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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依托衡阳师范学院兴办的省属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于王船山(王夫之)故里、蔡伦家乡所在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地理位置优越,北望南岳衡山,南接奔腾湘江,交通十分便捷。学院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3000万元,图书资料60多万册,并共享举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院纳入国家任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专业布局,积极培育专业特色,努力打造优势专业。目前,学院有16个教学系(部),教育部备案招生本科专业35个(含1个省级特色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学科为重点,教师教育类专业和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协调发展,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学科专业交叉渗透,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业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98人,专兼职教师25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9%,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58%。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新世纪121人才、省优秀社科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省青年骨干教师共计90余人,海内外兼职教授50余人,1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坚持以质量为立校之本,针对独立学院的生源特点,因材施教,精心培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并初步形成了“实践育人”和“校园文化育人”两大办学特色。2010年,学院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近年来,学院100多名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300多名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近两年来,我院16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307名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2310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每年均有数十名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
学院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开创了学生素质教育的新局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如:我院学生荣获第六届“立思杯”全国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展评一、二、三等奖各一个,第七届“优利德杯”全国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展评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一个,第六、七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竞赛三等奖各一个,特别是在湖南省首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荣获三个一等奖和一个三等奖。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学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每年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划拨专项经费。近三年,我院学生获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5项,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30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立项近600个。其中包括郭麒同学研制的“一泵多塔式水位控制器”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罗晓康同学的作品《新图教育》获
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在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赛”中,由吴永洪、蔡丽萍、曾益颖、文德宏、刘翔同学组成的团队荣获全国三等奖、湖南省一等奖。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拓展学生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对大学生进行国情、民情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按照“文化为先导,服务为主题,科技为重点,实践为目的”的工作思路,集中全院优秀学生在贫困地区重点开展理论宣讲、文艺演出、农业知识讲座、社会调研、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服务和实践活动。我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曾多次被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授予“湖南省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教师赴国外高校接受培训、学生暑期赴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赴韩参加“2+2”交流学习、优秀毕业生免试赴国外参加研究生项目学习等一系列合作办学项目有序开展,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合作得到加强,进一步拓展了办学空间,开阔了办学视野,提升了学院社会声誉。
目前,学院以“大育人观”、“大管理观”、“大就业观”为理念,加强内涵建设与转型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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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教科系、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与法律系、美术系、数学与计算科学系、体育系、外语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新闻与传播系、音乐系、中文系、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生命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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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商务英语 英语 旅游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体育教育 汉语言文学 音乐学 美术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经济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化学 应用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地理科学 财务管理 生物科学 历史学 思想政治教育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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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及国标代码
学院名称: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国标代码:12659
二、学院性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依托衡阳师范学院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三、学院地址
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邮政编码:421008)。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现正在进行新校区建设,2021级学生在读期间预计将整体搬入新校区学习。
四、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原则及招生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工作在衡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学院原则上按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3.录取时,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分数线后,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或上线考生全部投档的省份,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5.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结合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录取,则实行调剂录取,学院会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尽量满足考生的调剂意愿,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我院公布的联系方式确认录取。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7.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8.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测量类、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9.录取新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南岳学院根据本院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教学条件和生源状况、就业率等情况,与教学系沟通后提出专业设置及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2021年面向湖南、辽宁、广东、江西、海南、福建、安徽、湖北、新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等省(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最新收费标准。
七、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734-8484960
传真:0734-8484224;0734-8484226
学院网址:http://nyxy.hyn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nyzsjy.hynu.cn/
学院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
八、其它
1. 本章程解释权属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本章程适用于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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