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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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栉风沐雨,锐意果敢坚强,桃李天下,滋兰九畹芬芳!
浙江树人大学1984年由浙江省政协举办,是浙江省应用型试点示范学校。学校弘扬“立德树人、为国植贤”的办学宗旨,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创新办学30余年来,努力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着力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目前,学校拥有杭州拱宸桥校区与绍兴杨汛桥校区,总占地1200余亩。拱宸桥校区位于京杭运河之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区,杨汛桥校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两桥”交相辉映,绿树成荫,是人杰地灵、读书求知的理想之地。
学校现有11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6000余名。学校设有4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1个、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学校拥有5个省一流学科、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和1个省重点创新团队,23个校级研究机构。学校建有图书馆藏书约160万册,电子图书约84万种,2015年度学生读者最高借书量为 300册。
坚持人才强校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学校有专任教师800多名,其中45%以上的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人才60余人。学校正通过“千人业师”与“百业培师”计划,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近五年来,邀请480余位业界人士来校协同授课,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学校现有“红石梁班”、“盛全班”、“聚光班”等订单班、校企合作(虚拟班)和“浙江省养老与家政产业学院”、“山屿海商学院”、“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等行业学院共40余个。同时,学校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7个,获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个;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4项,省级科技竞赛452项。另外,学校正在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产业园”、“创业空间”、“创客文化广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更好地服务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持续推进“学术课堂”、“优秀课堂”与“文明寝室”建设,通过“文化艺术节”、“科技创业节”、“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优秀大学生报告团”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同时,学校注重开放办学,致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与日本、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白俄罗斯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6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教师赴境外访学、进修、开展科技合作;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换学习、实习、文化交流。学校设有“考研班”,为学生考研升学提供帮助与服务,考研学子以优异的成绩被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院校录取。近三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7.08%、96.89%、97.28%,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当前,学校正在全面实施“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未来五年,学校将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学科强校、服务特校、开放活校、凝心聚力”发展战略,为建设一所综合实力在全国民办高校中处于一流、部分学科和研究领域在全国高校中有重要影响的“教学服务型大学”而努力。���
院系设置
现代服务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管理学院
信息科技学院
家扬书院
树兰国际医学院
艺术学院
城建学院
基础学院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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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现代服务业学院
国际商务(本)、会展经济与管理(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物流管理(本)、旅游管理(本)、国际金融(专)、投资学(本)、电子商务(专)
继续教育学院
(本)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本)、财务管理(本)、市场营销(本)、物业管理(本)、市场营销(专)、会计电算化(专)
信息科技学院
通信工程(本)、物联网工程(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数字媒体技术(本)、电子信息工程(本)、电子商务(本)
家扬书院
(本)
树兰国际医学院
社会工作(本)、公共事业管理(本)、临床医学(本)、老年服务与管理(专)、护理学(本)、护理(专)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本)、产品设计(本)、环境设计(本)、工艺美术(本)、动画(本)、工业设计(本)
城建学院
建筑学(本)、城乡规划(本)、土木工程(本)、风景园林(本)
基础学院
(本)、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公共管理学(本)、网络与新媒体(本)、社会工作(本)、汉语言文学(本)、新闻学(本)、文秘(专)、秘书学(本)、老年服务与管理(专)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环境工程(本)、生物工程(本)、化学工程与工艺(本)、应用化学(本)、食品质量与安全(本)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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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2、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
3、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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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第五条 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推动学校提质升格”的发展战略,以“民办名校”为目标,着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窗口”。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近100人,先后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学校有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单位,2个浙江省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建有医工信研究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和转化医学研究院等多个重点学科平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余册。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等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8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绍兴杨汛桥校区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福建、湖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山西、陕西、甘肃等1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安徽、江西、河南、贵州、广西、四川、新疆、山西等9个省招收专科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浙江省招收普通类、艺术类、单独考试、专升本等类别的学生。
第十二条 2021年学校按专业招生,共有50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和7个专科专业。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2021年学校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21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收费均按教育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向浙江省物价局报备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
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其中,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报考激励措施
1、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2、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
3、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4、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具体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时学校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入学复查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
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
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
学校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
QQ群咨询号码:777373172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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