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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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理论基础好、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生为目标,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游戏动漫、环境设计以及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地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国家中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市。学校现设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其中南泉校区位于主城人文风景区南温泉,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水湖畔。校园占地763亩,校舍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5万册(其中电子图书69万册)。学校设有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通识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2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2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7人(教授64人,副教授26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0.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专任教师615人(博士66人,硕士54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6.1%;“双师型”教师54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5.8%。此外,学校聘有企业一线的兼职实习实训导师1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
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创新创业大楼和大学生服务中心大楼、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和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学生教学活动中心以及全光纤接入的数字化校园服务系统等。建有信息技术、大学物理、语言教学等30余个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室;建有软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计算机、电子与物联网、艺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等14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有PLC技术、物联网综合、FPGA技术、汽车电子、网络协议分析、云存储与虚拟化、跨专业企业经营管理、建筑BIM、工程测量与信息处理、摄影摄像等60余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并与企业共建有网络综合布线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等。学校为组织高年级学生进行项目制、岗位制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建有校内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艺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等项目制工程训练中心,并引入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360信息安全集团等知名企业入驻学校,建立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和行业学院,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和就业服务。学校还建设有一批市级科研基地,“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为重庆市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为市级科普基地,“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研究团队”为市级高校创新团队,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撑,提升了我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学校创新创业园是重庆市孵化器协会理事单位、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成渝经济区创新创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首批众创空间;同时被团中央、团市委认定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这些高规格示范基地为我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搭建了更为良好的平台。此外,学校围绕重庆市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战略,利用软件与电子信息学科专业优势,与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机制,与长寿工业园、仙桃数据谷、遵义软件园、永川机器人产业园等10个大型产业园区及园区内的企业建立人才供需和联合培养关系,提升学校服务区域(行业)经济能力。学校针对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与360企业安全集团、阿里巴巴、旭硕科技、浙江中科视传等知名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及创新中心,联合培养人才。其中,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与360企业安全集团共同成立“安全运营服务工程师订单班”,联合培养信息安全领域人才;计算机学院和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联合共建云计算实验室;数字艺术学院和浙江中科视传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产学研联合研创基地”,共培师资,协同育人,联手打造立足重庆、面向全国的VR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学院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建新零售人才实训基地,联合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等。
学校围绕办学定位和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有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近三年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技术创新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全国高校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及省市级学科竞赛中荣获600余项奖励,在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另外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数十个国家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国际化水平,为学生提供国际化发展平台。
学校优美的校园环境,现代化的数字校园,独特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供不应求的订单就业,每年吸引着全国数千学子来校求学深造。经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学校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5%以上,其中,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被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部队所录用,部分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了研究生,还有部分自主创业者成为了优秀企业家。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学校扎实推进新时代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正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智能技术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历史机遇,以跨越式姿态,朝着办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目标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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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软件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新媒体电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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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网络工程 信息安全 电影制作 区块链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环境设计 动画 网络与新媒体 工程造价 土木工程 智能建造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供应链管理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企业(个人)及学校奖助学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奖学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个人和企业奖助学金、升学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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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重庆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
重庆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 4150012608)。
第三条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
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2001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地处重庆市,设有巴南区南泉校区和大足区双桥校区,现有在校学生16000余人。南泉校区位于中外驰名的旅游圣地南温泉风景区,双桥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大足龙水湖畔。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信息技术+”专业特色,开设有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28个本科专业(类)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是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重庆市试点高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重庆市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示范校、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软件人才超级工厂培养牵头单位、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第八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批次、专业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2.分省录取批次和招生类别,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动画、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语言障碍、无听力受限。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28个,其中18个普通本科专业按7个专业类进行招生,专业(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1.按专业类招生分别为:
序号
招生专业类
类所含专业
1
计算机类(软件)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2
计算机类
(大数据与智能科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3
计算机类
(计算机与物联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4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5
自动化类
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6
设计学类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7
工商管理类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2.按专业招生分别为:
区块链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智能建造、环境设计、动画、电影制作、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
第十二条 学制及专业类分流
学校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凡按专业类招生进校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原则,结合学生意愿、成绩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
3.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我校专业(类)录取同分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自治区)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5.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及投档办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6.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学校将在招生录取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7.录取时不设专业(类)志愿级差分。
8.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五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十四条 学校2024级软件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专业学生大一学年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大四学年在南泉校区就读直至毕业。2024级数字艺术学院、新媒体电商学院专业学生大一~大四学年在双桥校区就读直至毕业。各学院相关专业可在我校阳光招生网进行查询。
第十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年~18000元/年。实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按该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再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标准一:6人间3200元/生.学年,标准二:6人间4500元/生.学年(标准一和二的房间配置不同,具体配置以学校公示为准)。其他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学校及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本科可以贷四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500元~4500元/年.人)、本科新生助学金(3000元~10000元/人)、国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16000元/年.人)、重庆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奖励、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500-10000元/年.人)、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2000元/年.人)。
学校还设有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素质教育类竞赛奖励、科技创新奖励、学术论文奖励、升学奖励、高质量就业等专项奖励。同时,学校还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招办微信公众号:gcxyzsb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除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2849889
第二十一条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