zhaoban@cd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c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