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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辽宁西部历史文化名城—锦州,是由锦州医科大学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99年7月原锦州医学院分院,是当时辽宁省9所高校举办的二级分院之一。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按照新机制、新模式改建为独立学院。2006年8月,伴随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而更名为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6年3月,伴随辽宁医学院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而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500余人。设立医学、管理学、工学3个学科门类,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医学检验技术等11个本科专业。学院依托锦州医科大学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采用新机制组建了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23人,其中教授55人,副教授77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实验教学条件优越,建立了解剖学实验中心、机能实验中心、化学实验中心、形态实验中心、口腔医学实验中心、护理学技能中心、临床医学技能中心、康复医学实验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等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在北京、上海、哈尔滨、丹东、锦州、盘锦、葫芦岛等省内外城市建立了30余家高水平教学实习基地,其中有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修身 精术济世”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不断强化内涵建设,努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积极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多年来,学院已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历年来就业率在省内领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院将继续完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以适应学院发展的需求。未来,我院将在锦州滨海新区建成23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新校园,届时,学院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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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医学系、麻醉学系、护理学系、医学技术系、药学与食品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口腔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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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康复治疗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 药学 护理学 麻醉学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技术 养老服务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医学检验技术 食品营养与健康 眼视光学 助产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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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辽东大街1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55万平方米(约合443亩);生师比15.1:1;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2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04元;图书60.3 万册,生均图书101.8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人间、3人间、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00201K
临床医学
5
5-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29500
2
100301K
口腔医学
5
5-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29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
5-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29500
4
101101
护理学
4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9000
5
101102T
助产学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6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7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8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9
101004
眼视光学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10
100701
药学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29000
11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2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3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4
082710T
食品营养与健康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5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6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4-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9000
17
120414T
养老服务管理
4
4-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4900--7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