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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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梧州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梧州职业学院座落于“泛珠三角经济圈”和“泛北部湾经济圈”交汇节点的区域性枢纽城市一一广西东部的梧州市,具有突出的地理位置优势。
梧州市是我国西部12个省(市)区中最靠近粤港澳的城市,是广西乃至西南地区接受粤港澳辐射最前沿地区。区位优势明显。
梧州市地处广西东大门,素有“百年商埠”之称,并有“世界人造宝石之都” 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梧州市经济发展迅速,商贸鼎盛,市面繁荣。目前,梧州市政府正在着力打造加工制造、物流、商贸、旅游休闲四大发展基地,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梧州职业学院位于梧州市三龙大道中段,紧靠梧州市金晖汽车总站、洛湛铁路梧州火车站、梧州飞机场;南(宁)梧高速、桂(林)梧高速、广(州)梧高速、肇(庆)梧高速等四大高速公路汇集梧州。陆路、水路、航空交通十分方便。
梧州职业学院是桂东南地区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是梧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打造四大发展基地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单位。
梧州职业学院办学实力强劲。2007年开始动工的学院一期工程于200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征用土地450亩,校舍建筑8.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680万元,图书资料8万册,办公大楼、学生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饭堂、学院超市商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及花园式休闲活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硬件一应俱全。
2009年初开始,又抓紧投入第二期扩建工程和抓紧扩大招生工程。计划2009年—2010年再投资2亿元人民币,进行校舍建设和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及增购42.9万册图书资料。规划到2012年,从现有的给排水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等15个专业设置发展到25个专业设置,2009年计划招生2000人,到2012年,在校生达一万人以上。
梧州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学院有强有力的办学班子,有国内、区内有影响的专家、教授、“双师型”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
学院办学理念先进,实验实训基地配套,专业设置,课程建设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提高人口素质和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线,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对学生进行按需培养,学理论、学技能,努力开拓合作办学渠道,通过与企业及名校的强强合作,使他们“学有所成,创业有路”。
梧州职业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面向市场,以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为己任。根据学院办学思路,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推行教育创新,实行“抓基础、重实践、强素质、升能力”的人才培养方式,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兴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努力探索创新与发展有机结合的育人模式。
梧州职业学院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
特色一:就业导向——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需求,面向泛珠江三角区域发展专业。
特色二:校企结合——以企业为依托,工学结合,订单培养,构建校企合作办学平台。
特色三:双证制度——实施“双证制度”,培养既有学历证书,又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能人才。
特色四:职业实训——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根据不同的职业面向,采取相应灵活的职业实训模式。
梧州职业学院有先进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梧州职业学院建立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和互通式教学管理服务体系。通过 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各专业都有在教学上有成就、在学术上有造诣、在管理上有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带头人,以确保专业建设高起点、高质量。
根据职业学院的教育学科、教学管理必须结合技术技能教育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的兴趣、爱好、专长及专业,分别制订出适合学院发展和适合学生特点的完整的、丰富的、先进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因而,全学院的教风、学风浓厚。教师教学认真负责、科学细致、生动活泼,学生学习热情高涨。
学院积极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
学院还将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就业网络,设立就业办事处,构建强大的就业保障体系,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为学生解除就业的后顾之忧。
在未来的五年发展过程中,梧州职业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特色专业为龙头;以“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产学互动为途径;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促进步,以质量创品牌;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服务市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专门人才而奋斗。���
院系设置
机电工程系
汽车工程系
建筑工程系
卫生职业教育部
经济管理系
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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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机电工程系
信息安全与管理(专)、应用电子技术(专)、数控技术(专)、电梯工程技术(专)、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电子商务技术(专)
汽车工程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
建筑工程系
工程造价(专)、建筑工程技术(专)、建设工程管理(专)、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
卫生职业教育部
药学(专)、护理(专)
经济管理系
艺术设计(专)、会计(专)、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酒店管理(专)、市场营销(专)、物流管理(专)、电子商务(专)、财务管理(专)
教育系
学前教育(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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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梧州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7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邮 编:543002
第三条 梧州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及毕业证书种类:梧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梧州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1年开设30个专业,招生计划为6500人。具体是: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系部
专业(方向)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人)
收费标准(元/年)
备注
卫生健康学院
护理
文理兼招
650
8000
身高要求:女155cm,男168cm以上。
药学
文理兼招
650
8000
无色盲色弱
老年保健与管理
文理兼招
300
8000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招
150
7000
数控技术
文理兼招
150
7000
应用电子技术
文理兼招
150
7000
电梯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130
7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招
170
700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招
100
70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文理兼招
150
700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
210
70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文理兼招
240
7000
软件技术
文理兼招
270
9800
大数据技术
文理兼招
280
9800
建筑环保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150
7000
工程造价
文理兼招
150
7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100
9800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兼招
150
9800
艺术设计
文理兼招
100
8000
商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文理兼招
200
6000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150
6500
现代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150
6500
大数据与会计
文理兼招
250
6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文理兼招
300
6500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文理兼招
200
7000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200
6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兼招
150
7000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文理兼招
350
6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招
150
7000
民族传统体育
文理兼招
150
7000
合计
6500
1.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 住宿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4人间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间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 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 实际招生计划以2021年广西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录取程序及要求:
1. 对投档到我院的应届、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招生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规则录取,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3. 外语要求:英语,不再进行口试。
4.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5.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 学院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区自治区物价局和梧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条 录取结果统一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专栏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合条件者,可视其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院长批准。
第十三条 按照新的户口管理规定,新生不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第六章 助学办法
第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和学院助学金资助,学院在校内和在实训基地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网 址:http://www.wzzyedu.com
电子邮箱:wzzyxyzjb@163.com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传 真:0774-6013555
资助办电话:0774-6015931、6015932
第十六条 投诉受理
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梧州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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