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u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u 教育部办学条件评估验收合格高校
u 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
u 湖北省同类院校中率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高校
u 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
u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教授受聘为学校首席顾问
u 学校在全国软件大赛、电子设计竞赛等竞赛中的比赛成绩位列全国同类院校之首
u 学生考研率、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一次性通过率在湖北省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
u 在中国校友网发布的“中国高校排行榜”中,位列全国同类高校20强
腾飞中的武汉晴川学院
办学十年来,学校秉承武汉大学优良办学传统,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特色兴校战略,形成了“明体达用,抱璞开新”的校训,积淀出了“仁爱天下,克难奋进”的学校精神;学校坚持“三导向教育”(基础知识目标导向、专业素养目标导向、社会能力目标导向),实施差异化培养,着力培养全面性、专业性、应用性和具有较强的从业能力、自我发展能力(“三性两能”)的应用型人才,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概况】
武汉晴川学院创建于2006年,其前身是由百年名校武汉大学举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6年4月,经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武汉晴川学院”。
学校坐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中华科技产业园,位于知名旅游胜地、国家4A级风景区——龙泉山风景区内,湖北省第二大淡水湖支湖——牛山湖畔。学校占地面积近千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山环水绕,湖山钟秀,林木葱茏、空气清新、四季如画,公认为“最美大学校园”之一。
学校现设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传媒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电子商贸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公共课部等7院1部。开设24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
【办学基础设施】
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建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区、实验实训区、学习休闲区、体育运动区。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可同时容纳12000人上课。建有50个一流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值5000多万元,近百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环境优雅、馆藏丰富,有中外文纸质图书近百万册,电子期刊9000余种。运动场地(2.8万平方米),网球、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等场地一应俱全。
学校生活设施完备。10栋公寓式学生宿舍,均有独立卫浴,24小时提供空气能热水,安装空调,光纤网络全覆盖。建有标准化学生食堂(安装中央空调)、金融服务网点、医院、超市等。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各二级学院院长均由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现有专任教师46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人数的39.2%,青年教师均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学校教师在全国和湖北省各类专业性竞赛中多次获奖,涌现出了一批“青年教学能手”和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全国电子竞赛委员会责任专家、湖北省“两课”专家组负责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津贴等专家学者30人。
【学科专业】
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现建有“电子与通信工程”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会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专业均设置了专业方向,开设了“天风证券金融实验班”、“会计信息化实验班”、“网络营销特色班”。2015年起,学校已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开展研究生教育。
【人才培养】
学校对学生全面实行分段、分类培养,致力于培养“三性两能”(全面性、专业性、应用性和具有较强的从业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办学以来,学校与浪潮软件、天风证券、百捷集团等近百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新途径。
近三届毕业生中,考研录取率近15%,5%左右的毕业生出国深造。2010年以来,近2000人考取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超过92%,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大批毕业生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学生可优先进入国内知名企业武汉当代科技集团下属的旅游、制药、金融、证券、教育、传媒、纺织、地产等公司就业。
2010年以来,2000多名学生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如,2015年,近400人次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其中30人获国家一等奖,35人获国家二等奖,31人获国家三等奖;尤其是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和软件大赛的获奖等级和获奖人数连续6年居同类院校之首,超过部分一本院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超过70%。1000多名学生获武汉大学双学位和第二辅修专业证书。
学校具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多个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双证书”覆盖率近60%。
【 奖助体系】
学校学生奖、助、贷、免、勤工助学体系完善。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晴川奖学金、晴川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天风证券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015年发放奖助学金600万元,奖助覆盖率达到30%。 2014年起,学校每年拨款100万元,用于奖励录取的高分考生,已有500多名学生获新生奖学金。
【校园文化】
学校组建了全国高校首支中国女子围棋甲级联赛队。学校现有联创电子协会、计算机协会、书画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40多个学生社团,逐步形成了“晴川讲坛”、“金秋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大学生艺术团、朗诵团、合唱团在湖北省、武汉市及武汉大学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中多次获一等奖。
【对外交流】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外高校交流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游学和出国留学深造提供便利条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学校将以转设更名为契机,传承武汉大学的优良传统,弘扬“明体达用、抱璞开新”的校训精神,精心构筑全国一流的成长平台,放飞每一位有志学子心中的梦想!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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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北斗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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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学 商务英语 英语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通信工程 影视摄影与制作 金融科技 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 市场营销(新零售) 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电子商务(商务大数据管理) 物流管理(智慧物流)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学前教育 网络与新媒体 工程管理(造价与管理)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 工商管理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及编程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智能家居方向) 人工智能 金融服务与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供用电技术(新能源汽车方向) 供用电技术(铁道牵引供电方向) 电子商务(互联网运营与创客) 环境艺术设计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珞珈奖学金: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院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珞珈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天风奖学金:由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000元、3000元、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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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武汉晴川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武汉晴川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晴川学院”(原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 [2006]93号)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3188,湖北省代码为:C202,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型有:艺术类本科,普通类本、专科。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生源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涉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凡填报武汉晴川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两个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对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积极的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获得晴川奖学金;学校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武汉晴川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其他须知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qcuwh.edu.cn
招办网址:https://zs.qcuwh.edu.cn
E-mail:qcxyzs@sina.cn
联系电话:027-87934566,027-8793457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晴川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