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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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春建筑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农、艺、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017年12月,被确定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获评“吉林省十佳口碑高校”;2019年3月,入选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百强”。
学校现有奢岭、高新两个校区。奢岭校区坐落在五A级风景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南端,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面积83.43万㎡,建筑面积39.20万㎡;高新校区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校园占地2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852人,图书馆藏书11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87万元。
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电气信息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思政教研部、基础教研部、体育教研部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43个行业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形成了土建工程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类、艺术类、健康类五个主干学科专业群。其中设计学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B类;土木工程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及特色专业;工程造价、环境设计专业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9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3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26人。拥有长白山技能名师2人、吉林省教学名师2人、吉林省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专家20余人。建成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23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校企合作开发立项建设课程各1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4项、省级各类教学大赛奖57项。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崭露头角,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校科研工作在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现有1个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群、9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7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学校承担省级以上项目3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300余篇,获得专利47项,获得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吉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其他科研奖近80项,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小微文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获批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是继完成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后的又一获批国家资助项目。
学校作为吉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单位,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客工场、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其中,25%左右的毕业生进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业就业;30%左右的毕业生进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就业;45%左右的毕业生服务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培养出的2.5万名毕业生在专业素质、适应能力、实践能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方面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可。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毕业生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下得去、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新长建品牌。
学校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的校园风气;不断强化师德建设,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培养,着力提升学生人格、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积极开展具有特色品牌的校园文化活动,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突出分院办学主体。开设了全省首家高校行政服务大厅,可同时办理123项业务,极大方便了师生。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典、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的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于2015年、2017年成功举办两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两岸70余所高校校长出席论坛,对促进海峡两岸大学间交流与合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学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创新为办学宗旨,坚持学科建设为引领,以转型发展为重点,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创新求提升,实施优特强发展战略,正朝着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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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土木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交通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管理学院、公共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健康产业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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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 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测绘工程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工程造价 财务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产品设计 广告学 文化产业管理 电子商务 动画 工艺美术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技术 环境设计 风景园林 公共艺术 艺术与科技 护理学 康复治疗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机器人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智慧交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
我校校内资助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奖学金;2.勤工助学;3.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开展依据《长春建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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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址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生•年)
1
082901
安全工程
25000
2
090502
园林
25000
3
081201
测绘工程
25000
4
081802
交通工程
25000
5
120204
财务管理
25000
6
120201k
工商管理
25000
7
120103
工程管理
25000
8
120105
工程造价
26000
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5000
10
120801
电子商务
25000
11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25000
12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25000
13
081001
土木工程
26000
1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5000
15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5000
16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25000
17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25000
18
082801
建筑学
26000
19
082802
城乡规划
26000
20
082803
风景园林
25000
21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25000
2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5000
2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25000
24
080703
通信工程
250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000
26
080801
自动化
25000
27
080904k
信息安全
25000
28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25000
29
080905
物联网工程
25000
30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5000
31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250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25000
33
080717t
人工智能
25000
34
101005
康复治疗学
25000
35
101101
护理学
25000
3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26000
37
130503
环境设计
26000
38
130504
产品设计
26000
39
130506
公共艺术
26000
40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26000
41
050303
广告学
25000
42
130507
工艺美术
26000
43
130310
动画
26000
44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60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
我校校内资助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奖学金;2.勤工助学;3.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开展依据《长春建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剩余科目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以专业成绩、素描、色彩、速写、文化课成绩为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几点:
1.吉林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7省(市)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河南、江苏、黑龙江、新疆4省(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 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等14个综合改革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di.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联系电话:0431-89752111/84135555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