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代码1821)是1999年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办学规模定为10000人,全部为四年制本科层次。
京江学院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共享江苏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学院现有40个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等7大学科门类,各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计算机800多台,多媒体教室7000座位,语音实验室550座位。学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七届毕业生共8000余人,目前在校生达9300人。
京江学院牢固确立“依托母体、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服务经济、高起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办学思想,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优化组合“公有”优势和“民办”活力,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培养造就了大批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结构优化、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心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京江学院人才培养硕果累累,“京江学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实践”荣获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京江学院学生代表队荣获“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京江学院学生参加2006年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获江苏赛区一等奖、全国大赛三等奖;在江苏省第八、九届非理科专业高等数学竞赛中,均有数十名学生分获一、二、三等奖;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 2009届1700余名统招毕业生CET-4通过率高达82%。此外京江学院学生考研形势喜人, 2007届热能专业毕业生魏晓浩同学被香港大学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了总额45万元奖学金的资助。2009届法学专业一个班25名毕业生有近30%的考取了研究生,再创佳绩。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京江学院将紧紧依托江苏大学雄厚的办学资源,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兴院,继续推进导师制,实行主辅修制,完善学分制,构建科学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和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立足社会、走向未来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
办学质量优良、人才培养特色鲜明、赢得社会广泛赞誉的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管、经、法、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教学型独立学院。
���
院系设置
财经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土木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基础课程教学部
-
开设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土木工程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统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市场营销 护理学 医学检验技术 金属材料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管理 能源经济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人力资源管理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厂) 能源与动力工程(流体) 能源与动力工程(动力) 汽车服务工程
暂无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英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等),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教学环境。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年;住宿费、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0511-903、0511-88798176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798176
网址:http://jjxy.ujs.edu.cn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