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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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西京学院地处古城西安,始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高校之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4月,西京学院获批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始终秉持“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大学为己任,培育英才,传承文明,努力建设高水平西京大学。
学校占地近1749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本校优势,学校确立了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即以智能制造为牵引的工科专业群,以审计学、会计学为引领的经济管理专业群,以视觉传达设计为轴心的现代艺术设计。现设有14个院系、7个书院;5个专业硕士点,34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业。
学校坚持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能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解决一定复杂问题的一线工程师或行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陕西省一流建设专业1个、培育专业5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基地”等。近三年,学生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重要赛事中,获省级以上奖项3000余项。
《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西京学院科研竞争力2018年跃至全国第一。学校获批“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建有“何积丰院士工作室”“西京学院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研究中心”“西京学院有机高分子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西京学院-智能制造研发中心”“西京学院会计审计信息学研究中心”“陕西民间造型艺术与设计研究中心”“国防科技研究院”等科研平台。近三年,获批国家、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250余项,其中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横向课题经费超过3亿。
学校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紧紧围绕“学生服务与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引导为主、服务为基”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行住宿书院制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书院和专业学院的作用,通过构建素质拓展教育、人际交往和信息化建设三大载体,配合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模式,拓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塑造了学生的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校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始终坚持创业“全面覆盖、点上突破”和就业“三全一化”的工作思路,构建“一融入二协同三促进”应用技术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了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的“全面覆盖、全程指导、全员参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得到社会认可。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教育部评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同时,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指导服务奖”“科技部国家级众创空间”“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共青团陕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成立了海外办学基地——新加坡汉桥学院,在德国建立了艺术类实践基地,在学校成立了DCKD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驻中国陕西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与韩国培材大学设立韩国语教育中心,建立学分互认关系,学生可以赴韩参加升本学习;与法国Yncrea工程大学联盟合作成立“中法工程师学院”;与新加坡、法国、美国、英国等10多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3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及合作关系。
今天的西京学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西京人将继承和发扬“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万钧精神,落实战略提升、体制创新、内涵建设、资源整合、国际合作、塑造特色六大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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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会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药学院、马克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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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开设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会计学(ACCA教改实验班) 会计学(CPA教改实验班) 会计学(财务大数据分析教改实验班) 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 审计学(CIA教改实验班) 审计学(大数据审计方向) 审计学(政法审计方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产品设计 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 工业设计 自动化 应用化学 物联网工程 动画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汉语国际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 英语 智能交互设计 智能制造工程 工程管理(智能建造、工程项目管理、路桥工程管理) 人工智能 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方向) 财务管理(CMA教改实验班)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智能建造 广播电视编导 新闻学 城市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护理学 医学影像设计 金融科技
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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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京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毕业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学校创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被陕西省确立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正式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OBE教育理念,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具有“匠心精神+艺术素养”的一线工程师或行业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学校持续推进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即以智能制造为牵引的工科专业群,以审计学、会计学为引领的经济管理专业群,以视觉传达设计为轴心的现代艺术设计,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教学改革及“四个一”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落实“五模块五平台三机制”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立以综合素质教育为统领的“专业+、通识+、一院一品、社会实践”书院育人体系,实施全过程的生涯教育引导、全覆盖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全员化的就业帮扶支持,全面助推学生成人成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全国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多元文化素养为目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新加坡、韩国、法国、美国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开展了短期访学、学期交换、专升本、本升硕及海外带薪实习等多元化交流项目。2016年设立新加坡汉桥学院海外办学基地,学校与英国萨福克大学合作,开设本科、硕士项目,并整合新加坡优质资源,为师生打造了海外学习及研修平台。2023年设立国际教育学院,开展留学生培养,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格局。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立足陕西,服务区域经济,聚焦陕西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智能建造等重点产业建设需要,着力推进应用技术创新与服务,建设有陕西省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术科研平台,汇聚了一批高水平的核心科研团队。《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显示,学校多项科研指标保持在全国民办高校前列,科研竞争力连续六年稳居全国第一。
建校3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形成了“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西京精神。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弘扬西京精神,当好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摇篮,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创新服务优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而奋斗,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及西部大开发贡献西京力量。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市、区)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4年拟面向全国省(市、区)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情况等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排序分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顺序进行排序,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新高考录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组)。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05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缺额部分将调整计划予以补齐。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设计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2024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抄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执行)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每年按一定比例设定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300-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三)社会资助
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围绕“奖优扶困、资学助教、励志尚德、援建减负”的原则开展公益资助活动,资助、奖励在西京学院就读的贫困学生。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三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网址:https://www.xijing.edu.cn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https://zhaosh.xijing.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