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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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重庆财经学院(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目标
学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做产教融合先锋,建新型财经名校”的办学愿景,遵循“夯实基础、以人为本,融合产教、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明德、健体、博学、笃行”校训,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和产教融合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而努力。
办学特色
在20年的办学中,学校积淀形成了新财经集聚发展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两大特色。
新财经特色:学校在传统优势学科领域重点打造以金融科技为引领的金融专业群,以智能会计审计为支撑的财税专业群、以国际供应链为抓手的现代物流专业群等;在新工科领域加快构建以产教融合为核心的软件服务外包专业群和人工智能专业群,积极培育以会展和新媒体融合的文化创意专业群、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慧城市管理专业群,通过相关专业调整、优化与升级,促进新工科和新商科的交叉融合发展,为重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产教融合特色:学校充分利用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探索出校企共建“教学项目、订单班、专业、产业学院和产业园”等合作办学新机制,形成“五维递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将继续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组织结构
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设有党政办公室(档案馆)、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信息化办公室(智慧校园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处、图书馆、后勤保障中心等15个职能部门和会计学院、金融学院、财富管理学院、物流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数字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讯飞人工智能学院(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国际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
学科与专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有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和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包括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重点建设或培育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培育学科;开设有3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金融学学科专业群是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经济学、金融学、物流管理、会计学、软件工程是重庆市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为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是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440余人,占总数73%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50余人,占总数的40%以上,其中正高级83人。学校长期聘请其他高校学者、行业企业专家为学生开展学术讲座和实践教学指导。
学校柔性引进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学校自主培养重庆英才名家名师、巴渝学者青年学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
教学科研
近年来,学校共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三等奖3项,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厂(2020)”项目首批试点院校之一;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项,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项,重庆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0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7项);重庆市一流课程8门;出版自编教材33部;建有校级教学团队19个,教师工作室11个。2016年11月,学校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渝教计发﹝2016﹞12号)。
近年来,学校获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厅局级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高校科技创新研究群体1个,市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培育团队1个,与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5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超140项;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94项,合同经费累计达1499.32万元;发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16篇,其中,D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48篇,SCI/EI论文36篇(ESI高被引论文2篇),CSSCI检索论文59篇,CSCD检索论文51篇,出版学术专著39部;申请发明专利30项,授权专利2项;7项决策建议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
创新创业
学校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系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打造了特色路演大厅、创客集市和产业园创业基地。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中,学校成为重庆市教委和市科技局“众创空间”的双授牌单位。建有学生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现已入住学生团队项目56个,师生共创项目16个,参与学生840余人,目前已孵化公司14家。
近年来,学校在创新创业相关赛事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共计72项,其中包括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级银奖、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级铜奖、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铜奖、第四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三等奖。
产教融合
学校与誉存科技、重庆直通国际物流和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等百余家企业,与重庆市多个区县相关政府部门,与重庆市进出口商会、重庆市会计师协会和重庆市信用建设促进会等多个行业协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多个高校在渝校友会等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探索校企共建“教学项目、订单班、专业、产业学院和产业园”等合作办学新机制,形成“五维递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分别与企业合作开办了开源会计卓越人才班、跨境电商人才孵化班、直通英才班、信永中和审计卓越人才班、德勤班、融创物业管理定向班、华宇菁英班等多种订单班。在校企共建专业基础上,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共建讯飞人工智能学院,与重庆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共建软件产业学院,与重庆誉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百行智能数据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建誉存金融科技学院。特别是发挥举办方旗下重庆云教育产业园的资源优势建设产教融合实验园,加速优质企业链在产业园的有效集聚,实现了从基地在外到基地自建、从校企隔离到引企入校、引园入校的根本性转变。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植根重庆、服务西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开放办学思路,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已先后与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捷克、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马里、贝宁和新西兰等17个国家(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设有直通西班牙公立大学本硕连读项目、英国世界名校奖学金硕士学位项目(MPP项目)及多个海外知名高校的交换生项目。此外,学校同时开设有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以及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等3个财经类国际项目班。
党建团建
学校建立了党建与师德师风建设相融合、党建与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改革相融合、党建与全员育人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在2012年获得重庆市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0年被重庆市教委指派为重庆市巴南区和大渡口区高校思政课手拉手共建组长单位。
学校坚持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成立了大学生党员服务站,加强学生组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学校财富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被评为重庆市样板支部、学校团支部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学校团委被评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
人才培养
学校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2万余人。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性学科专业竞赛累计获奖348项。其中,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屡创佳绩,如获得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非数学类)一等奖,重庆市(赛区)奖项58项;获得各教指委、学会、行业协会等主办的竞赛项目全国奖项125项,重庆市(赛区)奖项162项。
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0%以上。毕业生顺利签约全国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党政机关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此外,部分毕业生成功考取了英国爱丁堡大学、曼彻斯彻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
信息化建设
学校入选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目前已建成双线路万兆骨干、千兆到桌面终端的校园信息网络,有线网络信息点近1.5万个,出口带宽近6.5G。建有支持统一身份认证、多种认证机制和数据集成的行政办公、人事、财务、教务、科研、学工、资产、图书等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服务平台和桌面云教学平台。
学校大力实施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的智慧教学工程,积极打造金课,大力推进课堂革命,获得教育部在线研究中心颁发的“慕课+教学实践奖”、获评“2018年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单位。学校多名教师也被评为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智慧教学之星”。
实验实训
学校现有各类实践场所129个。其中,校内教学实践基地3个,校外实践实习基地86个,各类实验实训室40个。
学校建有经管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是由15个经管专业实验室打造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除计算机公共实验室和语言实验室外,另有数量经济分析实验室、企业经营与财务决策在线博弈实训室、金融综合实验室、社会经济调查分析实验室、物流综合实训室、国土房产信息管理综合实验室、会展综合实训室、会计信息化实训室、土地测绘实训室、沙盘模拟训室、国际贸易实验室、审计综合实验室、金融综合实训室、财税一体化实验室、软件工程实验室、信息系统技术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学科专业实验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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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软件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物流工程学院、财富管理学院、讯飞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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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会计学 审计学 财务管理 资产评估 物业管理 工商管理 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向) 信用管理 金融学(证券期货投资方向) 保险学 金融科技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数字经济 土地资源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物流管理 供应链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电子商务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字媒体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区块链工程 人工智能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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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重庆财经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财经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重庆财经学院(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获批为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国标代码:4150013590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邮政编码:401320
招办邮箱:zsjy@cfec.edu.cn
招办电话:023-88968678,88968679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006.66亩,已建成校舍32.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6421.22万元。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财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录取政策
第三条 2024年学校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第五条2024年学校开设本科专业共计44个,其中4个本科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的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计算机类(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其余专业仍按专业招生。2024年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探索专业发展新机制,目前以下专业采用校企共建模式招生、培养:
计算机类(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金融科技、会计学,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官网。
第六条学校与西班牙拉科鲁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部批准的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4+0”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录取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
第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则理工类、物理类(含限考物理专业组)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历史类(含非限考物理专业组)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若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调剂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选科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为依据,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批次录取。
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成绩,若相同再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仍然相同再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
按文化专业双上线后顺序志愿全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50%+联(统)考专业成绩/联(统)考专业总分*300*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详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价格为准并在学校官网公示。
根据专业不同,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生或16000元/年·生,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为:18000元/年·生,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350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为:2800-4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住宿费,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为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
第二十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88968718。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