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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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拥有比较齐全的教学、科研场所和体育场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等活动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899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8.7万册、数字图书2159.6万册,电信、教育网双链路接口,千兆宽带。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199人。设有10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现有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有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
学校拥有教师744人,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30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46人,双师型教师186人,外籍教师2人,院士1人,“步长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
学校利用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4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其中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合作办学项目,先后与陕西中医药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国内二十多所院校结为合作学校,与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多国高等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并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伯明翰大学、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学等开设了联合培养计划。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二十一年的建设,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办学层次稳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生就业率与就业能力连年提升,一大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学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专家的高度评价,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学校将继续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与校企合作办学道路,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在国内高校中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的百年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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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设管理学院、医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时装艺术学院、珠宝学院、高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十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招生专业本科33个,专科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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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动画 中药学 英语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制药工程 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子科学与技术 药物抑制 服装设计与工程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金融工程 电子商务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学前教育 审计学 物流管理 工程造价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环境设计 护理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健康服务与管理 康复治疗学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会计 康复治疗技术 工程造价 电子商务 护理 药学 口腔医学技术 学前教育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中药学 环境艺术设计 中药制药
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二)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三)企业奖学金(步长制药公司、咸旸金行、爱迪尔珠宝、乔顿服饰集团等):按5000元/生、3000元/生、2000元/生、1000元/生、500元/生不同等级不同标准发放。
(四)新生奖学金
1.本科新生
(1)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本科批次省控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奖励2000元/生。
(2)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上个批次省控分数线奖励5000元/生。
(3)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批次省控分数线奖励20000元/生,按学年发放(5000元·生/年)。
(4)奖学金不重复获奖,取最高执行(无三本批次省份按第二条奖励执行)。
2.高职(专科)新生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本科批次省控分数线奖励2000元/生。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按月发放报酬。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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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占地1300余亩,在校生1.7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顾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学和商学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二十二年的建设,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办学层次稳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一大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计划由教育部批准,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1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人·年;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酬金;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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