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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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师范大学举办、以文科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有20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约924亩,图书馆藏书46.4万余册,专任教师40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3%以上,在校生7500多人;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学院设有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23个专业),现招生的专业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旅游管理、图书馆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共18个,在全国19个省份招生。
办学理念与时俱进
学院传承辽宁师范大学厚重的优良传统,确立了追求科学精神,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办学理念,把为学生升学(考取研究生)、有理想的就业岗位、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有实际的工作能力、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作为学院努力追求的人才培养目标。
校风严谨师资雄厚
近二十年的办学历史,使海华学院形成了优良的文化传统、办学风格和良好的校风、学风,构建了一支400人组成的专兼结合、年龄结构优化、职称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高级职称教师占43%以上。确保了教师队伍的学术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毕业生质量达到了较高水平。
学习环境优美舒适
学院地处大连市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的庄河,临海而建,风景秀美,气候宜人,交通便利,高铁畅达,高速公路贯通东南西北;校园外海内湖,荷塘月色,徽派风格与欧式风格建筑秀雅灵动,时尚温馨,学习环境优美,大学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选择。
教学生活设施配套
学院教学、文体、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有一流的图书馆、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和教学需要的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6000余平方米,馆藏图书90000余种,46.4万余册,馆藏期刊453种,同时引进了知网和读秀等电子资源。有能够承办甲A联赛的足球场和大型国际赛事的田径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几十个学生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生活区内餐饮、洗浴、健身、超市、快递一应俱全,学生公寓温馨潮流,电视、空调、网络、淋浴等设施齐全。
奖励资助制度完善
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应征入伍、创业的学生按国家政策给予保留学籍;学生第一学年符合相关规定可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就业发展前景广阔
学院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北京、上海、沈阳、大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100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外教育机构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就业渠道和发展机会。2017年、2018年毕业生共计300多人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达90%以上。
国际合作稳步增长
学院积极构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与日本、韩国、泰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学生可以选择到国外教学实践就业基地实习,也可以选择到交流合作的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定向就业,打造专业应用型人才。与国内知名企业用友新道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联手打造新模式人才培养方式,成立新道产业学院,以专业共建的形式共同培养云财务管理会计师;把企业搬进校园,让学生在企业真实工作场景下受到实战训练,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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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文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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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旅游管理 法学 新闻学 广告学 日语 汉语言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 英语 会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汉语国际教育 小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软件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学前教育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审计学 体育教育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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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2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64.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64元;图书56.5万册,生均图书70.8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与网上预定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生源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和培养规模。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位授予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30101
法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8000
2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8000
3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8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6
050201
英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7
050207
日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8
050301
新闻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9
050303
广告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500
10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8000
1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8000
1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8000
13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8000
14
120203
会计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15
120207
审计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16
120901
旅游管理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8000
1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18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1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8年
体育(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8000
20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8000
21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理学
28000
22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8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表中具体列明。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60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助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年,进一步激励优秀学生勤学向上;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于紧急突发灾害家庭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3)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校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辽宁省2024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置专业级差;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体育类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外语类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外语类历史学科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历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外语类物理学科专业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历史学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体育类: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类)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体育(物理类)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其他: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零起点”教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411-62511060、0411-62511061、15542508556、13941126225
学校网址:http://www.lshhxy.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lshh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