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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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春光华学院,原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00年建校。2004年被教育部首批确认为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评为吉林省向应用型本科院校整体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专业硕士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评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据艾瑞深校友会网公布的《2021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显示,学校在“2021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Ⅱ类”中位居第15位,首次跻身“中国顶尖民办大学”行列。
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办学生满意的大学;努力为社会建设与发展服务,办社会欢迎的大学。
学校核心理念:因务实而闪光 因思想而升华
学科专业结构合理 师资队伍条件优越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设有商学院、金融学院、数字经济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现代教育学院、足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研部、公共外语教研部15个院(部),现设本科专业43个、专科专业5个,分属经、管、工、文、艺、理、教育7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
学校持续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和“教师养德修为工程”,逐步建设了一支由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等高层次人才和“双师双能型”教师为代表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金课”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优秀课30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具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新型智库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9项、二等奖17项。
大力实施优质教育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
多年来,学校逐步培育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育人特色,构建了以强能力、重素质为特征的优质教育体系,深入实施六大工程:一是以适合的教育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工程,二是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工程,三是以两个全覆盖为特点的第二课堂活动工程,四是以合作教育为依托的培养渠道建设工程,五是以六大能力为目标的能力建设工程,六是以养成教育为抓手的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实施优质教育体系,使学生们成长为胸中有志、心中有情、眼中有活、身上有劲儿、腹中有才、伸手能做、张嘴能说,特长鲜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学校实施以学生学习产出为中心的大规模课堂教学改革,通过问题导向、任务驱动、分组学习,课外完成任务作业,学生实行学思练做用综合性学习,教学效果明显提高;大力加强第二课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明显增加了学生培养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强化了学生的专业兴趣、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实施能力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计算机与网络应用能力、应用写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表达交流能力与合作共事能力;大力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和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师生同修互动,同频共振。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就业创业成效明显
学校坚定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道路,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了真实的工程与社会环境,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先后与160余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了就业基地,创建了12个产业学院、12个定制班或冠名班,有效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毕业生始终保持良好的就业态势,大部分毕业生走上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岗位,还有部分毕业生走上参军、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出国深造和自主创业之路。有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生实现了年终就业率100%,高薪就业率100%,专业对口率100%。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平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成果斐然。学校大学生双创科技园被团省委认定为首批“吉林青年创业园”,被省教育厅评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地”。
积极开展合作办学 学生就业渠道宽广
为服务学校国际化战略,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与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泰国、西班牙、马来西亚等主要国(境)外高校建立广泛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搭建广泛的国际化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学分互认、长短期交流,本科双学位、专升本、本硕连读项目为我校学生的深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学生语言实践应用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学校已经创立学生赴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西班牙、马来西亚参加带薪实习和游学项目,推荐学生积极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
学校2017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立为专业硕士立项建设单位,涵盖工程、会计、艺术三个立项建设学科。目前分别与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大学和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电气工程、工商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内一批优秀教师被聘为联合培养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指导,为校内学生考取研究生提供就近渠道。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 引领学生全面成长
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实施“一院一品”工程,开设“董事长书法讲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组织“一封家书”活动,培养家庭美德;积极引进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承办鲁迅文化基金会长春文化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与长春电视台等联合摄制《寻脉》、拍摄电影《讷殷之恋》,展示吉林省丰富多元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编排展演以革命先驱为原型的《记住老黑河》等舞台剧、以革命精神为主题的歌舞音乐创作、网络作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拍摄原创话剧《失落的天堂》,拍摄校园电影,其中《我的大学老师》通过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资格审核。大型话剧《耀眼的弧光》荣获吉林省电视文艺“丹顶鹤奖”一等奖,电影短片《苍夏》荣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最佳作品奖。
学校秉持“为学生一生的健康奠基”的体育宗旨,大力弘扬“吃苦耐劳、竞争拼搏、追求卓越、团结合作、持之以恒”五种体育精神,体育改革一路领先,竞赛成绩硕果累累。学校大力建设五种美育渠道,组织和引导学生在养成教育中滋养灵魂之美,在专业学习中体味科学之美,在双创活动中展现创造之美,在日常生活中品味生命之美,在艺术展演中领略艺术之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哺育和引导着学生沿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向健康成长。
科技研发快速发展 服务社会有为有位
学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快速发展,近年来创建了吉林省绿色制造智库基地、吉林省现代媒体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媒体技术与艺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软科学乡村振兴产业研究基地、吉林省长白山数字文旅产业研究中心、吉林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吉林省大学生养成教育研究中心、吉林省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等一批省级研究基地,创造了多项研究成果。
学校创建了吉林省电子商务学会,为吉林省电子商务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获“2019年度全国社科联先进组织”荣誉称号。依托学校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先后为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等地市县区完成政府及企业电子商务规划、产业园区规划、设计与运营、人才孵化等项目;与通化、柳河、蛟河等地合作共建县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在数字农业、农村电商、文创产业、农旅产业等方面,通过校、政、企深度合作服务区域产业经济快速发展;与高科技企业签订《产学研项目合作基地协议》,共同开发,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自动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学生获奖成果丰硕 学校办学美誉频传
学校学生在全国和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屡获佳绩,仅近三学年共计获奖284项,其中全国性奖项89项,省级奖项195项;在全国、省市各类体育比赛中共计获奖307项,其中全国性奖项87项。
学科专业竞赛代表性奖项有: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金蝶云管理创新杯国家级一等奖,全国高等院校投资理财规划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国家级一等奖,中国电子产品创新设计大赛“红钻杯”国家级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东北赛区总决赛一等奖,首届跨境电商创新实践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全国高等院校投资理财规划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一等奖,中国电子产品创新设计大赛最佳创意产品奖,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物联网)东北赛区一等奖,多次获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吉林省赛区一等奖,多次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吉林省复赛一等奖,多次获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一等奖。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铜奖1个,省级金奖1个、铜奖5个。
