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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沙医学院是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何彬生教授创办。其前身为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996年更名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12月将接受教育部临床专业认证评估。
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依法治校。坚持千年长医、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弘扬“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治学精神;坚持医学与人文相通,博学与专精兼取,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育思想;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全面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校坚持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主要为城乡医疗机构培养高素质医护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观,力求专业学习与人文修养、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能力为主、素质为重的质量观,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办学条件日益完善,办学实力不断提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外国留学生数百人。有32个本、专科专业,学科结构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各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建有临床、护理、中医、生命科学等实验楼群,各类实验室388间,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已处于国内医学院校先进水平,配备了价值1.3亿元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现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19所,实习医院37所,实习床位2万余张。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示范实验室”、“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优秀实习基地”、“省级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省级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始终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837人,其中教授229人、副教授667人,博士87人、硕士866人,全国人大代表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10人、教学奉献奖1人,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科研课题230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67项。
一流的师资队伍,完善的办学条件,良好的教学质量,诚信的办学声誉,赢得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在同类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多年来,已为国家输送了8万余名高素质的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和其他专业高级人才。
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办学单位、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全国就业先进院校、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长沙医学院的发展目标和远景规划是:创建一支优秀的教学和医疗团队,积极引进50名高科技研究型人才,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护理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国际认证工作和完成附属第一医院创三级甲等建设工作基础上,引进美国医疗技术团队和国内外医疗骨干人才,建设好3000张床位的附属第二医院,推进教学、科研、医疗的深度融合,突出办学特色,打造一流品牌,早日升格为长沙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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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传媒学院、体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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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卫生检验与检疫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 眼视光学 医学影像技术 生物技术 英语 商务英语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预防医学 妇幼保健医学 护理学 助产学 药物分析 药物制剂 药学 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 运动康复 体育教育 医学信息工程 中药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生物医学工程 医疗保险 思想政治教育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美容技术 药品经营与管理 临床医学 中医学 针灸推拿 护理 助产 药学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奖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长沙医学院十安健康大学生创新创业奖金”“长沙医学院江琎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2000万元,标准为1000~10000元。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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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沙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医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823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医学院。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长沙医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各学科协调发展,共设有16个二级学院。学校有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3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以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36门;有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湖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南疆单列计划,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见下表,住宿费:2000元/年/生(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结算。
表1 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学制
学费
1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五年
41544元/年
2
康复治疗学
四年
41544元/年
3
眼视光学
四年
41544元/年
4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五年
41544元/年
5
医学影像学院
医学影像学
五年
41544元/年
6
医学影像技术
四年
39819元/年
7
中医学院
中医学
五年
41544元/年
8
针灸推拿学
五年
41544元/年
9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五年
41544元/年
10
妇幼保健医学
五年
41544元/年
11
卫生检验与检疫
四年
39819元/年
12
医学检验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39819元/年
13
药学院
药学
四年
39819元/年
14
药物制剂
四年
39819元/年
15
药物分析
四年
39819元/年
16
中药学
四年
39819元/年
17
基础医学院
生物技术
四年
39819元/年
18
生物医学工程
四年
39819元/年
19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四年
39819元/年
20
助产学
四年
41069元/年
21
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四年
33200元/年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29325元/年
23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39819元/年
24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不提科目要求
四年
29325元/年
25
商务英语
四年
29325元/年
2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四年
29325元/年
27
财务管理
四年
29325元/年
28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29325元/年
29
医疗保险
四年
29325元/年
30
人文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
四年
29325元/年
31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29325元/年
32
体育健康学院
运动康复
四年
39819元/年
33
体育教育
四年
29325元/年
3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四年
32325元/年
表2 专科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学制
学费
1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
不提科目要求
三年
28175元/年
2
医学美容技术
28175元/年
3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技术
28175元/年
4
中医学院
中医学
28175元/年
5
针灸推拿
28175元/年
6
护理学院
护理
23000元/年
7
助产
28175元/年
8
药学院
药学
23000元/年
9
药品经营与管理
23000元/年
10
医学检验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23000元/年
11
医学影像学院
医学影像技术
23000元/年
第十四条 我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校长奖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标准为2200~10000元。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邮政编码: 410219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2858888 18773109558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csm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31-886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