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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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烟台理工学院原名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该校创建于2003年,2021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设为独立建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在校生14193人。2005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年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得到专家一致好评;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学校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2019年度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2019年度招生宣传最具公信力高校”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2015年学校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校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雅,气候宜人,是育人治校的理想场所。我校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餐厅等建筑;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还有大学生文体中心及完备的体育场、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体育活动场地及设施;图书资料、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均能满足教学需求。
学校设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经济与金融、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朝鲜语、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共37个本科专业,及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本科。
开设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休闲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韩语、现代文秘共13个专科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馆藏纸质图书83.45万册,另与烟台大学共建共享50万册,有电子图书资源13.65TB。学校特有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作为教学发展的引擎和教师成长的乐园,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方面发挥了特殊功能。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8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38.8%,博士、硕士学位的约占84.5%。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
学校倡导校本教研,以教研促教改,教科研水平稳步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地方能力加强。现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改项目11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优秀教材1部,省级教学团队1个。近年来,我校教师获得全国高校微课竞赛三等奖1项;在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竞赛等7类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2项、省级二等奖10项、省级三等奖7项、省级优秀奖20项;另获得外研社“教学之星”等奖项3项。科研方面获国家级立项1项、省部级14项、市厅级75项。建院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585篇,其中核心论文122篇、SCI18篇、EI14篇、CSSCI3篇、ISTP2篇、CPCI4篇;国家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出版编著112部。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以师兴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基于职业胜任力目标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搭建多元平台,构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近五年来,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有1230名学子考取了研究生,其中2020年考取研究生333人。近五年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世界级一等奖1项,国家一等奖75项、国家二等奖263项、国家三等奖412项、国家优秀奖15项、国家优胜奖16项、省特等奖27项、省一等奖155项、省二等奖249项、省三等奖266项、省优秀奖52项、省优胜奖10项等,合计奖励1558项。
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2021年4月成立了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院校研究所、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等机构。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形势下,学校积极探索校企定制、双师共导的深度合作办学新模式。成立校企协作理事会,以校企合作促就业促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实现企业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近年来,学校与校外企业、研究所建立了152个成熟稳定的实习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试验园作为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充分融入地方经济支柱产业与新兴行业发展,为在校生提供“双创”平台,先后有71家学生创业项目入驻试验园,孵化30个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2008年学校经省教育厅批准获得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10年经国家外专局批准获得聘请外国专家资格;2017年成立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整合校内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工商管理国际班项目和留学生教育等资源,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国际化发展空间。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28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在校生创造了到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专升本、本升硕等机会。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十四五”规划调研与制定为契机,全面加强学院顶层设计,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宏观的视角,把握时代脉搏,探寻教育规律,力争把学校建成有灵魂、有温度、有责任、有特色的地方性应用型创业型本科高校。(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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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健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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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审计学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工程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日语 商务英语 英语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跨境电子商务 经济与金融 药学 护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务英语 应用韩语 商务日语 市场营销 工商企业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专本连读英语班) 工商企业管理(专本连读韩语班) 机电一体化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现代文秘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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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烟台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理工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实际情况编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 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四条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类或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山东省不再进行专业类或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2021年学校美术类专业仅在山东省内招生,承认山东省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应试语种应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烟台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等。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校传真:0535-6915078
学校网址:http://wenjing.yt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wenjing.ytu.edu.cn/info/1005/1241.
htmE-mail: wjxyzb@yt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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