体育赛事代表性奖项有:在中国大学生越野滑雪赛中保持了2011年以来每年的团体冠军,实现了“九连冠”。2016年以来,获全国户外拓展挑战赛团体赛冠军,青岛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全国总决赛特等奖3项,全国大学生攀岩锦标赛速度赛金牌,中国大学生攀岩北区赛金牌2枚,吉林省首届国际太极拳邀请赛一等奖,吉林省大学生女子足球赛冠军,吉林省大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赛冠军,吉林省第九届攀岩锦标赛团体第一名,吉林省定向越野锦标赛女子百米第一名等。
2004年,学校创始人康井山先生被评为“全国第二届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2012年,学校董事长康启鹏先生荣获第33届“长春市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学校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十大知名品牌学校”;2009年,学校被确认为“吉林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师资培训基地”,被国家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2011年,学校在全省民办非企业评估中荣获“5A级”称号;2013年,学校被命名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11-2017年,学校连续七年被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7年,学校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2018年,学校荣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学校电影产业基地被列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规划;截止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一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各两个;2019年,学校被确认为“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文化育人)创新发展中心”;据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校在全国民办大学排名150强中位居第27位,进入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行列。
学校办学成果多次得到学习强国平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推送,多次得到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在线、中新网、凤凰网、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转载,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我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奏响了“光华最强音”。
当下有为未来可期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21年学校办学已经进入全面上质量、上水平、上层次的新阶段。通过了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从合格向优秀进发;获评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校,要体现示范校的高质量;获评省整体转型示范校,要体现示范校的高水平;获评省专业硕士立项建设单位,要实现学校办学上层次。学校将持续着力建设优质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最适合的教育,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政府重视、社会认可、学生满意、教工自豪、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实现“百年大学”的光华梦而努力奋斗!
(党政办公室 数据截止日期:2021年4月13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总机:0431-82608886 82608887
传真:0431-84849990 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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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商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电影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现代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研部、国际交流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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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音乐表演 金融学 数字媒体技术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英语 日语 朝鲜语 俄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 汉语言文学 应用心理学 广告学 新闻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智能制造工程 音乐学 广播电视编导 环境设计 表演 摄影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电子商务 体育教育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 小学教育 数字媒体艺术 学前教育 秘书学 商务英语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联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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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春光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光华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光华学院武汉路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新开河社区武汉路3555号
长春光华学院合肥路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六合社区合肥路与富阳街交叉口东120米
长春光华学院英俊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胡家村委会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4.秘书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5.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6.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7.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9.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0.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1.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2.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3.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5.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16.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8.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9.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0.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4.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5.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6.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7.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8.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9.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0.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1.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2.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3.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4.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5.音乐学(电影声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6.音乐学(数字音乐制作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7.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9.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特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导演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4.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6.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7.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8.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还设有光华教育基金奖、学生学年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考取研究生奖励等校内奖励资助项目。
第八条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给予相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政策录取。
3.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吉林、黑龙江省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数(含加分项)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单科顺序:理科(物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历史类)为语文、外语、数学。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报考我校音乐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投档后,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先后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gh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5552353、81863848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光华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