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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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这是一所有实力的大学,扎根燕赵沃土;这是一所有历史的大学,传承百年名校精华;这是一所有颜值的大学,如画的校园令人流连,这就是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成立于2001年的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华北理工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京津冀---“首都经济圈”的河北省唐山市,学院所在的唐山市丰润区,工业基础雄厚,人杰地灵,毗邻京津,走出了文学巨匠曹雪芹,作家张爱玲、管桦,音乐指挥家李德伦,评剧皇后小白玉霜等。这里距离首都北京,仅1小时车程,可以非常便利地享受首都各种优质资源。
学院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坚持以培养具有较强适应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设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学科,共计70个本科专业、 16个专科专业,开设专业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导演、表演、英语、学前教育、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生。
学院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知能并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成人与成才并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每年举办的“校园之星”等评选活动,表彰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管理、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教学管理队伍。学院教师先后荣获全国高等院校英语教学精品课大赛大学英语组一等奖、中国冶金矿山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外语微课大赛二等奖、第十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河北赛区高职高专组特等奖、英语专业组一等奖、河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数学教学比赛特等奖、河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河北省党建思政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等。
学院密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实践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着力推进应用技术类人才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人才培养效果显著。近五年,我院学生成功创业184项,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余项,其中国际奖52项、国家级奖279项、省级奖702项。包括国际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大赛、“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包装艺术大赛、全国科技动漫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等。
学院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实行3+1培养模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与河北乃至京津地区共建实习实训基地120余个,真正实现学校与企业无缝对接。学院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立交桥,近年来,我院学生在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考试中均取得可喜成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广泛分布在京津冀各类型企事业中。
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学院每年都输送优秀毕业生到英国伦敦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马来西亚UPM等大学继续学习深造,并与马来西亚UPM大学合作开展交换生培养、游学项目。
学院坚持“特色办学,品牌建校”的办学方针,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声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十大品牌独立学院”、“十大优势专业品牌独立学院”、“最具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学生满意度最高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中国最具知名度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在武书连关于大学评价和排名中,我院连续三年位列“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综合实力百强。在2018年武书连排名中,在265所独立学院中位列第33位,河北省第3位。在校友会网权威发布2021中国民办大学(含独立学院)排名中列第33位,河北省第2位。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恪守“勤奋求实、敏思健行”的院训精神,全面提升学院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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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商学院、工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国际语言学院、影视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科技学院、知行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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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工程造价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表演 动画 戏剧影视导演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能训练 学前教育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一)奖学金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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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校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丰润校区);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安顺街26号(路南校区)。
第三条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如在2024年转设,按照教育部批示的各项内容执行)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开设67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章监督机构
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第九条 我院认可各省投档规则,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院根据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成绩排序,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照《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调整专业。
第五章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 2024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2024年学院招生对象为: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参加河北省2024年单独考试考生)。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315-7877288 7877216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qgxy.cn/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