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中国应用技术大学改革研究试点院校
西部信息产业国际化人才的摇篮
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
最具综合实力中外合作院校
重庆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建有标准化实验室、现代化大剧院、高规格图书馆、万画影城、风雨操场、室内恒温游泳馆等一流设施设备,目前占地面积2131余亩。现在校学生24000余人,专任教师近1200人。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远景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爱莲书院、花果书院、别都书院、南湖书院、天渠书院等11个书院,思政教学部、通识教学部等 4个教学部,以及完满教育委员会、创意写作学院、双体系卓越人才教育基地、钓鱼城科幻中心、钓鱼城研究院、德国研究院等多个特色部门。学校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与信号控制、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等36个本科专业,通信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等4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致力于建成以新工科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优势、中西部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打造中国最受尊崇的特色本科大学,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明确信息产业商学院的总体办学定位,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创新构建了“四位一体双院制”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管理人才。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措施有力。创新探索“四位一体(完满教育X通识教育X商科教育X专业教育)+双院制(生活在书院X专业在学院)”特色人才培养体系,“新工科”“新商科”专业集群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完满教育”搭建以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竞技体育、艺术修养与实践四个版块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素质教育大平台,“通识教育”形成基于公民意识、全球视野、人文关怀、科学精神、艺术创作与审美情趣等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创意写作学院、双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淬炼领导力训练营、创业学院等多个特色育人项目,品牌成熟、西部领先。钓鱼城科幻中心、钓鱼城研究院、钓鱼城历史文化博物馆、钓鱼城城市化研究院等多个部门立足本土,将人才培养与服务地方紧密结合。名家讲坛·大师课堂邀请国内外各领域权威专家和知名人士面向全校开放性授课、远景学院借鉴国外办学先进模式,探索并打造寄宿制文理学院以及万画影城、光影学堂、素质拓展、重庆市大学生影评大赛、大学城·钓鱼城国际音乐节、中德国际教育论坛、劳动教育等多个特色举措已成移通名片,影响深远。
学校实施全员书院制育人。书院作为社区化、交互性、共享式的育人平台,支撑学校“信息产业商学院”办学愿景,匹配“完满教育”育人理念,依托家文化和领导力双核驱动实践服务式管理、生活式学习、社区式教育,为学生创造社区共享与朋辈互助的新圈层。现有专业集中式书院3个、社区文化式书院7个、文理式书院1个。
学校坚持实施国际化战略。继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联合成立中德应用技术学院以来,已与德国、美国等国十余所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广泛开展中外联合培养的硕士、本科双学历教育活动,目前已输送出近八百名学生到国外深造,在校预备赴德学生1700余人。
学校特色办学成果斐然。近年来,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艺术教育、竞技体育等方面共获市级以上奖项2267个,其中荣获全国最热公益校园、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全国校园铁人三项赛邀请赛总决赛第一名等国家级奖项820个。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获奖上千项,其中获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一等奖、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特等奖第三名、2次获“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111项、国家一等及特等奖30项。近5年,教师共承担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29项,公开发表论文75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9篇,被SCI、EI检索12篇,获各类专利36项。出版著作教材221部。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2%以上,高就业率、高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居于全国同类高校前列。现学校累计毕业生近5万,就业主要分布在通信、制造、软件开发等行业,基本实现对口就业。在世界或中国五百强企业就业的学生占比达到10%,服务我市第一支柱信息产业的毕业生占比达到60%以上。
学校连续两届获教育部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优秀奖;是我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园林式单位、数字化校园、就业示范中心;曾荣获全国十佳优秀独立学院、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数字化校园、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余项荣誉。学校被教育部、市教委确定为首批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高校,智能工程学院是我市独立学院中唯一获批的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二级学院;7个专业入选市级三特专业、一流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成为市级重点培育学科;有市级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2013年被教育部列为中国应用技术大学首批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被评为最具综合实力中外合作院校,2015年被评为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2016年获评重庆市就业示范中心,2017年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获得重庆市第五届教学成果三等奖,2018年获评“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办学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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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计算机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淬炼商学院、德国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健康管理学院、戏剧影视学院、信息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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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信工程及管理 人工智能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 信息安全 智能科学与技术 电影制作 区块链工程 新媒体技术 市场营销 资产评估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体育经济与管理 英语 德语 翻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机器人工程 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智能制造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工程管理 供应链管理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数字经济 互联网金融 健康服务与管理 养老服务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我校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另一方面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主要奖励资助措施包括: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奖励资助体系
奖项
一等
二等
三等
备注
优秀学生奖学金
3000
2000
1000
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专业年级人数的1%、2%、6%
移通之星
出国交流
2000
每年评选才艺达人、志愿先锋、体育之星、工作标兵四类,每类评选十人
5000
3000
2000
每年评选学习标杆、科创楷模、创业先锋、自强之星四类,每类评选十人
移通励志奖学金
5000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学生二十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评奖比例为3.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国家奖学金
8000
评奖比例为1.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国家助学金
4000
3000
2000
评奖比例为21.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临时生活补助
600
评定比例:21.62%,补助金额:60元/生/月,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勤工助学
1500
参加比例:20%,补助金额:不少于150元/生/月,具体名额、金额以实际岗位情况为准
国家助学贷款
8000
不超过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不超过8000元/生/年贷款
国家生源地贷款
8000
申请比例:不限名额,考生所在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可获得不超过8000元/生/年贷款
出国交流
20000
学校每年寒暑假资助200名学生赴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大学进行语言实践和交流学习
学校奖励资助管理体系完善,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不少于35%的学生,每年可以获得1000-20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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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重庆移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移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重庆移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50013627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合川校区)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6号(綦江校区)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重庆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有合川、綦江两个校区。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信息安全学院、德国工程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5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五大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现有在校学生近3.9万人。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致力于建成以新工科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优势、中西部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打造中国特色本科大学。明确信息产业商学院的总体办学定位,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创新构建了“四位一体双院制+特色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管理人才,成为未来信息产业经营管理者。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在通信、制造、软件开发等行业,基本实现对口就业。目前,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651个。与重庆电信、重庆移动、中兴、华为、惠普、长安、四联、南方证券、西永微电园等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共建共育。
第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序号
专业大类
所含专业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德语
2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3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
4
自动化类
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器人工程
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课程,按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二)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再次排序。
(四)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间进行调剂,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相关科类的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极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综合改革省份设有院校专业组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 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历学位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移通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重庆移通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生)、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移通励志奖学金、移通之星奖学金、完满教育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励、考研补助及奖励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同时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建立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系列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完整奖助体系,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5000、16000、1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具体专业学费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汇编》。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阶段收费标准45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阶段收费标准45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以上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书院制住宿收费标准为6人间4800元/生·学年、4人间6800元/生
·学年。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具体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五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二十六条 我校郑重声明,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所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招生电话:
023-42871166/42870166/42871001(合川校区)023-48896666(綦江校区)学校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合川校区)(邮编:4015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6号(綦江校区)(邮编:401420)(二)监督申诉:监督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3-4287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