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湘潭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48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753人。学院在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独立学院排名中名列全国第35位,居湖南省首位。
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共享湘潭大学一流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教学设施和学科优势。学院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发展应用型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25人,62%具有高级职称,8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长期聘请外籍教师担任英语教学。定期举办学术讲座,聘请在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
学院秉承湘潭大学“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能力;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多样性、开放性、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高品味做人、高层次成才、高水平就业”;强化应用型课程教学,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教学,全面培养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声誉。先后有王敬敬等学生获得国家专利10余项;学生代表队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团体奖励60余项,荣获个人单项奖励1200余项;连续三年蝉联“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湖南赛区本科二组团体一等奖和个人一等奖;在2011年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潘俊安同学的科技发明A类作品荣获湖南省特等奖,国家二等奖,并被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共青团湖南省委授予“十佳挑战学子”。2013年成珍缘同学荣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李旭嘉、王紫颐荣获一等奖。近五年来,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保持在90%以上,研究生考取率保持在20%以上,稳居全国同类学院前列,先后有1800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较高,涌现出以福建本科电器集团总经理林友金为代表的一批创业典型。
竭诚期待与国内外各界交流与合作!
热忱欢迎有志学子来学院学习深造!
咨询电话:(0731)58293847 58293501 58293832
58293680 58293681 58293275
���
院系设置
工程系、信息系、文法系、经管系
-
开设专业
动画
1.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此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办学地址:
老校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
新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鑫诚路1号
2021级、2022级学生在老校区就读
2023级、2024级学生在新校区就读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2659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符合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经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师范学院(高校举办方)与湖南楚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举办方)共同举办的省属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以“尚学、向善,求实、求真”为理念,注重内涵建设与转型发展,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衡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新疆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理事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19个,学制四年,详见附表。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附表: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所在院系
专业名称
学制
高考综合改革
省份选科要求
文理分科省
份科类要求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新校区
2
文学院
法学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3
文学院
商务英语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500
4
文学院
历史学(师范)
四年
历史
文史
12700
5
文学院
英语(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6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
理工
12700
7
理学院
物理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
理工
12700
8
理学院
化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
理工
12700
9
理学院
应用化学
四年
物理+化学
理工
13000
10
理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四年
地理
文史或理工
12700
11
理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
理工
12700
12
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
理工
13000
13
商学院
旅游管理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14
商学院
财务管理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15
商学院
经济学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2700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四年
思想政治
文史或理工
12700
17
艺体学院
美术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8000
18
艺体学院
音乐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8000
19
艺体学院
体育教育(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文史或理工
13000
备注:各专业暂按2023年收费标准公布,实际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际投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学院公布的联系方式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分数线后,按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或上线考生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可在入学第一学期末、第一学年内,经本人申请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方可转专业。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严格控制。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包括奖、贷、勤、助、补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
邮政编码:421008
招生咨询电话:0734-8484960;0734-2885888
招生咨询邮箱:nyxyzsjy78@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nyzsjy.hyn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4-848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