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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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21号),是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合作创办,是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举办的以本科层次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创建于2001年,坐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高新西区,现有本、专科学生17000余名,占地1100亩。学院现设有系(分院)11个,本、专科专业66个,是国家国际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 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办学定位 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专科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发展高学历教育。 学科发展定位: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以电子信息和计算机类专业为核心,理、工、经、管、文、艺术、设计和航空等多学科门类专业交叉协调发展。 人才培养定位:培养有系统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成都,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及国民经济建设。 办学理念 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院训精神,坚持“一个宗旨,三个面向,四类专业”的办学理念,即: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院发展为重”的办学宗旨;坚持办学“面向行业,面向社会,面向未来”;坚持在传承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办好电子信息和计算机类核心专业,经济管理与人文类专业,游戏、动画与艺术设计类专业和航空航天类专业。在办学中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培养目标多元化,培养模式多样化。 办学目标 以“育一流人才,建百年名校”为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 办学成绩 学院荣誉:自创建以来,学院先后荣获“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计算机系)、“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四川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集体”、“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四川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等多种荣誉。 专业及课程建设:学院现有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五门(《集成电路原理》、《大学英语》、《C#程序设计》、《电路分析基础》、《电子商务》),院级精品课程七门;有四川省省级特色专业一个(集成电路与集成系统专业),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三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三个专业(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入选四川省民办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申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专业两个(电子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实验室建设:学院现有8个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57类112间各类实验室,实验室总面积11846平方米。8个实验教学中心分别是:电子信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应用电子工程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图形艺术实验教学中心、航空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文理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其中电子信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应用电子工程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图形艺术实验教学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教改教研:学院现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立项项目5项,国家青年基金项目4项,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6项;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厅科研项目103项;国腾创业投资基金项目92项;院级科研立项51项;有国家级教改项目2项、省级3项、院级246项。学院科研和教改项目先后获得“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三等奖”、“微软课程最佳改革奖”等多种荣誉。学院高教研究所被表彰为“四川省优秀高教研究机构”。 教材建设:2013-2017年全院教师共主编各级、各类教材80部、讲义18部,出版的教材中“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3部,21世纪应用型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计算机类规划教材4部,信息类规划教材3部,21世纪高等院校云计算和大数据人才培养规划教材2部。其中,云计算科学与技术系编写的教材《云存储系统——Swift的原理、架构及实践》,填补了国内本领域教材的空白。 师资队伍:学院已建立了电子科技大学现职教师、优秀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企业兼职教师三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多名教师荣获“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微软金牌讲师”、“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还有多名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大赛中获奖。同时,为了使我院学生充分享受优质师资资源,学院全面推进“名师工程”建设,一方面打造一支由专职教师组成的教学名师,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各种途径聘请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专家及众多知名专家和教授为我院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 课堂教学:学院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教师的讲课艺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常年开展“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大赛”、“教师课堂教学设计大赛”、“怎样上好第一堂课”等多项教学活动。 合作办学:学院广泛开展合作办学,大力推进对外交流。全院有学生实习基地总数28个,各类合作企业135家;与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多所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有一百余名学生赴国外和境外进行交流学习。 校园文化:学院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一体两翼”(育才工程,百叶计划和科成计划)为核心,以“一系一赛”(一个系一个科技竞赛)、“一系一品”(一个系一个品牌活动)和“三个中心”(学生文化艺术中心、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和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为载体,积极创新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大力营造“勤学、乐学、自律、诚信”的良好学风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全力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学院现有80多个学生社团、协会,自办有《团学视窗》和有线电台(fly radio),打造了百叶讲坛、音乐秀、辩论赛等品牌活动。先后获得了“成都市共青团工作二等奖”、“成都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一等奖”、“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全国排舞大赛一等奖”等多种荣誉。 学科竞赛:近年来,学院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学生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和微软“校园之星”大赛全国总决赛亚军,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全国信息应用技术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以及“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全国和四川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多个一等奖。此外,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还荣获全国首批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荣誉称号、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一等奖、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以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等众多奖项。同时,学生中还涌现出“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北京奥运会引导员”、共青团成都市“创业之星”等多名优秀人物。 为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学院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学院通过推进和全面落实发展规划,全面充实办学条件,继续强化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重点突出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和特色发展,全力抓好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为实现“育一流人才,建百年名校”的目标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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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工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艺术与科技学院、文理学院、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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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网络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人工智能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审计学 投资学 英语 网络与新媒体 动画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机器人工程 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电子商务 影视多媒体技术 影视编导 摄影摄像技术 网络直播与运营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飞机结构修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大数据与审计 大数据与会计 无人机应用技术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游戏艺术设计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院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院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院毕业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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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 学校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 办学性质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与国家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创办,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举办的以本科层次为主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三、 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四、 办学主体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国家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 办学层次
本科和专科。
六、 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七、 学习年限
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八、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应省级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实施。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以及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4.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普通高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2)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类别同层次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5)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后,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按我省政策规定的综合成绩、体育类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部分专业要求:
(1)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慎重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专业。(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专业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所设专业,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物理类考生报考,对于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8.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9.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颁发文凭
1.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专业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所设专业。对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颁发联合学士学位证书,在联合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对未能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但符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的,将获得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十一、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二、就业及资助政策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为了鼓励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等奖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部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申诉部门:学校纪委督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28-87828577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