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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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鲲鹏展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脚踏实地。福州工商学院坐落于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福州市永泰葛岭,毗邻福州大学城和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十分便利,距离福州城区只需20分钟车程。学校创办于2002年,现设有工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等近3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9000人,是一所经、管、工、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创办伊始即高瞻远瞩,以本科为起点,其前身为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由福建省重点建设的双一流高水平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申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并正式更名为福州工商学院。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600多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占50%,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福建省教学名师、福建省优秀教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和省级本科教学团队。目前,学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福建省“软件开发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多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拥有一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一流本科课程、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省级应用型学科等;拥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省级重大教改项目40余项;荣获多项省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承担省、厅级及以上课题300多项,出版专业教材70余部。
学校是一所集现代化、信息化为特征的崭新智慧校园。建有40000平方米校内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基地、4000多平方米的大学生“青云三创中心”校内实践基地、容纳近千人的大型路演大厅,拥有省级经济管理综合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财会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网络信息安全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室、茶艺实训室等60多个校内专业实验室和教学实训场所,能充分满足各类教学需要。建有20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110多万册,共享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馆同时也是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分馆,并拥有可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双向视频报告厅;建有10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室内综合体育馆,拥有3000个座位的综合篮球馆、50米8泳道标准室内游泳馆等运动场。万兆光纤覆盖校园,千兆光纤进入楼宇,百兆光纤接入桌面,教学管理实现可视化和智能化。学校内还建有整洁齐全的集购物、休闲、餐饮于一体的学生V街等生活配套设施。
学校是福建省就业创业先进单位。学生视野开阔,创新力强,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文化创意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外研杯”全国英语专业竞赛、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等各类学科竞赛累计获奖400余项,发表论文100多篇,在国家司法考试总体通过率大大超出全国平均总体通过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200多项。近年来,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平均在97%以上,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应用型人才3万多人,毕业生中涌现出一批批行业精英和创新创业人才。
福州工商学院主动发挥服务福建省区域经济的社会功能。承接福州市“十四五”规划课题,与地方协作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稳步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分别与澳大利亚、泰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与华侨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共建康旅产业学院,与福建福链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全省首个“区块链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中国银行、中国电信等省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筹建产业学院,并签订共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200多个。
福州工商学院规划用地130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已建成校园占地近800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学校背靠千年古刹方广岩,大樟溪支流穿校而过。校园香樟成行,月季满园,鸟语花香。校园整体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布局分布齐全,建筑风格新颖大气,传统汉唐韵味与现代气息完美交融,山与水相映成辉。
崇德求实,厚积为新。福州工商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发挥办学机制优势,以“固本、求新、绿色、多元”的办学理念,形成“向学向善向上”的优良校风,不断追求卓越,打造特色学科,立足服务区域经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办成一所高水平、应用型、有特色的中国东南区域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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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工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城建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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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投资学 经济统计学 英语 法学 商务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商务 网络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工程造价 广告学 工程管理 互联网金融 区块链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学前教育
(一)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人每年45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28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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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福州工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代码:12993
(二)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校名:福州工商学院
(三)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制:四年
(七)招生部门及电话:福州工商学院招生办 0591-83909902
(八)招生监察部门及联系电话:福州工商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0591-83908701
二、考生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有出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果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果须合格。
三、录取规则
(一)每一轮投档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二)学校依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遵循考生专业志愿。
(三)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则按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的,将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福州工商学院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照顾政策的相关细则。
四、收费和退费
(一)学费、住宿费: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学、商务英语、英语、广告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经济统计学等18个专业,每生26900元/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区块链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学前教育、互联网金融等12个专业,每生29900元/学年。
3.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如下:6人间1800元/生/学年、4人间2980元/生/学年、3人间498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4.上述费用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二)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文凭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工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福州工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奖助政策
(一)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二)对于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的问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六)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本章程由福州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邮编:350715
网址:https://www.fzgsxy.edu.cn
传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909902 8390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