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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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是依托省属骨干大学——河北工程大学举办,2001年7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3年12月教育部予以确认。2005年,学院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专项检查”,2012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成语典故之都 —— 河北省邯郸市,校园与河北工程大学主校区毗邻,占地600余亩,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
学院依托河北工程大学的品牌专业资源,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设置有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7个本科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1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12人,博士70人,硕士546人。
学院秉承河北工程大学“立德立志、善学善行”的优良校训,推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高文化艺术素养的技术型应用人才为目标,依托河北工程大学的人才优势,全面推进“3+1”、“2+2”、理科实验班、英语实验班、公务员考试试点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行业资格认证,建有80个实习实训基地,实施“多层次、多样化”的分类人才培养,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学生特点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办学之路;校风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学院通过不同层次的学生科技创新和辅教助学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建立“鲜声合唱团”等25个学生特色社团,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近年来,学院共有900余名学生考取了研究生、国家公务员,800多名学生在国家、省、市举办的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大赛中获奖,其中国家级奖励70余项,省级奖励3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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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教学部、电气信息工程教学部、管理工程教学部、建筑工程教学部、水力及资源工程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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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工程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会计学 英语 水利水电工程 交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我校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他校内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获得。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他校内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获得。
三、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他校内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获得。
四、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申请: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生源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可通过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在生源地办理,详情可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请额度上限为6000元。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校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上限为6000元,用于解决学费、住宿费。
五、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可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由学院为其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其核实后的困难程度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和临时两种,固定岗位一年一申请,工资月标准为150元。
七、减免学费
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视其情况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八、临时困难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方面的问题,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而采取的临时性补贴。一般资助标准控制在2000元及以下。
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可详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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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学校代码:1357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校 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一、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二)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
(三)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未录取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五)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六)对于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七)各专业选考科目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八)建筑学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
(九)有英语口试安排的省份,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
(十)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十一)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a)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b)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c)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十二)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文件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800元/人。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Email:kxxyzsb@hebeu.edu.cn
学校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heu.edu.cn
联系电话:0310-3969690
传 真:0310-3969690
邮 编:05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