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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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陇南师专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成县师范学校和礼县师范学校合并为陇南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原成县师范创建于1937年,原礼县师范创建于1973年。2001年4月,两所中师合并组建了陇南师范学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陇南师范学校升格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12月,陇南农校和成县职业中专整体并入陇南师专。2014年学校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2015年学校加挂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牌子。2019年12月,西北师范大学在陇南师专设立“初等教育学院”,两校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培养工作。2020年12月,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7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86亿元。共设有14个二级学院,15个职能部门,2个教辅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5个校级科研机构。开设有47个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12个,实习实训基地13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53.551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69万余册,各类期刊1071种。
学校现有教职工601人,其中专任教师47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13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6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陇南市“园丁奖”教师11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人,外籍教师1人,聘请客座教授61名,特聘教授7名。在校学生9848。
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校级精品课程42门、重点课程36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各1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100余项。顺利通过2008年和2013年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教育部项目7项、省级项目19项、市(厅)级项目232项、横向项目21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241篇(其中:SCI、CSSCI等核心期刊3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7部(其中:专著24部、合著4部、主编10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64种(部);授权发明专利1项、外观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139余项、软件著作权登记150余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374项(其中:省(部)级21项、市(厅)级353项)。学校在白马藏族、早期秦文化、陇蜀古道及特色产业、资源开发等地域经济文化研究领域成果较为丰硕,形成了一定优势。
学校在83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了6万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被誉为“陇南基础教育的母机”和“基层干部的摇篮”,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师范教育优良传统,全力提升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专业特色,争取将学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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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农林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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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 科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美术学 旅游管理 舞蹈表演 电子商务 艺术设计 小学语文教育(师范) 小学数学教育(师范) 小学科学教育(师范) 小学科学教育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大数据与会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现代文秘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为主的“八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300元)。
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奖项按学年分等级评审,奖金900—2000元。
3、单项奖学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均可申请学校单项奖学金,奖金600元—3000元。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5、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筹金予以资助。
6、“绿色通道”和免学费: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其顺利入学,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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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一、学校代码:11806
学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性质:国家计划
二、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建筑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8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97.11万余元,馆藏图书69余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601人,其中专任教师47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13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6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陇南市“园丁奖”教师11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人,外籍教师1人,聘请客座教授61名,特聘教授7名。在校学生9848。 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5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各1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100余项。顺利通过2008年和2013年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五、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5、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院校录取规则:普通文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7、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录取,即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分配专业。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
六、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为主的“八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300元)。
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奖项按学年分等级评审,奖金900—2000元。
3、单项奖学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均可申请学校单项奖学金,奖金600元—3000元。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5、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筹金予以资助。
6、“绿色通道”和免学费: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其顺利入学,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资助。
七、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八、附则
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就业工作处)3201436(校办) 传真:0939-3203309 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 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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