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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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院现设有9个学部,53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汇华学院秉承河北师范大学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校本部雄厚的教育资源优势,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全部主干课程的教学。
建院以来,汇华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我院名列校友会2018中国师范类独立学院排行榜第7位。在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中,我院名列第19位,在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分榜中位列第3,就业质量分榜中位列第6。
汇华学院以建设国内一流独立学院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遵循“改革兴校、质量立校、发展强校”的办学思想,坚持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学习成绩、综合能力普遍提高。多名学生在“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高校化学专业师范生教学素质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等重要赛事上屡获殊荣,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学院考研录取率始终保持着较高水平,连续多年达到20%以上。建院18年来,汇华学院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3.5万余名。学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牢固树立“招—培—就”一体化就业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通过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开拓校内外实践基地,与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君乐宝乳业集团、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省直第一幼儿园等6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的实习、实训及就业提供服务与保障。学院多次荣获“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师范类专业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和选拔优秀学生积极参与“顶岗实习支教工程”,截至目前,共有14个专业的14000余名学生参加了16期顶岗实习,实习单位覆盖河北省70个县、区及北京、天津、新疆部分区域的300余所学校。2013年6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河北师范大学视察,了解大学生就业情况,我院历史学专业学生耿佳嘉、美术学专业学生安静慧有幸与总理交谈,聆听总理的教导与嘱托。
汇华学院的发展得到了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河北省两任主管教育副省长刘健生、龙庄伟先后到学院视察,教育部有关领导和专家多次到学院考察,对学院的发展建设、管理工作及软硬件环境给予了肯定。
蓬勃发展的汇华学院正展开强壮的双臂,迎接更加绚烂的明天,全体汇华人怀着满腔的热忱,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而不断努力奋斗!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河北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北院,原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
邮政编码:050091
办公电话:0311—80785888 传真:0311—80785999
乘车路线:新火车站乘46路汇华学院站下车 [北院红旗大街469号] / 乘46路 尹泰花园[终点]下车汇明路东行、乘13路 汇华学院站下车[南院汇明路18号]���
院系设置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家政学院(学前教育系)、软件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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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小学教育 特殊教育 通信工程 英语 法语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地理科学 历史学 汉语言文学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化学 生物科学 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美术学 舞蹈学 音乐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新闻学 广告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国家和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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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一)院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院校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院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院秉承河北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办学传统和优质资源,注重内涵建设,强化教育、教学和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设有9个学部,47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1000余人。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致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逐步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结构合理、教师教育为特色、师范类专业与应用技术专业并行发展、社会声誉卓著的“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 生
第六条 学院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七条 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第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院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院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学院艺术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学校执行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学院认可河北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综合成绩(含三位小数点)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考生]、音乐学[招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手风琴器种考生)]、舞蹈学、书法学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按照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生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国家和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2厘米及以上,女生162厘米及以上。
第十八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进程: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zhaosheng/
招办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