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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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是1999年经原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由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2005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专项评估,评价是“专家办学,注重投入,重视质量,管理规范,德育特色”。2008年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与长春工业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教育联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在校生一万余人,逐步形成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42个本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办学思想,具有培养奉献和创新精神强、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公有民办的办学体制
2006年12月,三位创建人陈坚、张兆华、尹长河共同发表声明:“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全部资产归学校所有(含创立时的投入),不归创建人所有,不归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有,今后永久不变更。”学校成为一所“公有民办”体制高等院校。2014年3月,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积极探索非营利性办学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16年12月,学校作为吉林省省属高校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学校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层次。学校各学院均有名师担任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现有专任教师47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4人,占教师总数的51.3%;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391人,占教师总数的82.1%;“双师型”教师78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优秀教师、长白山技能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十余人。
完善的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于享有“亚洲最大人工林海”美誉的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绿化面积达48.8%,环境幽雅。学校已建成近百个实验室和设计室、9个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汽车实训中心、电气电子自动化实训中心、软件实训中心、机器人实训中心、会计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工程管理实训中心、外语多功能实训中心)、2个大学生创新室;建有19000平方米图书馆,馆内藏书28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0万册,电子图书190万册),中外文期刊23600余种(其中纸质期刊800余种,电子期刊22800余种),拥有中国知网博硕论文系列数据库、维普期刊数据库、超星数字资源平台、马列主义专题数据库、网上报告厅、MOOCS学习平台,先后加入CALIS、CASHL、CADAL等资源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建有标准400米塑胶运动场和多功能体育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坚强的组织保障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建校伊始即成立了党委。学校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党委班子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在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先后被推选为全国民办高校德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近年来,我校先后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2个,“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1个。
“两强”的办学特色
奉献和创新精神强: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实现学生理论学习全覆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推进学生“三爱”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国、敬业、奉献、诚信”的品格;以“开展校园文化和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奉献、创新”精神。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单项奖外,学校还设立“陈坚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学校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专业特色,进行深度教学改革,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改革课程体系,实施分流分级教学模式,重点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培养。各专业结合学生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实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使每个学生都能拥有一技之长。学校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按产业需求调整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修正药业、浙江吉利汽车、金田铜业、一汽国际物流、苏州博众、京东方、阿里巴巴、北京中科软、苏州绿控、北京链家、宁波亚德客、久盛地板、安徽水利等一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取得较大进展。学校充分利用校内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与企业共同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韩国等国家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留学深造机会,拓展国际视野。
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校现有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3个,省级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金课1门,吉林省精品课程5门,省级优秀课程18门,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获得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多次被评为吉林省“绿化生态单位”、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长春市“文明校园”、长春高校文明杯“优胜单位”、长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高校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近5年共有220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800余项。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高素质本科应用型人才32000余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行业的佼佼者,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特别是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逐年提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中国教育报、香港大公报、吉林日报、新华网等媒体广泛报道了学校特色兴校的经验成果,其中《中国教育报》连续6年对学校进行了全方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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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制药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设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教研部、数理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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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工程造价 商务英语 电子商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法学 制药工程 工商管理 日语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 车辆工程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轨道交通信号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 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 财务管理 智能制造工程 金融学 会计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 智能建造 智能车辆工程 供应链管理 新能源汽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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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今年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第四条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净月南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街道潭南社区福祉大路1016号;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净月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潭西社区福祉大路12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供应链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有学校成才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
第十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6.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历史组(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物理组(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