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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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武昌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2002年,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由国家统一下达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西傍长江,南接黄家湖大学城,北邻武昌首义“起义门”和武汉市地标武昌火车站。武汉南大门快速通道(白沙洲大道高架)与杨泗港长江大桥在校前交汇,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知识殿堂。校园占地面积745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图书馆纸质藏书100万余册,电子图书80万余册,报刊1500余种;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齐全,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数达12000多个;建有工程实训中心等16个大类88个实验室和1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各类完备齐全的运动、生活设施,校园和谐有序。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校面向区域经济发展设置专业,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8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课部、体育课部2个教学部,6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为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工商管理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省级首批重点培育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同时被列入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市场营销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是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是被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建设的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2014年3月,教育部高校实践教学装备研究中心在武昌工学院成立,该中心是全国首批14个教育装备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之一。同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武昌工学院等高校合作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2015年起,学校与武汉轻工大学联合培养机械工程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战略,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70%,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5%,一批国内知名专家、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二级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学校还一次性聘请了60多名来自上市公司、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的高管、技术专家担任特聘教授,师资力量居于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秉承“厚德、笃学、自强、求新”的校训,彰显“全面发展,突出特长”的人才培养理念,因材施教,分类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2011年学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与开发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设计制造创新大赛等众多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中,为学校捧回200多个奖项。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减”的资助困难学生的制度体系,构建以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广文教育基金、董事会助学金为基本保障,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学校勤工俭学为基本途径的奖助体系,使学生困有所助、优有所奖。
学校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08届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张敏,现已是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总经理,成为江西省建筑业佼佼者,2011年,他所带领的公司实现总产值30多亿元;08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刘健,现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获得第23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及优秀应用成果特别奖……学校在近几年考研大潮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众多学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2015年,机械学院还出现两个全体成员同时考取研究生的“最牛寝室”。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学术研究氛围浓厚,科研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水平不断提高,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科研经费稳步增长,产学研合作成效明显,有效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了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
武昌工学院已迈入新的发展时期,站在新的发展节点上,学校将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学为主、特色显著、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应用技术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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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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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维数字化技术运用方向) 机器人工程 工程管理(BIM工程师方向) 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师方向)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智能控制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会计学(管理会计师方向) 会计学(税务师方向) 财务审计 审计学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摄影 书法学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 汉语国际教育 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投资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数据云计算方向) 软件工程(智能应用技术方向) 智能制造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土木工程(建筑信息化、市政建设两个方向)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商务数据分析方向)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英语(音乐教育方向) 英语(经贸英语方向) 小学教育 休闲体育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方向) 工业机器人技术 工程造价(工程财务方向) 电子商务 金融服务与管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方向)
武昌工学院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 2007 〕89号)等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武昌工学院设立“武昌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此外,还设有“武昌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武昌工学院广文教育奖励基金”等多种奖励基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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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武昌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昌工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湖北省招生代码C226。
第三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武昌工学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要求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普通类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相关规定,将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如有同分,将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生源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 奖励与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评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武昌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向全校30%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此外,还设有“武昌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武昌工学院广文教育奖励基金”等多种奖励基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条 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27-88151979。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同意方可延期入学。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三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为学生在大一第一学期末提供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wuit.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三路39号
邮编:430065
联系电话:027-88151188
咨询QQ:800803555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昌工学院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