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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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学院是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之一。坐落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4.2亿元。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600人,教师中研究生达到50%,副高以上职称达到40%,双师教师超过75%。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邓志革、国家级教学名师尹万建教授、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张璐青、湖南省师德标兵黄敏雄、全省高校辅导员十大年度人物陈珊、朱鹊飞等先进典型。
学院是国家职业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有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3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3门省级精品课程;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2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承担国家级课题7项、省市科研项目百余项,出版教材和专著百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千余篇;学院为企业等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百余项,为行业、企业和农民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服务4万余人次。
学院坚持“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牢牢把握“立足汽车行业、服务汽车产业、培养汽车人才、打造汽车品牌”的发展方向,深度融入汽车产业链,主动对接汽车前、后端产业。近年来,学院先后与上海通用、博世、保时捷、北汽、宝马、上海大众、长安福特、东风汽车等中外汽车名企开展深度合作和订单培养,共同培养汽车产业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相继被确认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与中外名企共建有上海通用汽车ASEP项目湖南教学中心、博世汽车技术教学合作院校和博世诊断中心、保时捷汽车PEAP项目教学中心、北京汽车售后服务人才(BSEP项目)培养培训中心、宝马汽车售后英才教育(BEST)项目湖南教学中心、上海大众SCEP项目、长安福特STWP项目、安卓学院、德马吉多轴数控加工中心、齐配集团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校企育人基地。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第二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凸显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学院将致力于构建以汽车类专业为主体、以电子信息类和经济贸易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建设格局,实现学校办学有特色、系部建设有特点、学生培养有特长的“三特”目标,加快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高水平有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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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本科教育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车辆运用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航海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军士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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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信息安全与管理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智能交通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士官方向)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数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士官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 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 飞行器维修技术 室内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电子商务 软件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数据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士官方向)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士官方向)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务英语 工程造价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时尚表演与传播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船舶工程技术 集成电路技术
①学院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特困学生办理减、免、贷、助、奖等资助手续,确保每位新生顺利入校。
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资助比例约占23%。
③学院设有企业奖学金(南车奖学金、南方阀门奖学金、臻鼎科技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订单班的优秀学生。
④学院有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一年一贷。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方式:凭正式录取通知书,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家庭情况证明,前往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⑤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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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11年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2013年成为株洲市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院校,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入围全省首批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和本科中职专业教师联合培养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生定向培养高职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类专业群建设单位。2020年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学校纪委以及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Hunan Automobil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云龙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21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面向湖南、福建、辽宁、河北、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四条 报考类别
湖南:高中(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职高对口(师范类、电子电工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建筑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旅游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
外省:高中普通类。
第十五条 报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专业报考条件:
①定向士官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文理科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或学校招生信息网《定向培养士官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参考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点击查看)。
②其他专业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执行以湖南省教育厅、发改委文件公布为准)
1、定向培养士官专业计划为专科提前批;国家对定向培养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本科提前批为我校与湖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不计入专科计划。
3、各省、各类别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执行、纪委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二十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各省高考总分排名规则进行排序。
第二十二条 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录取结果查询,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七章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均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31-22118833 0731-22118855
传真号码:0731-22118884
咨询QQ:2220004719
招生监督: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新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zzptc.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zptc.com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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