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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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闽南科技学院坐落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中国著名侨乡南安,2001年由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与菲律宾爱国华侨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为非营利办学。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转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董事会成员都是菲律宾著名爱国华侨,他们情系桑梓,捐资办学、乐育英才,现任董事长为菲律宾著名侨领、菲华各界联合会名誉主席、实业家戴宏达先生;名誉校长为中国科学院著名数学家、中国数学会生物数学分会理事长陈兰荪教授,现任校长为游小波教授。
学校共有康美、美林、江北三个校区,现有占地面积近700亩,规划面积1000多亩,目前设有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商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理、工、经、管、文、艺等学科31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近8300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和特色兴校战略,致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00多人,其中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多位老师获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师德标兵荣誉,多位老师入选“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坛新秀”,多位老师获批泉州市学科、专业带头人,多位老师获评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共有泉州市、南安市高层次人才200多人。
学校积极推动教学科研发展,现有省、市科研教改项目400余项,横向项目20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110多项;教师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51部,2部主编教材入选全国普通高校“十一五”规划教材;获得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学校教师多次荣获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三等奖,屡获省“优秀教学案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入选全国“优秀教学案例”。学校拥有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在近年发布的全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中国民办大学创业竞争力、创新能力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在全国、全省同类高校中靠前。
学校明确“以理工科为主,理工科和应用型文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发展定位,铺就“深转型”布局结构,形成“侨校企”合作模式,实现“专产业”紧密对接,创新“三导向”育人机制,完善“产学研”协同机制,推进师生“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双创”教育。学校与2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深度共建,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已开设有20多个企业冠名班,联合企业共建产业学院等。先后获得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1个省级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个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99项。学校大学生创业园“筑梦空间”荣获“2017年度福建省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2018年泉州市B级众创空间示范基地”“2019年首批百家泉州市青年创业基地”等称号。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实施三方面保障、三阶段覆盖、三课堂联动,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以培养基础实、素质高、技能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年来,在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铜奖1项、省赛金奖2项、银奖9项、铜奖7项,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荣获一、二、三等奖,在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荣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在全国大学生IT技术大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5项,在第四届、第五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累计斩获两银三铜奖,并有1个项目斩获全国总决赛铜奖等。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合格人才,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先后3次获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毕业生连续多年就业率达98%以上。2008-2016届毕业生毕业2年工作胜任力在福建省全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中排名第一,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工作中排名第五。
学校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是南安市文明校园。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入选福建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1个党支部荣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获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关工委“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助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工作案例入选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优秀案例。
在“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校训精神引领下,闽南科技学院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坚持“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强化“政企校侨”办学特色,努力建设一所立足闽南,面向海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具有侨乡特色、在海峡两岸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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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商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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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 通信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英语 服装与服饰设计 土木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投资学 商务英语 广告学 汉语言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网络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应用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环境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程造价
我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现行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设立了“惠侨助学”公益金,凡学生是侨属侨眷且家境贫困的,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惠侨助学”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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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简介
(一)学校代码:12992
(二)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学制:4年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康美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美林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美南路8号)。
第四条学校2001年由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
师范大学与菲律宾爱国华侨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转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为非营利办学。
第五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闽南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闽南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以上证书均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并统一备案。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学校普通本科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闽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以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关于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品德考核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调剂规则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三)学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为准。若录取规则有变化,最终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为准。
(四)学校2024年艺术美术类本科批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2024级新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学费
(一)投资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城市管理等专业
学费为23000元/人·年。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广告学、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学费为24000元/人·年。
(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25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热水器等。美林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康美校区住宿费为1400元/人·年。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清退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入学后学生原则上应在所录取专业学习,少数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专业调整要求的,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批准考核后方可允许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入学指南》要求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录取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现行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mku.edu.cn/
咨询电话:0595-86698989
监督电话:0595-68900977
传真: 0595-26990996、86654241
E-mail:zjb@mku.edu.cn
录取查询(学校招生网站):http://zsw.mk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