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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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学院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申办,经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教育部确认的一所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于2001年8月成立,2002年开始招生。通过1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在省教育厅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校本部的大力支持,我院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办学特色和良好办学信誉日益彰显。目前在校生5600余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设有美术系、工程系、外语系、法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体育教学部6个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专业设置覆盖艺术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2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包括:艺术学7个专业(陶瓷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和雕塑专业),工学9个专业(车辆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文学2个专业(英语和日语专业),管理学5个专业(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2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专业),法学、教育学各1个专业(法学和体育教育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381人。师资力量以景德镇陶瓷大学骨干教师为主,同时还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客座教授,实现了师资共享,确保了教学质量。
学院教学行政用房10.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书49万册,电子图书308万册;建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建有能容纳6000多人的学生宿舍、餐厅等生活设施;建有多功能体育训练馆、健美操形体房、乒乓球馆、门球馆、体操房、室内游泳馆和全塑胶标准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设施。
学院办学理念紧跟市场需求,基于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目标,先后在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欧陶无机材料有限公司等31个国内知名企业建立校内外实习与就业基地。毕业生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喜爱。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以及自主创业人数均位列全省高校前茅。
近两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电子电脑竞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活动中获奖100余项。另外,学院积极开拓办学思路,寻找办学新亮点,先后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著名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拔优秀人才交换培养深造及推荐攻读硕士学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将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机遇,科学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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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陶瓷艺术与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文化教育学院、旅游商贸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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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市场营销 法学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动画 雕塑 陶瓷艺术设计 产品设计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金融学 物流管理 酒店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建筑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公共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字动画 音乐表演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应用日语 应用英语 法律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现代物流管理 酒店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计算机应用工程 虚拟现实技术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 新材料与应用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物流工程技术 车辆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能源与动力工程 体育教育 环境工程 环境艺术设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公共艺术设计 文物考古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 数控技术 建筑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游戏艺术设计 摄影与摄像艺术 陶瓷设计与工艺 音乐表演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现代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烹饪工艺与营养 应用日语 社会体育 建筑工程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艺术设计 大数据技术 现代流行音乐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社会工作
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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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3435,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民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学校校区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和谐大道向东至福佑路与红塔路相交处。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网(http://zsc.jdzvua.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年招生分数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同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九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官方平台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颁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直辖市),录取工作按照该省(直辖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我校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我校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体育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我校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3CM以上(含)、女生160CM以上(含)。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和谐大道向东至福佑路与红塔路相交处;邮编:333000;咨询电话:0798-2196666、0798-2198280;传真:0798-2191177;学校网址:http://www.jdzvua.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