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2020年6月10日,经教育部研究同意,原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成为山西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天然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运城、服务山西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素养、技能素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实施思政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与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学校在校生1万余人,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亿元,纸质图书58万余册,有9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16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建有较为完善的现代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现有专任教师42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14人,占比50.8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39人(其中正高51人),占比36.69%;“双师型”教师201人,占比47.74%;并形成了一支以企业技术工程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兼职教师队伍。设有矿山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印刷工程系、商务管理系、艺术与传媒系、健康学院、财务会计系等十个院系,目前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共开设专业45个(其中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39个)。
2015年,学校获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连续五年被认定为省级“平安校园”。近五年来,师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级奖项43个,省级各类奖项323个;教师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2项。近三年开展各类社会培训服务26000余人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了近1.6万余名社会急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2%以上。
学校将继续坚定不移走校企共建共创共享、产教融合发展之路,践行工程教育理念,创新“引、育、养、练”职业教育模式,为社会培养具有工程思维和“人文、职业、技能”素养的中坚力量,优化组织管理体系,组建高水平专家委员会,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执行团队,以发挥学校与区域经济比较优势为原则,探索专业群建设路径,建成一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结合产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确立发展目标,打造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标杆,依据发展目标,确立分阶段发展重点、时间表、路线图,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流的职业技术大学。
���
院系设置
智能制造与数智矿山学院、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开设专业
网络工程技术 物联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 现代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视觉传达设计 智能采矿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护理 智能建造工程 康复治疗 智慧健康养老管理 安全技术与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 包装工程技术 表演艺术(歌舞方向) 艺术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 中医康复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业务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优秀的学生,如在学习、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院校代码:14226
3.办学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函[2020]179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成绩优先、遵循 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三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智能采矿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对口升学、专升本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马长江 职务:校长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经审核成绩合格,予以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业务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优秀的学生,如在学习、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邮编:044000
电话:0359-2439999
传真:0359-243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