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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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建院十年来,学院铭记“厚德、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勤奋、务实、团结、进取”的校风,遵循“以人为本 质量立校 特色兴校 人才强校”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上万名校友遍布全国各地。
学院现开设31个本科专业和28个专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和艺术学等7个门类。
学院下设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等10个二级学院(部),建有机电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电气信息工程训练中心、化工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训练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2个)、艺术设计训练中心、语言训练中心(2个)等12个工程训练中心及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建有168处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先进完备的教学设施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教学保障,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可以满足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的需要,为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养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院现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2亿元。建有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5万余册,电子图书6144GB,各类期刊1183种,教学用计算机3600台。学院拥有2个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以及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室外活动场所,修读点、大学生服务中心、现代化的餐饮中心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可以充分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学院依托省会济南高校众多的雄厚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继承孔子故里的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建设了一只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既有学富五车的老教授,又有意气勃发的年轻教师,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5.6%,博士、硕士学位者占62.8%。除专任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的教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等方式聘请企业中具有丰富实战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到校授课和指导实践教学。学院同时设有“杏坛大讲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到校讲学,丰富和拓宽师生的知识和视野。
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现有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获资助专业1个,山东省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16门;承担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5项,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并和吉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
学院同时重视科研工作,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所等5个研究机构,并拥有一批专兼职科研人员。10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6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6项,教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其中12篇被CSSCI收录;出版学术著作29部;另有多项科研成果在人才培养中应用或被行业企业、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学院全面履行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职能,不断更新办学理念,科学确定发展定位,精心凝练学科方向,努力提高培养质量。学院以学生为本,实行严格的教学管理和体现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借助地域优势,传承和发扬传统,打造富有特色的齐鲁文化人文教育,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经过常年的引导,学院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大多数在校生都有继续深造的意愿,学院也为学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指导。学生考研率几年来一直位于前列,2009年为24.67%,2010年为25.34%,2011年为24.89%,2012年为24.23%,2013年为25.12%。其中进入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等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的学生比例均在35%以上。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指导委员会”和“就业指导中心”两个工作机构,形成了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与跟踪服务保障体系,为每个学生建有《职业生涯规划书》,积极帮助学生拓宽就业渠道。校外建有168处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先后与国内外5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坚持实施“订单式培养”,开设有“华为班”、“阿里巴巴班”、“海信班”、“上汽实业班”、“万科班”、“国华班”、“舜和班”、“军护班”等特色订单班,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充分就业,形成了学院、企业和学生三方获益的可喜局面。
近年来,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理念,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国际化管理服务水平和支撑能力。通过校院两级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通过学分互认、师生互访、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已与美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德国、韩国、泰国、新加坡、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26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基本形成了学校的全球国际合作网络,国际交流日益频繁。
学院尊重人文精神,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开展富有齐鲁理工学院特色的传统文化教育,构建了完整有序的学生自治体系,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为主要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下设17个部委、72个社团。各部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紧紧围绕思想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素质拓展五大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品位高雅、特色鲜明的学生活动。截至2014年,学院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一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一项,“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国家三等奖一项,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外语大赛等省部级奖项共70多项。
齐鲁理工学院将继续在教育部和省、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培养更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开放式、有特色、国际化的综合本科高校而奋斗!
院系设置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商学院、文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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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旅游管理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工业智能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软件工程 新媒体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精细化工 贸易经济 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中国语言与文化 学前教育 康复治疗学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智能影像工程 护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智能建造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金融学 投资学 中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测绘工程 会计学 工商管理 书法学 中国画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新媒体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表演 跨境电子商务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数控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 护理 助产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学前教育 药学 食品生物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金融服务与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艺术设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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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体制,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三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及专业志愿: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投档。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专业计划数投档考生分配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省联考成绩(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科:
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组织校考。本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美术类专业、书法学专业认可山东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学校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与其它省份招生政策相抵触时,按照相应省份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校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齐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1330555 61330666 61330777
网 址:http://www.ql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