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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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继承和发扬了浙江工商大学“诚毅勤朴”的优良校风,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坚持“质量首位、规范管理、严活结合、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全力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强化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努力为社会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大商科”人才。
学院自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现有5个分院和1个基础部,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8000余人。学院科学定位,以相近专业为支撑,紧密结合了学院办学条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充分依托母体良好的学科基础、师资条件和教学资源,已经形成了以经管类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工、艺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学院现有23个本科专业中,经济学门类专业5个,管理学门类专业10个,文学门类专业4个,法学门类专业1个,工学门类专业1个,艺术学门类专业2个,专业布局与结构符合学院发展定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学校在人才培养上充分发挥财经类院校优势,强调应用型技能和职业化发展,以提升学生的五大能力为目标,即:人文精神、职业素养、创新意识、国际视野、专业技能。学院在办学中注重特色培养,开设有会计学(ACCA方向)特色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创业孵化班等,并成为我省第一所开设金融学CFA(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班的独立学院。
与时俱进的专业设置,以生为本的培养模式和广受好评的人才质量,为学院吸引优秀生源打下了良好基础。多年来学院招生录取分数线在浙江省独立院校中始终名列前茅。近年来,学院文、理科投档分数始终保持省内独立学院第二名。2015年,学院桐庐校区录取新生2001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具有成熟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了适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就业工作体系,特别是在就业市场打造、校企合作平台搭建、职业规划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就业质量、就业率稳步上升,获得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学院遵循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养和教育,保证了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学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扎实,2006—2010级学生的省计算机二级(C语言、VFP)统考通过率约为87%以上;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统考通过率一直列省属独立学院前列。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较强,在各类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中崭露头角,多项作品在校级、省级和全国竞赛中获奖。同时通过一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第二课堂,引领先进文化,引导学生积极投入优秀学风、班风建设。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学院“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学院连续三年被浙江工商大学团委、杭州团市委授予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奖,平均每年一支团队和多人被评为省市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
为适应江浙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和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社会需求,学院大力推进国际化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经验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共同开展了多个的留学项目,这些项目分为合作院校的交换项目和学位项目,如本科“2+2”、“3+1”及硕士项目等。学院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河滨分校、美国圣地亚哥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交换合作。学位项目主要包括与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开设MBA预备课程班、南澳大学2+2双学位项目、英国考文垂大学3+1+1本科硕士项目、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普渡大学韦恩堡分校2+2双学位项目。赴境外学习交流的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毕业生赴境外深造人数逐年增加。同时,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出国交流,学院设立了对外交流特别奖学金、寒暑期对外交流奖学金、学院国际项目特设奖学金、雅思/托福奖学金等,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出国学习的热情。
杭州商学院的发展近年来受到空间上的制约,此次新校区建设启动将从根本上改善杭州商学院的办学条件,对提高其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有较大帮助。根据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2(13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迁建工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作为建设单位,浙江工商大学与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办学单位,在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江南新城)核心区范围内按在校全日制学生8500人规模建设独立校园。校区北临春江路,南至320国道,距杭千高速凤川出口3公里,西面是规划保留山体塘塆山山脉,东沿凤川大道(柴埠大桥引桥)。学校离桐庐县城中心广场3.5公里,到市区中心位置车程5-10分钟。
桐庐校区建设完成后将满足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5个分院、1个基础部、23个本科专业教学、科研、行政及其他一些辅助功能的要求,覆盖经以经、管为主,管、工、文、法、理等多学科的10,000本科生规模的需求用房。
新校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7亩,另预留用地260亩(山地),规划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学校于2012年12月正式奠基并开工建设,总建设期为五年,分四期建设,规划一期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包括一号食堂、图书馆、体育馆、3幢学生宿舍、管理分院、公共教学楼等。2016年基本完成新校区建设,届时能保证8500名本科生入住,可满足师生教学、生活、运动及其他配套服务等要求。建成后,校区内的主要单体建筑包括图书馆、公共教学楼、管理分院楼、经法分院楼、人文分院楼、行政楼、综合体育馆、大学生创业中心楼、师生活动中心楼、食堂、7幢6层学生宿舍楼、1幢11层教师宿舍楼及辅助用房等。
新校区落址桐庐县,将成为桐庐县第一所高等院校。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钱塘江上游,距杭州市区60公里,西接黄山、千岛湖,东连钱塘江、西湖,地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区。随着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和杭州至黄山高速铁路(杭黄高铁)的建成,这将进一步提高当地的交通区位优势。桐庐历史悠久,风景优美,多次荣获“中国最美县城”称号,近年来相继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生态县、国家园林城市、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奖等殊荣。著名的《富春山居图》就是以桐庐境内的富春江和两岸的青山为背景绘制而成。桐庐还是“快递之乡”著名的快递民营企业: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均由桐庐人创建,几乎占据了中国快递市场的半壁江山。桐庐也是建筑企业集中的地方,全县共有建筑企业47家,这些建筑企业也为桐庐的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县城的建筑可与大都市媲美。杭州商学院落户桐庐,对丰富桐庐城市内涵、夯实科教基础、提升桐庐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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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统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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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法学 经济学 新闻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金融学 旅游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会计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电子商务(跨境电子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 互联网金融 数字经济 物联网工程 供应链管理 经济统计学 商务英语 广告学 行政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跨境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应用统计学 会计学(智能会计方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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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校址: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
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浙江杭州桐庐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
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坚持“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区域化”的发展定位,顺应中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要求,坚持开放办学,强化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产业与教育的交互与融合,构建并实施“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显、应用型内涵丰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截止目前,学校共有24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博士生导师)。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方向)专业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的人工智能团队提供大数据、虚拟现实、机器视觉、机器人等相关课程开发支持以及实验实训支持。
第十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研部,共有31个本科专业(方向),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9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考高考文化排序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
(四)浙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 、自治区)按所在省(直辖市 、自治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须满足该专业(方向)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21年浙江省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
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校内“雅思英语卓越班”项目,免费参加一次短期国际交流项目。
2.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专业。
(二)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进校后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四)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智能会计方向)、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
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处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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